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些年来城镇化发展的加速,城市的迅速发展。历史街区作为城市记忆与文化的载体,不仅是城市对外形象的展示窗口,同时也是特定社会时期的生活缩影。现在,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双转型的特殊时期,应该在减弱社会矛盾的基础上,重视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各种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从静态功能性向动态的参与式模式转变,但是历史街区的社会发展却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历史街区保护的不可持续性,由此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历史街区保护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1 城镇化和历史街区的内涵
1.1历史街区的内涵 历史街区的内涵经过长期的实践与研究,其概念也十分明确。第一,历史街区既包括了物质层面的内容,同时也包括了以物质空间为载体的非物质内容。其次,强调历史街区整体的历史环境,这个整体是具有历史代表性的集合,是组成历史街区文化的一个系统。
1.2城镇化的内涵 城镇化,也称城市化,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加速,人类的社会活动当中非农业活动的比重升高而农业活动的比重降低的过程,和这种社会活动结构变动相适应,乡村人口减少而城镇人口增多,同时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居民点的建设等物质表象向城镇化转变并且逐渐稳定,这样的系统性过程称之为城镇化过程。城镇化的水平是以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例来确定,数值越低,城镇化水平就越低。
2 城镇化背景下历史街区保护的现况
2.1 无组织改造,街区传统丧失 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地不断提高,我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在逐渐增高。街区的居民迫切地希望改善居住的条件,但是因为政府没有统一组织修建而且缺乏指导,一部分居民就独自改造自己的住宅。这种缺乏组织的修建行为而建成的建筑布局、高度或是风貌、材料等都与传统的建筑不一致,有的门板铺面被砖墙封住,内部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动。这种缺乏管理,疏于指导的改建,使居住环境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同时还破坏了街区传统的风貌[1]。
2.2 保护意识薄弱,保护机构不健全 城镇化加速的过程当中,城乡经济建设得到很大的重视,而常常疏忽历史街区的更新与保护。同时历史街区居民的文化水平往往相对较低,缺乏保护法规意识,保护意识淡薄,增加了更新与保护工作的难度。同时,当地相关部门没有重视,没有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健全保护机构,使得更新和保护工作的开展陷入困境当中。
2.3建筑功能衰退,无法满足民众生活需求 城镇化背景下,我国面临着人民生活方式转变、
城镇论文发表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生活水平提高等问题。房屋存在功能过时,无法适应现代的生活方式,甚至也不符合当前和未来使用者的要求和标准。大多数的历史街区的建筑主要是砖术结构,年代久远导致结构腐朽损毁现象严重[2]。建筑室内功能混杂,一宅多户的情况比较常见。基础设施陈旧且简陋、通风采光、卫生条件均无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
2.4 基础设施落后,居民逐渐外迁 因为缺乏有效的整治与管理,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陈旧且落后,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如给排水设施简陋,污水处理设施落后,垃圾到处堆放,生活环境质量差,电线路老化,破坏了历史街区的景观。建筑密度大、街道狭窄的情况下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较多。历史街区目前的居住条件与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使历史街区内一部分居民逐渐外迁,出现老人独守空屋,甚至出现没有人居住的现象,历史街区的活力也逐渐消失。
3城镇化背景下历史街区的保护
历史街区虽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仍是人们记忆的载体,现在仍是城镇的生活区域。为了适应城镇的快速发展,同时满足现代居民的生活需求,应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促进历史街区的文化、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3.1规范管理,恢复历史景观 管理需要针对建筑本身及周围环境两个方面,整个历史街区可以分为建设控制区、一般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每个区域制定不同的保护要求和保护重点,可以不同程度地控制随意改造街巷环境及建筑面貌的活动,逐逐渐恢复历史街区的景观。如重点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扩建行为破坏原有景观和格局。对影响景观的构筑物和建筑物必须逐渐拆除或改建,不得新建工业企业,对于妨碍景区保护的工业企业应该有计划迁移,另外保持传统建筑的高度,包括院落与周围街巷的格局,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严禁个体的改造行为[3]。保证新建和扩建行为与传统的景观特色相协调。
3.2 “有机更新”和功能复兴 “有机更新”是吴良镛先生提出的旧城改造模式,即在尊重旧城原有的建筑风格和历史文脉的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建筑的居住舒适度及容积率,对其开展镶牙式的改造。根据历史街区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落后和功能衰退等问题,可把街区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修理局部的损坏来保持原街道界面和空间尺度。分类保护历史街区建筑,分别对每一类建筑采取不一样的保护措施。
3.3 相关政策扶持与居民参与 历史街区的保护涉及物质空间、社会、文化、经济等各方面。其中一方面,政府应该组织和推进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和资金补贴,完善街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另外一方面,街区的居民是建筑物的产权所有者,同时也是街区传统文化的承载主体,政府应该通过宣传让居民更加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历史街区的文化价值及保护街区的意义,与此同时结合居民的自身利益,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更新与保护的工作当中来。
3.4 加强立法,宣传教育 各省、市应该积极开展历史街区的专门研究,根据地方特色制定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及其技术规范。包括规范的专业术语,界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去、历史街区以及历史地段等的含义;完善历史街区的实施评价制度、方案评价及现状评价,为历史街区的科学开发、利用及保护提供技术支持;扩大保护的范围,注重保护工业遗产等等。加强历史街区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国人民的保护意识,包括确定历史街区法定宣传日;历史街区相关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及学习再教育等办法。
4结束语
快速城镇化已经成为社会文化经济发展的宏观背景,历史街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也随着改变。在城市这个复杂的系统当中,历史街区更新与保护的模式并不是单一的,应该结合历史街区的实际情况而定。历史街区作为城市有机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随着城市发展而发展起来。基于街区的历史价值,针对街区现况的特点,在以后的更新与保护工作当中,应该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延续街区的历史文脉和建筑风格,恢复街区的活力,促进历史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建滨,曾亚婷.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的历史街区保护欲更新探究[J].华中建筑. 2012(8):151—154.
[2]李孟波,董仕君.我国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设计法规体系研究[J].中外建筑,2011(04)32—35.
[3]阮仪三,孙萌.我国历史街区保护与规划的若干问题研究[J].城市规划. 2010(10):268—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