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22 09:4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刑军 点击次数:
2.参加文化活动比例较低。统计表明,农民工经常参加单位文化体育活动的人占7.1%,偶尔参加的占31.8%,一次也没有参加的占35.6%,根本不知道单位文化活动的占26.1%。在调查农民工参与社区文化活动时发现,每年参加1~2次的占39.7%,3~4次的占8.4%,5次及以上的占3.6%。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农民工在城市尚未真正享受到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他们仅仅是作为“企业职工”远没有成为“社区公民”,参与经济活动多而参与文化活动少。
3.文化活动内容单调。农民工文化生活总体比较贫乏,平时由于劳动时间长,闲暇时间少,下班后大部分时间是看电视、手机上网、睡觉聊天或逛街购物,所占比例分别为43.8%、36.9%、26.8%、13.3%,参加文体活动(4.3%)、旅游度假(2.5%)、看电影去歌舞厅(3.2%)、教育培训(3.1%)、去“三馆一中心”等(2.2%)较少。
4.文化生活满意度不高。由于经济收入、生活习惯、制度安排、作息时间、文化冲突等因素影响,农民工难以享受城市公共文化服务,64.7%的人对文化生活不满意。普遍对政府、企业和社区提供的文化服务不满意。对政府、企业、社区、文化工作者、农民工文艺组织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不满意率依次为72.7%、63.4%、34.8%、45.6%和29.1%。
5.社会身份之惑严重。“我是谁”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是城难留、村难回的特殊群体,成为无根的浮萍,社会角色认同模糊。“农民”是他们的制度身份,“工人”是他们的职业身份,而“农民工”是制度身份和职业身份的结合体,加上农民工内部分化明显,部分农民工已经很难用农民工来指代。调查发现,认为自己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占62.6%,是“新工人”的占36.4%,是“农民工”的占21.7%,是“农民”的占19.3%,是“城市居民”的占6.5%。
6.精神心理问题突出。寂寞空虚、焦虑压抑是农民工最突出的心理和生理问题。农民工未婚人群占52.6%,已婚者占47.4%。农民工普遍存在寂寞、孤独、自卑、无助、烦躁、焦虑、压抑等心理问题。调查显示,农民工群体存在紧张焦虑占28.3%、压抑受挫占27.9%、孤独无助的占22.3%、寂寞烦躁占19.4%、被歧视被剥夺感占13.1%、自卑失望占8.4%。访谈发现,夫妻分居、对象难找造城三成以上的农民工婚姻焦虑感、性压抑感明显,性健康潜伏着危机,部分人甚至采用搭伙临时夫妻和找小姐放松解决性压抑问题。
7.与城市居民间隔阂严重。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来自不同的社区,经济基础、生活习惯、消费能力、思维方式存在差别,农民工内卷化现象显著,农民工群体缺少与城市居民沟通的技巧和渠道,两者之间存在“隔离墙”。调查显示,农民工交往人群选择中,工友或同事占43.3%,家族人或同乡占22.4%,同学朋友占16.6%,社区邻居占9.3%,网上网友占6.9%,城市居民占1.6%。农民工不愿意与城市居民交往原因是,看不起农民工的占67.4%,对人不热情的占23.1%,对人有戒心的占14.6%,缺乏共同利益的占38.9%,缺少交往条件的占32.7%。
8.文化消费能力有限。农民工文化消费水平很低,他们的消费多集中在吃饭、穿衣、住房上,多数是将节余的钱存起来。调查显示,看电视、看电影、购书刊、上网、上歌舞厅、看演出、体育健身、学习培训等文化消费几乎为零的比例分别占33.1%、59.2%、50.8%、36.6%、59.3%、65.1%、67.4%和59.6%。4183人中有3.1%的人几乎没有文化消费,每月文化消费在10元、10~30元、31~50元的比例分别占11.6%、14.1%、18.8%。
9.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较低。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总体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2.2%、50.8%、14.2%、2.8%,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1.3%、48.2%、18.2%、2.3%,对公共文化资金投入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7.2%、44.3%、15.2%、3.4%,对公共文化活动内容提供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4.3%、45.2%、17.0%、3.5%,对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4.0%、44.8%、16.9%、4.2%,对政府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评价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的分别占24.0%、44.7%、16.2%、5.4%。
10.对文化需求层次有提升。以往调查中,农民工对文化的需求关注点在低层次的看戏听歌看表演,本次调查发现,农民工的文化需求是政府组织和提供的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居家流动、社区参与等潜在和长远的文化需求,希望政府提供技能培训的占68.6%,提供子女教育的占54.9%,支持建立农民工文艺社团的占33.4%,参加社区(企业)民主选举的占11.2%。未来发展的最大心愿:有稳定的工作占23.5%,全家人一起到城市占17.2%,在城里有房子占14.3%,自己不当农民或孩子不再当农民占10.1%、过体面的生活占9.7%。认为政府需要出台专门农民工文化政策的占80%,建设农民工文化活动设施的占80.7%,开展农民工文化体育活动的占78.8%,免费向农民工开放文化场所的占82.6%,为农民工提供特色文化服务的占79.3%,扶持农民工文化自组织建设的占79.5%,引导农民工参与文化活动的占75.45%,提供夫妻房、带薪休假的占47.7%。
四、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促进农民工城市
融入的对策建议
加强农民工文化建设,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要以保障农民工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如何做好现有直接资源整合、间接资源利用和潜在资源开发的三道“加法”,同时做好促进农民工文化培育和推进农民工以家庭为流动单位分流农民工对公共文化需求的两道“减法”,实现城市原住民、文化工作者、农民工(新工人)等城市文化三大主体共创的城市文化生态。
1.优化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保持高度的文化自觉,切实把农民工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城市政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评价城市发展水平、城市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改进农民工文化权益维护的宣传。盘活现有文化资源存量,开发潜在文化资源增量,鼓励文化单位多创作多提供农民工需要的文化作品,鼓励企业多开展集体文体活动,鼓励有资源的单位免费向农民工提供文化活动场地、器材和专业辅导老师,吸收农民工文化组织参与文化活动。加强城市社区文化建设,提高为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统筹考虑社区内农民工群体的文化需求,科学配置社区文化基础设施,设计有利于农民工参与的文化活动,让社区成为提供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加强新闻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对农民工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弘扬农民工的正面形象,消除城市社会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让媒体成为弥合农民工与城市社会的桥梁,促进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互相理解与心理认同。
2.构建完善的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民工常住地政府要秉承“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农民工群体的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包括公共文化法规及政策体系、产品供给体系、投入体系、设施网络体系、活动体系、信息体系、人力资源体系、服务技术体系和运行评估体系。落实国家三部委《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政府、社区、企业和文化工作者在服务农民工文化工作中的责任,在建设固定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的基础上,增加针对农民工的流动文化服务内容和项目。从体制突破、制度创新、经费保障、设施完善、项目设计、产品提供、人才支撑、技术引领、保障措施等方面,制定出台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不可能也不必是另起炉灶的文化工作,不是再制造出一个专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只是将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产品和内容、范围与方式的拓展,需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群体的特殊需求、服务特点和保障程度。
3.积极开展农民工文化建设试点工作。2亿多农民工分散在全国各地,文化建设基础、政策环境、文化需求差异较大,采用一种模式肯定行不通。可以在全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选择30个左右基础条件好、特色文化显著、服务类型多样的中小城市进行试点,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标准给予经费支持和政策保障。总结推广国家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的做法、经验和模式,发挥示范区对农民工文化建设的引导、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大农民工文化阵地建设投入,支持农民工博物馆、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农民工之家、打工青年艺术团、新工人剧场、新工人网站、新工人报刊等农民工文化平台建设。积极扶持农民工自建农民工文艺团队,从“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提高农民工文化活动的自组织能力。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大城市户籍制度改革,鼓励以家庭为流动单元,增加人文关怀和家庭亲情,分流并减少农民工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和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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