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英汉互译的不对等性(2)
时间:2015-09-07 10:5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关超 点击次数:
四、数字的文化差异。众所周知,在西方,“十三”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数字,所以,在西方国家,人们通常避免使用“十三”这个数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数字“十三”没有这种文化含义,但随着西方文化的影响,近来这种蕴涵也被国人所接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九”因为与“久”同音,所以“九”经常用来表示“长久”的意思。例如,我国历史中,皇帝都崇拜“九”,希望其天下长治久安。因此,我国便有“999”药品。英语中的nine没有这种含义。但不要把用“666”作商标的商品出口到英国,因为“666”在《圣经》里象征魔鬼。“七”在欧美国家有积极的意义。所以,商标为“7-Up”的饮料翻译或汉语为“七喜”,而不是“七上”。英语国家的人心目中的“七”相当于中国人的“八”。“七”对英语国家人是个大吉大利的数字,投掷中以“七”为胜利。商标还有MildSeven、7-Eleven(连锁店)。但在我国,“七”是个普通的数字。
以上是在翻译中常见的不对等问题和例子。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不对等,注意原文的意义和暗示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一些翻译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解决翻译中遇到的问题。文化信息的传递是完全可能的,主要是通过翻译了解他国文化。文化信息的对等也是可能的,我们可以遵循奈达先生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Equivalence)原则,这里的“对等”不能理解为数学意义上的等同,只能是近似的等同,即以功能对等接近程度为依据的近似。他认为翻译的目的应该是原文和译文在信息内容、说话方式、文体、文风、语言、文化、社会因素诸方面达到对等。为了达到这些对等,必须在翻译中进行调整。
一、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对所指意义可能产生误解的话,必须对译文文字作某些变通;可以保留直译,但必须加上脚注来解释可能产生的误解。
二、如果在形式上贴近的译文,有可能导致对原文联想意义的误解,或者对正确理解原文的风格造成重大的损失,那么对译文进行必要的调整来反映原文的联想价值就十分重要。例如,将中国名酒“杜康”翻译成英语一般按发音译为Dukang,英语国家读者看到英语商标Dukang时,只会把它与酒联系起来,而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上酿酒的高手“杜康”,也不会像中国人那样把“杜康”(Dukang)与“好酒”联系起来。所以,“杜康”作为商标,文化信息没有完全对等。不过,我们不妨可以用希腊酒神的名字Bacchus作“杜康”酒的英语商标,这样,文化信息的对等无疑比“杜康”要好得多,因为Bacchus会使西方人产生更多有关的联想。
三、一篇原文的翻译,必须产生与之相伴随的语码,这就常常要求在音位、词汇、句法及语篇等各个层面作一系列的调整。例如,Nike作为商标能使英语国家人士联想到胜利,吉祥,因为Nike一词在希腊神话中是胜利女神。传说中的Nike身上长有双翅,拿着橄榄枝,给人们带来胜利和诸神的礼物,她是吉祥、正义和美丽之神。Nike作为体育用品商标,我们可以把它音译为“耐克”,暗示Nike牌体育用品经久、耐用,使用Nike牌体育用品能在比赛中克敌。“耐克”可以说是较好的翻译,不过,英语单词Nike所蕴涵的文化信息对中国人来说,不可能像英语国家人那样想起Nike女神。翻译中文化信息被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