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0 17:1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郭晓冬 点击次数:
内容摘要:本文运用信息协议下的归纳博弈理论来初探股价波动的机理,分析投资者对股价波动的影响。通过研究发现:第一,投资者进行的股票交易实质上就是信息协议下的归纳博弈。第二,股价是股票交易方进行信息协议下动态归纳博弈形成的均衡价格,股价波动是信息协议下动态归纳博弈均衡更替的结果。第三,投资者个人认知观念的变化是股价波动的内在驱动因素、决定性因素。第四,股票市场环境的变化是股价波动的外在驱动因素、非决定性因素。由此认为,稳定我国股价波动的关键在于培育价值投资理念,减小投资者个人认知观念的变化。
关键词:投资者股价波动信息协议归纳博弈
引言与文献综述
股市频繁而剧烈的波动不仅严重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而且在很大程度提高了投资风险,使投资者闻风丧胆,失去投资消费信心。因此,“股价异常波动之迷”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研究股价异常波动对市场稳定和投资者保护具有深远的意义。
对于“股价异常波动之迷”的研究,研究理论依据、方法、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国内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一直处于争议之中。DeLong等(1990)用市场噪声理论研究发现,投资者的正反馈交易增加了资产价格的波动性。Jegadeesh等(2001)认为投资者的“过度自信”会导致“过度交易”,“过度交易”推动了资产价格波动。Leuz(2004)认为投资者因不能从价格中获得有关股票的完整信息,只能从其他人的行为、决策中获得信息,这种行为加剧了股价波动。国内学者有关股价波动的研究,主要关注机构投资者对股价波动的影响。赵涛、郑祖玄(2002)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通过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方式提高该股业绩、制造炒作题材改善股票基本面信息,使散户投资者跟风,加剧股价波动。李竞(2008)通过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分析发现,由于我国资本市场法制不完善,在不担心违规受到惩罚下,机构投资者可能联合坐庄,一起操纵股价,加剧股价波动。王静涛(2006)认为股价是政府、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相互之间博弈的结果,许多机构投资者利用自身的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优势,在股市上大肆炒作,加剧了股价的波动。
回顾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可知,从博弈论角度分析投资者对股价波动的影响的文献较少,存在的文献大都用经典博弈论来分析,没有学者运用信息协议下归纳博弈来分析;而且,经典博弈论假定参与人对其所进行的博弈形式拥有充分的认识,是在外生给定的博弈形式下进行博弈,这不符合经济现实中的参与人,主观博弈或归纳博弈更符合假定参与人对博弈形式的客观认识是有限的、主观的,每个参与人在各自的主观博弈模型下学习对手的策略并通过策略互动来学习主观博弈规则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博弈(黄凯南,2010)。此外,经典博弈论虚构了博弈树中的博弈分枝、决策节,而这些在现实经济博弈中是不存在的,信息博弈下的归纳博弈有形的信息碎片和行为代替无形的博弈分枝和决策节,更加科学合理(M.KanekoandJ.J.Kline,2008)。
因此,本文运用信息协议下的归纳博弈理论来初探股价波动的机理,探析投资者对股价波动的影响,更加符合经济现实,也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信息协议下归纳博弈的基本分析结构
(一)归纳博弈论的基本假定
1.博弈参与人对客观博弈认识的有限性和主观性。在博弈中,参与人是有限理性的,不可能完全掌握所进行博弈的相关知识,对客观博弈的认识带有主观性;参与人在博弈的时候,最初并不知道他们所进行博弈的博弈规则,对其他博弈参与人的数目、信念、博弈策略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知;参与人通过个人积累的经验、教育以及从其他博弈参与人那里学习客观博弈的知识,并进行归纳推导得出自己关于客观博弈的认知信念(MamoruKanekoandJ.JudeKline,2008)。
2.博弈参与人对客观博弈认知信念的不断完善性。归纳博弈论区分了客观环境和参与人对博弈的个人认知观念,参与人被假定为最初博弈时拥有对客观环境的认识很少,不断地重复面对给定的客观环境,通过选择可行的行为来积累经验,从经验中构建对客观环境的认知观念,再通过下一次相同或相似的博弈来完善这种认知观念,以此类推,不断地进行博弈,不断根据以前认知观念的记忆来完善对客观环境的认知(KojiHASEBEandRyuichiroISHIKAWA,2011)。
3.博弈参与人对客观博弈认知信念的差异性。在同一个博弈中,每个博弈参与人在个人认知观念的构建过程中,因经验不同,即使面对完全相同的客观环境,也会形成不同的客观环境认知观念;而且,每个参与人用以前形成的并能记住的经验不断修正对客观环境的认知观念,每个参与人的记忆能力不同,以记忆中的经验修正后的认知观念自然不同。因此,博弈参与人对客观博弈认知信念的差异性(KojiHASEBEandRyuichiroISHIKAWA,2011)。
4.博弈参与人博弈行为的规律性。参与人在博弈时,倾向于遵从一些有规律的行为方式;在短期内,博弈参与人对客观环境的认知观念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他以之前形成的观念进行博弈,认知观念没变,博弈行为也就不会变;除非当博弈参与人掌握更多新信息或客观博弈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使博弈参与人认为改变博弈方式进行博弈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不改变的收益的可能性较大时,才会修正之前的认知观念并进行博弈(MamoruKanekoandJ.JudeKline,2008)。
(二)用信息协议表述的归纳博弈
1.信息协议的定义。在经典博弈论中,客观博弈形式是给定的,用博弈树来描述博弈的过程,博弈参与人对博弈树具有完全的认识能力,参与人在决策的任何一步都知道自己所处的决策结在博弈树中的位置,即在博弈树中的哪一个分枝和哪一个决策节,并清楚地记得上一次决策节和下一个决策节是什么。然而,这并不符合现实的决策行为,在动态博弈过程中,这些博弈树的分枝和决策节是不存在的,参与人对自己所进行的博弈处在连续博弈的哪个环节也不清楚,他只是了解博弈的一些信息片段,并以这些信息片段进行决策。为了克服经典博弈论的这个缺陷,归纳博弈论提出信息协议,用有形的信息碎片和行为代替无形的博弈分枝和决策节,进而简化拓展博弈。信息协议由信息碎片、行为和因果关系构成,具体描述如下:信息协议Π=(W,A,),其中,W是信息片段的有限非空集合,A是行为的有限非空集合,是因果关系,为U∞m=0=((W×A)m×W)的一个子集。将W分为决策碎片(DecisionPieces)WD={w∈W:[(w,a)]u,a∈A且u∈W}和末尾碎片(Endpieces):WE=W-WD(M.KanekoandJ.J.Kline,2008)。
2.用信息协议描述的归纳博弈。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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