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7 15:2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鲁西奇 点击次数:
摘要:王朝兴衰、社会形态演进、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分析模式与阐述框架,从不同角度与层面揭示中国历史的本质与奥秘,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意义,但都程度不同地忽略了中国历史进程的主体———人。“中国历史”首先是“中国人”的历史,是千百年来生活在中国土地上的“中国人”,为了生存与发展、追求美好生活,不断“适应”并“改造”其所处的环境,摸索并建立适合自身生存与发展需求的社会组织与制度,创造并不断“改进”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的历史。“人为本位”的中国历史学,应当是叙述、分析、阐释这一历史过程的学问;其根本目标是揭示“中国人”的人性,包括具体个人的“个人性”、不同意义与层面的人群的“人群性”,以及作为文化人群的“中国人”的人性;认识、叙述历史事实与历史过程,理解、认识关于历史的认识,都应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以“中国人”作为历史叙述与认识,以及认识历史的主体。
关键词:中国历史学研究;历史叙述;历史认识;人为本位
传统时代的中国历史叙述、分析与解释,是站在高高的庙堂之上,以王朝国家的兴衰更替为核心线索、以“赞治”“资治”为指归的,所谓“原始察终,见盛观衰”,“稽其成败兴坏之理”,所记内容则多为治乱兴衰、政治得失、民生疾苦及美德善行,盖以历史为经世致用之具。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历史叙述、分析与解释,则是站在政治革命的立场上,以社会形态的演进为核心线索,其目标与归结点是为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道路奠定历史基础,在根本上也是服务于现实政治与现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的。
二十多年来,在中国历史学研究领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分析框架与阐释模式,则是“国家-社会”理论与研究方法,它试图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出发,探讨不同历史时期国家(在中国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是王朝国家;近代以来,则是形成与成长过程中的民族国家)与社会(研究者使用“民间社会”“地方社会”“地域社会”等概念,或者笼统地称之为“社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与渗透、社会对国家权力与话语的运用、地方社会或地域社会的建构等方面,并形成了“王朝控制论”“地方精英论”“国家内在于地方”等阐释性理论,其目标与归结点,则主要指向社会建构及其对国家控制、凝聚及提升力量的意义。
王朝兴衰、社会形态演进、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分析模式与阐释框架,分别突显王朝国家、社会形态以及“国家-社会”三方面要素在历史进程中的主导地位,以此三方面要素在历史进程中的变化作为中心线索,叙述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探究中国历史发展的特征,分析其动因,进而形成对中国历史的阐释。显然,这三种中国历史的叙述、分析模式与阐释框架都有其内在与外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也均从不同角度与层面上揭示了中国历史的本质与奥秘,并具有广泛而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同时,也无庸讳言,上述三种历史叙述、分析与阐释理路,是从王朝国家或社会的立场出发的,都程度不同地忽略了中国历史进程的主体———人,世世代代生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活生生的、具有历史与生活经验的、有矛盾的心理和情绪的“人”,其所叙述、分析和阐释的,或者是王朝国家的历史,或者是社会形态演进的历史,或者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历史,虽然也有“人”的影子或因素,但却不是以“人”为主体的,所以并非人的历史,不是“中国人”的历史。
而我们所理解的“中国历史”,却首先是指发生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的历史,是千百年来生活于其间的“人”,为了生存与发展、追求美好生活而不断“适应”并“改造”其所处的环境,摸索并建立适合自身生存与发展需求的社会组织与制度,创造并不断“改进”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的历史,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国家的“中国”的历史,更不仅是王朝国家或民族国家的历史,也不仅是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历史。这样的历史,才是人的历史,中国人的历史;中国的历史学,就应当是叙述、分析、阐释这样的历史过程的学问。同时,中国历史学的研究,应当是为了“中国人”的历史学,是为当代中国人思考与分析“人”的本质、中国人的本质及其在人类中的地位与意义、“中国人”的现在与未来提供历史素材与思考理路,其根本性目标,乃是认识“中国人”的人性。其主要研究路径与方法,应当是分析不同时代的“人”(中国人)关于中国历史的叙述与认识,弄清历史叙述与认识的实质,进而真正理解并认识历史事实、历史过程及其实质,也就是站在“人”的立场上理解“人”对历史的认识以及历史本身。质言之,无论是认识、叙述历史事实与历史过程,还是理解、认识关于历史的认识,都应当站在“人”的立场上,以“人”作为叙述与认识的主体,这就是“人为本位”的中国历史学。
一、以“人”为中心叙述中国历史进程
人生活在世界上,最为关心、最为重要的问题,首先是生存。人生下来,就要学习生存的方法,亦即获取“生计手段”或“生计方式”。不同的人,因为生存环境的差异、际遇的不同、个人努力的差别,就会有生计手段或生计方式的差别。而无论采用怎样的生计方式,在大多数情况下,往往需要与他人进行合作。随着社会的发展,合作逐步成为生计方式最基本的内涵。同时,在同一个生存环境中,会生存着不同的个体或人群,这些个体或人群在生计资源的获取上既有共享,也有竞争和争夺,围绕生计资源的分配与利用,就会形成越来越复杂的结构。比如,我们可以想象在一个河谷里,居住着一些早期人类群体:在河谷下游开阔平原上的那些人,捕渔、采集,后来驯化了野生稻,发展了稻作农业;而河谷中游的那些人,则打猎、采集,后来驯化了麦、稷等旱作物,发展了旱作农业;而河流的上游,地势较高,两旁散布着广阔的草原,居住在那里的人,以射猎为生,后来驯化了羊,发展了游畜牧经济。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的经济形态。当然,对于复杂社会里的个体来说,不是“形成”
而是去“适应”复杂的经济形态,并结合自己的努力,形成各自不同的经济生活方式。因此,人类的“生存”欲求,是人类经济生活与经济形态发生并演变的根源。
在寻求生存、学习并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中,人不得不与“他人”交往。“与他人交往”是立足于人类本能以及生存、延续后代之基本需求的另一个根本欲望,可能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形成并发展的根源之一。并不是有了人,就有了社会;而是有了人际(inter-individual),才有社会:人与人的交往,形成人际关系;更多的人进入交往过程中,就构成人际关系网络,亦即形成为社会。人最亲近并密切的交往,首先是亲子以及配偶间的;这种交往,产生了家庭。家庭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组织。
没有家庭,就没有人类。而单个的家庭是不存在的,因为一个家庭的形成,先决条件必须是存在另外两个家庭:一个家庭出一个男的,另一个家庭出一个女的,从这两人的婚姻中产生第三个家庭。
因此,家庭从其出现的那一刻起,就绝不是孤立的,它处在一个由不同家庭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中。
家庭之上的社会组织有无数种,如建立在血亲或拟制血亲原则之上的家族,同一生计链或生计区域内的一些家庭出于生计或其他需求而结成的地域性联合,在游牧或围猎活动中组成的季节性或临时性牧团或猎人群体,等等。家庭、家庭网络、家庭之上的各种组织,就构成了社会;反过来说,社会中的家庭、家庭网络、家庭之上的各种组织,就是社会结构。社会形成的过程,亦即社会形成或体现出“结构”的过程,则是社会的结构过程。因此,在社会学的立场上,交往是绝对的、不可或缺的,没有交往,就没有人类,更没有社会。在这个意义上,人类的“交往”欲求,是人类社会之所以“发生”的根源。
几乎每个人在其内心深处、原始的本能欲望里,都可能潜含着要超越、压倒、控制他人的欲望,也就是想要比别人强、让别人服从自己,并进而剥夺、占有他人,因此,绝大部分的人,都可能为获取威望、控制他人的欲望所驱使,这就是“权力”的根源。从根本上说,权力就是个人对他人的控制、控制的手段和工具,以及控制的过程本身。当然,权力是在人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产生的,是交往的媒介,也是社会形成组织并进而结构化的关键性因素。在生活条件(生计系统中的位置)、威望(所在社会中的地位)等方面超过他人,并通过控制他人来获取更大的利益与威望,就是权力产生的根源。正是在立基于生计、交往的社会组织形成与结构化过程中,形成了立基于控制他人的“权力结构”:控制者与被控制者(几乎每一个控制者同时又可能是被控制者)通过控制与被控制,形成以权力为核心的、具有不同控制方式的控制体系,其中最可能的体系是层级制的,但也存在非层级制的控制体系。拥有并掌握权力的人,自然努力将初步形成的权力结构稳定下来,以确保其在这一结构中的优势地位或稳定地位。将权力结构稳定下来并赋予其外在形式和运作方式的设想与策略,就是制度设计,其内在基础是权力以及关于权力的构想和诉求;制度设计的实现及其延续,就是所谓“制度化”或“制度过程”。显然,国家(各种形式的国家)是这一从超越控制他人的欲望发展出权力、由权力形成权力结构、进而形成制度的一系列演化过程的最终结果,也是其最基本的表现形态。
而权力的运作、制度的设计与实现,以及在制度体系中使用权力,就是“政治”。质言之,控制产生权力,权力形成制度与国家,使用权力与权力运作则构成为政治。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闇,谁能极之?冯翼惟像,何以识之?明明闇闇,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类似的问题,是远古以来人们一直在追问、思考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追问与思考,源自人类的求知欲。求知的欲望有相当部分是在人类生存、交往与控制过程中产生并付诸实现的,有着鲜明的功能性目标,其成果主要指向实践技能方面,可以归结为技术(“术”);但也有相当部分主要源自人类对于未知世界的好奇心与想象,其结果主要指向对世界与人本质的看法,可以归结为哲学或思想(“知”);游离于功能性追求与好奇心之间或者说融汇二者的探讨与认识,则是学术或知识(“学”)。知识、技术、思想是人类求知欲的结晶,其中,思想以及思想的能力是最为重要的。帕斯卡尔说:“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能思想的苇草———我应该追求自己的尊严,绝不是求之于空间,而是求之于自己思想的规定。我占有多少土地都不会有用;由于空间,宇宙便囊括了我、并吞没了我,有如一个质点;由于思想,我却囊括了宇宙。”正是在思想中,人得以了解、认识并把握世界和自己。
因此,是求知欲推动了人的思考,促使人们去追问自己生存的世界以及自己本身,从而形成为思想以及知识与技术。人之所以成为人,就是因为人能够思想;而思想的根源,在于求知的欲望。
生存、交往、控制与求知,可能是人类最基本的四种欲求,也是人类历史的基本出发点:因生存欲求而产生了生计方式,进而形成了经济形态;因交往愿望而产生了人际关系网络与组织,进而发展为“社会”;因控制而产生权力,由权力的分配与争夺而形成政治、产生国家;因求知欲望而产生了学问,并进而形成为系统的知识、技术与思想。这些因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生存需要交往与合作,交往当然以生存为前提;同样,对他人的控制是在交往过程中实现的,交往本身又必然包含着控制与被控制;而求知正是在生存、交往与控制的过程中孕育成形并付诸实现的。正是因为此,立基于生存欲求的生计方式与经济形态,在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关系网络与社会结构,为了控制他人以及在控制过程中形成的权力结构和制度体系,以及在探索过程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的知识、技术与思想体系,这四个人类社会的基本方面是交织在一起、互为前提与结果的。
显然,并非所有的欲望都是可能实现的。首先,死亡必然终结生存状态。社会不会死,制度、国家与思想也不会死,会死的是个人,所以死亡具有独特性;而每个人都会死,这是死亡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死亡了结个人的生命,意味着人生的尽头,围绕它的恐惧和忧虑,便是个人意识形成的关键;它把人从社会与历史中抽离出来,使之强烈关注自己的命运。这是信仰与宗教之个人性的根源或根源之一。死亡的必然性与普遍性则推动了不同文化中诸种正式与非正式仪式的形成,并催生了关于死后或来生世界的集体性想象,这些仪式和想象被用以缓减度过这个人生最大和最终分水岭的焦虑,并最终用于延续因死亡而被打断了生命及其蕴涵的文化使命。众所周知,信仰、仪式是宗教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在这个意义上,因为必须面对死亡、处理死亡,从而形成的关于死后世界的想象(关于另一个世界的构想)以及处理死亡的仪式,很可能是宗教产生的根源之一。
其次,控制的对立面是抗拒。有控制,就会有抗拒、反抗或者至少是“不从”(不服从)。“据希伯来和希腊神话所载,人类历史的开创源于一种不从的行为。生活在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作为自然的一部分曾与自然和谐地相融一处,他们并未超越自然。在本性上,他们如同母亲子宫中的胎儿,既是人同时又不是人。只是由于他们不顺从某种命令,才使这一状况发生了改观。他们挣脱了与大地和母亲的维系,剪断了脐带,使人从一种前人类的和谐中突现出来,并得以向独立和自由迈出了第一步。”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弗罗姆说:“人类历史肇始于一种不从的行为”,“全部人类文明都建立在一种不从行为的基础之上”,“人类因不从的行为得以不断地进化,不仅精神得到了尽可能的发展,而且智力也得到了发展”。而当人的“不从”超越了精神与智力的层面,将“不从”付诸于社会实践与行动,就形成了社会经济与政治领域的变革:激烈的“不从”导致革命或暴乱,温和的“不从”则催生改良,也可能孕育革命,两者都以不同形式推动历史前进。因此,对控制的抗拒,亦即“不从”,是推动人类历史进程的能动性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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