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走私犯罪新趋势,寻求高效的应对策略是在对抗走私犯罪中处于强势地位的基础。虽然上海自贸区的出现是我国目前打造全新的中国经济模式的需要,但是我们应全面辩证地看待这一问题。因此立足于我国国情与政策,从自贸区的特殊性出发,合理分析该背景下可能产生的走私犯罪并提出应变对策与完善的思路,对于探索如何有效预防、打击走私犯罪,有现实的意义与重大的启发作用。
【关键词】上海自贸区;走私犯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预防对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①是中国最新批准设立的区域性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浦东国际机场保税区和洋山港临港新城,正为中国经济注入新的活力。然而对于上海自贸区,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更要认识到可能伴随的问题,如此才能与我国的社会发展现实形成有效地统一。
一、上海自贸区与保税(港)区、自由港的区别
谈到上海自贸区就不得不提及两个概念:保税(港)区和自由港。基于分析比较,笔者得出结论:上海自贸区一方面是原有保税(港)区的全方位升级,另一方面也是世界自由港在中国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中国式的自由港”。
(一)上海自贸区与保税(港)区
除地理位置与政策之外,上海自贸区不限于保税(港)区的一般做法。我国的保税(港)区以特殊政策为特点,主要体现在税收政策的减免等;而此次上海自贸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积极推动投资、金融、贸易、政府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变革,这早已超越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定位,可以说是传统保税(港)区的全面升级。
(二)上海自贸区与自由港
上海自贸区将成为我国“境内关外”的特别区域,其运营理念和世界各地的自由港无他。但这绝不意味着上海自贸区与传统意义上的自由港相同。以香港为例,其自由港政策和制度包括贸易自由、融资汇兑自由、航运自由等,通过开放、高效、低税负形成自由港的国际竞争力。由于香港的金融早已完全开放,无须为货物进出口专门制定相关金融法规,例如外汇管制的放松等。而上海自贸区才刚刚起步,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阶段。其主要还是借鉴国际通行做法,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为全国的改革开放积累经验。另外,上海自贸区在注重对外贸易、航运服务、便利化环境等传统自贸区功能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对金融、服务贸易等领域的扩大和开放,试图为自贸区增加了新的内涵和发展空间。二、上海自贸区特殊之处的具体表现
(一)宏观层面
笔者认为,上海自贸区有其特殊性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情最大的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国的开放型经济是基于政策支持而形成的,自贸区的设立也是为了“以开放倒逼改革”,这同发达国家改革后基于市场所形成的开放经济截然不同。保税(港)区时期,政府对市场仍可进行一定的干预,而现在要使自由港的政策精神在上海自贸区中得以体现,需要一定过程,不可一蹴而就。当下我国尚处于从政策主导不计成本的开放模式转向以企业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机制的开放模式的转型阶段②。而要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就必须完善开放型经济的制度建设,也必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政府应在减少政策性调控的同时强化制度性调控,从而维护市场的功能和秩序。由此,“积极稳妥实施自贸区战略”正是我国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一大探索性尝试,上海自贸区也因此被赋予了全新的历史使命。
(二)微观层面
1.贸易政策调整
上海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在关税方面,货物在自由贸易区与境外之间免征关税;促进贸易方面,主要涉及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其生产自由、流通自由与消费自由等区内自由特点使对外贸易管制大幅度减少。并且在自由贸易区内货币可以自由兑换,在推进改革和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同时,国内生产水平必然会有所提高。[1]
2.监管模式创新
上海自贸区海关目前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监管模式,并且逐步建立“先准入后监督,运用负面清单方式许可管理”的投资准入管理体制。物流方面,采用“先入区、后报关”模式。现已对于区内一些企业先予试点,海关现已批准试验区内试点企业先凭进口舱单信息将货物提运入区,再自运输工具进境14日内向主管海关办理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手续。该模式可以有效提升试验区内企业进境货物的流转速度,进一步满足企业对于物流效率的需求。[2]
3.权力设置变动
上海自由贸易区建成以后,在权力设置上有很大变动。一是政府职能角度来看,在国务院的批复中提到,“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上海自贸区正在探索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由政府制定一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名单。二是从执法角度来看,目前上海自贸区的执法目标是实现政府联合,理顺综合执法体系。三、上海自贸区的走私犯罪问题推想
目前上海自贸区的发展前景得到了普遍看好。然而,机遇总是伴随着风险和挑战:只要涉及经济利益,经济犯罪便会随着个人贪欲的膨胀而生。对于上海自贸区我们应全面辩证地看待。而走私犯罪,则因其严重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性和特殊性首先进入了笔者的视野。当前,我国大规模走私基本上虽已得到遏制,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以及我国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反走私斗争将更加艰巨,打击力度稍有松懈,就可能出现一轮新的走私高潮。如何在全球贸易体系多元化、复杂化的背景下,规避走私风险,为全国各地正在或即将申报自贸区的省市地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上海自贸区面临的重大挑战。而打击上海自贸区可能出现的走私问题,对匡正大国形象,维护公平自由贸易,确保国家利益,意义重大。鉴于上海自贸区设立不久,走私问题可能还未集中显现。但是对于经济犯罪而言,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通过充分研究其动因来制定应变对策,尽可能地将走私犯罪扼杀在摇篮中,不仅可以提高法律效益,还能保障社会和谐。所以根据上述自贸区的特点,笔者结合走私犯罪的一般规律,对可能出现的走私问题进行分析。
(一)走私犯罪的一般趋势
走私罪,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故意违反海关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或者偷逃应缴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2]“现阶段,我国的走私罪主要还是通过货运渠道进行走私的……通过伪报品名、价格、数量等方法实施走私违法犯罪活动。”[3]所以,现阶段的走私犯罪还是以通关走私为主。同时在通关走私案件中,大多数是以商业瞒骗方式出现、进行的。③。
就特点而言,目前走私犯罪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科技化、集团化、国际化等趋势。当今的走私活动日趋多样化,渠道上涉及领海、领空,甚至是保税区域,手段上也是复杂多变。从当前情况来看,“水客”④走私居高不下,另有“复进口”⑤等与走私性质相同的行为频现。上述这些形式的走私犯罪的结合上海自贸区的特点也有存在的可能,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上海自贸区背景下的走私犯罪发展形势
1.政策调整改变走私犯罪趋势
在设立自贸区后,涉税类走私将逐渐减少。涉税类走私例如大宗生产性原材料走私往往与国家关税及政策的制定有关,主要是为了骗取国家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款。由于自贸区范围内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综合税负水平将会降低,在客观上缩小了走私的经济利益内在驱动力。可见,大宗生产性原材料等普通货物可能随着物品走私的效益降低而减少。
同时,非涉税走私犯罪可能日趋上升。例如西方发达的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较高,境内外差价不会较大决定了其走私犯罪涉及的物品集中在毒品、军火、文物与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上。随着自贸区的发展,国际交往频繁的同时也会给走私分子带来新思路,走私犯罪的重点物品可能会趋向假币、淫秽物品上。因为禁止类物品走私的存在基础是境内外巨额差价,而就国际层面,禁止类物品的价格在短期内不会有较大的波动,所以这类走私犯罪不会减少。
2.模式创新带来一定隐患
由于上海自贸区实行对进口商品不征收关税,货物离开自贸区时补缴关税的政策,势必产生区内外商品差价,形成走私犯罪的内在驱动。并且试验区的新监管模式,企业可以先提货入库再办理海关手续,期间存在着14天的时间差。再加上当前操作规程尚未成熟,可能存在入区后运用“漏报”、“不报”等手段进行不法活动,带来一定的走私的隐患。
3.权力成为风险之一
走私罪作为重大经济犯罪,其影响的范围较大,比如腐败问题就与其息息相关。腐败与公共权力有关。公共权力本质上表现为分配社会稀有利益,这就会吸引个体为争夺这种社会稀有利益的指向,将公职人员作为突破口。由于国家权力使公共权力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的特性,有权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本身也可能误入歧途,使他们可能将权力作为手段,为了个人利益滥用公共权力谋求私利,形成腐败。“走私分子不惜一切代价,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一大批腐败分子沦为走私分子的帮凶。实施通关货运渠道的走私,会涉及多个业务环节,重大的货运走私案件往往是境内境外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并形成一个有严密分工的走私链,往往涉及到包括海关在内的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并伴随着严重的执法腐败。”[4]
结合自贸区现实,由于一线范围内“自由度”有大幅度的提升,二线将成为了至关重要的战场,而人事一向是最易切入的点。自贸区为了减少和消除政府的过度管制而转变其职能,但过渡阶段往往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自由裁量点的产生、观念调整的滞后。随着新的二线运作机制设立,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形成完善的配套设施、新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等等,公职人员的自由度也一并提升,中饱私囊、权力寻租的机会也会大幅度上升。在约束他们行为的责任机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由经济利益趋使下腐败行为将成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标的一种风险较小,机会较多,利润丰厚的行为方式。
可见走私犯罪与腐败问题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走私分子为了实施犯罪,会想方设法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催生腐败问题;另一方面,腐败问题的产生有会进一步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走私犯罪更加猖獗。结果造成“非查无所获即重大要案”的严峻形势。四、多方位走私犯罪防治对策之探讨
对于上海自贸区可能存在的走私问题如果能事先做好思想准备建立预警机制,就意味着走在犯罪分子前头,即使只有一步也意义重大。而走私犯罪的生成发展是诸多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多方面问题的综合反映,这就必须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实行总体作战,构建立体化的走私防控机制。根据对自贸区特点的分析,结合走私问题,笔者有针对性的提出以下几个对策:
(一)活用高科技侦查,重点监控货物流通
走私是一种智能型犯罪,只有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侦查主体,在与犯罪分子较量之中,侦查人员才能处于积极主动的优势地位。在社会与科学技术积极融合的大背景下,侦查机关要在侦查实践中尽可能的汲取当下最先进的科技成果,将提升侦查水平和科技发展充分匹配起来。然而,目前的侦查工作环境存在先天不足,而且侦查员们的劳动是“刀耕火种”式的。[5]因此,通过“变革劳动方式”,即运用科技促进高效、有序的侦查是首当其冲的。
虽然走私的具体行为形形色色,但是归根结底走私的对象就是物品、货物。在侦查中,掌握了货物的动态就等于抓住了先机。为了坚决防治自贸区挂牌后走私案件发生,对于货物走私的监控就成了工作的重点。就当下科技发展水平来看,可以在物流环节上采用射频识别(RFID)技术⑥和GPS全程定位监管。将射频识别还有其他一系列科学技术运用到侦查实践中,就能将侦查人员从“大海捞针”中解救出来,就能快捷地搜集到可靠的情况信息,完成使侦查工作高效运作的关键性一步。
(二)强化案件移送,广辟线索来源
缉私部门对于侦查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何及时发现,对于法律漏洞如何有效进行弥补,对于走私犯罪如何严厉打击都要做好协作与沟通,在上海自贸区显得尤为重要。由于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商品贸易自由化程度大大提升,人、财、物大量流动,走私犯罪的侵害客体可能增多,案件缉捕难度必将同时增加,如果拓宽线索来源,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目前走私犯罪涉及面广,决定了掌握走私线索的人员多,广泛开辟走私犯罪线索来源就能加强对走私的查处力度。对于加强和查处新颖、复杂的走私案件,缉私部门和职能部门可以制定统一的操作性规范,还可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实现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在认识上的衔接,从而强化移送,使执法活动有序高效。
(三)提高缉私队伍建设、鼓励借鉴吸收
缉私是反走私最有力手段之一。然而我国的缉私能力与犯罪分子的先进装备相比略显不足,助长了走私分子的侥幸心理。这要求保证二线关境的缉私人员数量,完善各部门管理机制,规范各部门关系,将侦查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同时执法人员应当强化专业技能,充分了解自贸区的新运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掌握动向、提高素质,形成专业化的执法机制。
虽说上海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但是在发展方向与管理体制上还是有很多方面可以向中国的其他自由贸易区及至世界各国的自贸区借鉴的。就案件调查而言,可以借鉴国外的缉私手段,立足于上海自贸区现实情况,取其精华,吸收专业人士或者外部专家共同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调查,这对于应对、控制新生走私案件都有建设性作用。
(四)加强反腐建设
作为思想保障,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反腐纠风力度,习总书记提出要“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要求扎实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结合走私犯罪可能导致腐败的严峻形势,反腐工作也是治理走私犯罪时的重中之重。
加大对走私的查处力度,离不开与检察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的通力协作,只有建立协作机制,互通政策,理顺程序,才能够统一对走私案件的查办工作的认识,从而形成信息共享。就拿检察机关来说,官方称“派驻检察室将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并突出与自贸试验区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检察属性”,对于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其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如果说金融、外汇、税收等制度是自贸区的一线建设,那么良好的司法环境、具有国际视野的检察配套制度可谓二线建设。派驻检察室虽不属一线之列,但可以为自贸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专业的廉政保障。”目前派驻检察室可以集中力量查办专案,及时进行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宣传,并开展相关法律政策研究。[7]
今后在教育宣传基础上,有必要提升各个权力使用环节的透明度,对于一些模糊地带可以制定标准化指南,指出常见环节中有可能产生的违规行为,并且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定期检查;还可以合理提高核心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待遇,使其可以自主抵制财务的诱惑。
(五)加强内部监管
由于走私案件涉及的部门比较广泛,包括海关、金融、工商、银行等部门,对于走私案件的监管要做好长期打算,要内外线监控并进,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然而现实中监管部门内部监管不利或存在漏洞,导致已经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没有及时移交侦查机关。所以建议要完善各部门包括走私稽查执法机构内部的监督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加强与侦查机关的信息互通,从而预防放纵走私、徇私枉法或者内外勾结的行为,规避风险。
注释:
①自由贸易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自贸区是指国家(地区)之间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结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组织形式;而狭义的自贸区则是指国家内部某种类似自由港的经济特区.上海自贸区属于狭义自贸区.
②国发〔2009〕26号<国务院批复转发的发改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第十一条“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开放型经济体系”.
③“具体地说,国际贸易中的商业瞒骗是指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为逃避纳税义务、逃避外汇管制、许可证及原产地证明、知识产权管制,通过欺诈或瞒骗手段,低报或高报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瞒骗知识产权、瞒骗原产地方式骗取海关优惠,从而获取不正当利润的违法行为.”陈磊.商业瞒骗走私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5:23.
④“水客走私又称为单帮走私,从事水客走私的人进出境较为方便,熟悉两地的价格行情,专带差价较大的商品,数量虽不大,但进出境次数多,损害了国家对进出境的管理制度和经济利益.”陈晖.走私犯罪论[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12.25.
⑤复进口行为是指本国商品输往境外,未经加工又输入境内,也称在再进口,通过借助境内外税率的差别,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即"假出口,真骗钱".其对国家财产的占有和普通走私行为并无二致.
⑥又称电子标签,是一项利用射频信号通过空间耦合实现无接触信息传递并通过所传递的信息达到识别目的的技术。射频识别系统通常由电子标签(射频标签)和阅读器组成.在集装箱上安装电子标签,在运输检查站或中转站设置阅读器,就能了解货物的具体位置.参考文献:
[1]王伟.上海自贸区7项政策[EB/OL].http://www.shui5.cn/article/91/66871.html,2014-3-27.
[2]沈文敏.上海海关创新自贸区监管[EB/OL].http://www.cmcnet.org.cn/index.php?m=special&c=index&a=show&id=13,2014-3-24.
[3]张大春.走私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13.52.
[4]梁争.走私犯罪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22.
[5]陈磊.商业瞒骗走私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5.7.
[6]李欢其.数字化侦查[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3.3.
[7]张华鲁.进一步完善上海关区打防结合重在防范缉私机制的构想[J].犯罪研究,2005.3.
[8]孟伟阳.自贸区走私逃税等罪认定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