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1 09:3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李勇坚 李雪 点击次数:
随着余额宝等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不断升温,P2P以年均100%增长率快速扩大,互联网金融持续进入到大众视野。
作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北京是中国的实体金融中心,又有大量的企业总部集聚,具备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良好前景,找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北京有望打造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投融资集聚中心与行政管理中心。
绝佳土壤
互联网金融将是金融行业最具增长潜力的行业,而北京具备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良好条件。
从北京自身的城市功能定位看,互联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特色与优势:
一是技术与人才优势。互联网金融是高度技术密集与人才密集的行业。除了金融以及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人才之外,各类众筹的智能硬件开发,还需要研究、开发、设计等方面的人才。北京拥有全国数量最多、技术能力最强、门类最齐全的科研机构,拥有各种各样的人才资源,这使北京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
二是产业链优势。从众筹看,智能硬件、文化创意产品等也出现了一定的众筹商机。众筹大致分为创意和艺术、创业发明和公益三类,其中文化创意类项目占据了半壁江山。2011年至2013年,我国文化项目成功众筹的个数由不足10个增加至近150个,筹资规模从6.2万元增长到1278.9万元。而这些项目,其在产业链各个环节都占有优势。从电商小贷与P2P看,与金融产品设计、信用评估等方面有关的产业环节,在北京都已形成巨大的规模。
三是政策与创新优势。北京集中了全国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机构、金融研究机构、金融总部,无论是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研发、政策与制度的创新与试点、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联合等方面,均具备了非常明显的优势。因此,北京发展互联网金融,应将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作为一个重要方面。
四是相关配套优势。北京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配套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从电商小贷看,京东等领先电商企业座落于北京,使电商小贷发展具备先天条件。从P2P看,北京无论是在信用评估、项目评价、信息汇聚等方面,都已具备了各种优势条件。从众筹看,众筹创业所需要的各种创业指导、后期风投等,已形成非常完备的服务体系。例如,创投圈(ctquan.com 和 chuangyepu.com )是一个专注于服务投资人、创业者,以投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社交网络。该平台由天使汇和创新工场共同投资,旨在给中国的广大创业者提供一个新一代的投融资和交流的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找人、找钱、找主意”等跟创业有关的最核心功能。
何处突破
综合北京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色与优势,北京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重点有如下几方面:
一是将众筹打造成为北京互联网金融的拳头产品。从发展现状看,北京由于其在众筹各个环节方面的优势,是国内众筹行业最为发达的城市。与其他城市相比,北京众筹行业不仅开始最早,而且目前重要的众筹平台都汇集在北京。尤其重要的是,北京在文化艺术众筹方面独具优势。如淘梦网(tmeng.cn)号称最大的新媒体影视平台,专业提供众筹和营销发行服务。而乐童音乐则专注于原创音乐众筹。
从未来发展看,北京应集聚其在创业人才、科技资源、文化创意等诸多方面的优势,完善政策措施,重点推进文化创意、创业发明等方面众筹,使北京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水平最高、最富有创新能力的众筹中心。
二是持续加强P2P风险监测,实现持续快速增长。从现状看,北京虽然P2P网贷平台数量在全国居于第四位,但是,北京的网贷平台综合实力较强,经营较为稳健,未来发展潜力较大。例如,从2013年数据看,网贷平台成交量前五位的分别是温州贷(温州)、盛融在线(广州)、合拍在线(深圳)、陆金所(上海)、中宝投资(浙江)。北京没有一家P2P网贷平台进入到前五名。但是2014年北京的人人贷(1)、宜人贷(2)、有利网(4)、积木盒子(5)、翼龙贷(11)都表现了强劲的上升势头(括号内数字表示最新排名)。北京应通过风险监测手段创新、监管政策创新试点等多种措施,重点提升P2P的风险管控能力,使P2P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三是大力支持第三方支付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北京作为中国最为重要的金融总部中心,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虽然在市场份额方面,北京与上海相比尚有差距。但是,北京在支付创新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易宝支付(北京)2013年发布了“支付+金融+营销”的升级战略,领跑电子支付和互联网金融。拉卡拉通过在便利店、社区商超安装刷卡终端,提供水电煤气等生活缴费服务,积极拓展线下市场。近期,拉卡拉在银行收单、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的基础上增加了移动电话支付和预付卡受理业务。
从未来发展看,应大力支持北京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特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尤其是在移动支付、面向本地生活以O2O为基础的支付业务、支付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
政策助推
互联网金融将是北京金融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因此,需要在政策措施方面大力支持其发展。
一是建立明确的监管框架,适度设立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当前,互联网金融在监管方面仍然缺乏一个明晰的框架,使业内企业在进入行业时,无规可依。这种无规可依的情况,一方面使业内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长此以往,将会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监管态度不明朗,使很多企业处于灰色地带,其经营地位无法得到明确承认,经营规模等无法得以迅速放大。其中典型的就是股权式众筹。
北京应利用其金融研究力量强等优势,集中力量,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研究的支持力度,以其建立一个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率先在全国进行突破。
二是利用先进技术手段,降低监管成本。互联网金融有望成为一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低成本融资解决方案,在监管方面,也要考虑监管的成本以及监管给各种市场主体带来的成本。在投资者方面,要重视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尤其是说明政府的监管责任与风险之间的不相关性,强调监管并不能改变市场本身的风险,而政府则不为互联网金融是否盈利进行背书。通过监管成本的降低,将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更大的优势,使其更快地成长。
三是争取在北京进行互联网金融试点,突破现有政策的限制。以众筹为例,我国政策限制了股权众筹模式的发展,众筹的概念越来越被解读为类似于团购的模式。受到政策限制,中国的众筹网站纷纷转型为为预售网站。例如,创建于2011年4月的点名时间就不断淡化身上的众筹色彩,现在更是将自己定位成“中国最大的智能新品限时预购网站”。从未来看,北京应争取在政策方面有所突破,争取将股权众筹作为一种真正的融资模式,实现“人人都是天使投资”的状态。又如,P2P方面,是否能够进行“拆标”,产品能否标准化,都是需要在政策上加以突破的地方。
四是采取各种措施解决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冲突。大型金融机构的垄断化与流程化、非透明化,与互联网金融的灵活、快速及创新存在着冲突。长期以来,我国以银行业为首的金融企业,享受着行政垄断的保护,以获取利差等垄断化收益为其主要利润来源,并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而互联网金融通过降低进入门槛,打破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垄断,使传统金融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创新进行着各种各样的限制,给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传统金融行业是流程化的,每一步都需要按规则进行,而互联网则是以用户体验为核心,需要持续的灵活性与创新精神,这也使流程化的传统金融机构无法适应。
传统的金融机构有地域限制和行业限制,竞争透明度明显不够,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榨取更多的利益;而互联网有更强的覆盖用户的能力,无地域限制成本更低,信息接近于透明,使金融机构无法利用信息不对称与竞争的非透明化获得利益。因此,在政策层面,应积极推进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融合发展。
五是全面实施投资者教育。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所处的特殊阶段,投资者对利益的追逐动机非常强烈。而互联网强调互惠互利,扩展到互联网金融,仍有着较多的互惠互利功能。例如,众筹融资平台与P2P网贷平台都应强调产业链的整合功能,而在我国,这些平台都演化成了一个纯粹的放债平台。未来,仍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使投资文化与互联网文化能够相互促进,实现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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