时间:2013-08-31 13:37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张建新 点击次数:
中国的金融租赁业尽管起步较晚,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初具成效。目前,截止2012年底,国内融资租赁企业数量近560余家,比2011年增加近300家。2012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务额达到15500亿元人民币,比2011年底的9300亿元增加约6200亿元,增长幅度为66.7%。我国原来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在“十二五”时期”也将转变为集约式的经济增长方式,而这必然会加大对高端设备的需求,刺激我国金融租赁业的飞速发展。因此,认识并采取措施消除我国金融租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或阻碍瓶颈,对中国金融租赁业的科学健康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金融租赁的基本涵义
金融租赁,又称融资租赁,它是指在承租人选择或认可租赁物和供货人的基础上,出租人按合同约定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金融租赁的实质即是租赁公司对其承租人提供了一项长期信贷。
二、当前中国金融租赁业的发展瓶颈分析
当前我国的金融租赁业仍存在诸多瓶颈阻碍其的进一步发展,总结起来主要有:
(一)外部发展瓶颈
1.有关金融租赁的法律、法规等管理政策尚不完善
目前尚没有完整的法律约束和保护金融租赁业。虽然2007年的《物权法》对融资租赁合同、交易主体和租赁物等有了些许清晰的规定,但该法对出租人的收回权问题、租赁物(除车辆、轮船、飞机)的动产登记等具体法律规定仍有欠缺,对出租人合法权益保护不够。而人行的《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未得到法律确认。此外,针对金融租赁的税法也不完善,对企业以金融租赁方式新购入的设备的增值税能否抵扣没有明确说法,这种不明朗的情形势必会打击融资租赁的竞争积极性。
2.融资渠道有限,缺乏长期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
在我国,就整个融资租赁行业而言,超过80%的资金来源都是银行借款,融资方式以同业借款、抵押贷款、保理等银行信贷产品为主,期限多在一年以内,如下表1所示。
从表中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一项是各项短期存款,三年所占比例分别为:67.05%、63.55%、59.69%。占第二位的是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为:27.73%、22.30%、21.58%。《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虽然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和股票融资,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通过这种方式融资的企业也是寥寥无几。发表论文如表1所示,通过发行金融债券、长期借款以及向央行借款方式所筹集到的资金总和所占的比例最高也没有超过15%。说明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期限短、成本高的短期存款和同业拆借款。这显然不符和金融租赁业务需要长期资金的要求。
3.支撑我国金融租赁发展的商业信用环境较差
由于融资租赁业的租赁标的价值较大,若承租人在规定日期无法缴纳租金,将会严重干扰此项业务的开展,因此其突出强调的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良好的商业信用关系。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于经济发展,加之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整体法律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信用环境较差。特别是我国在90年代中后期的经济“三角债”问题严重打击了当时的融资租赁业。据统计,有高达30%,甚至60%-70%的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被拖欠,公司几乎因为致命的高不良资产而陷入经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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