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东汉“义养”观之转变
时间:2013-09-02 13:5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韩静 点击次数:
孝道是汉代伦常道德的根基。东汉在继承西汉孝治思想的同时,更是尊奉儒学,讲求孝治德化。关于东汉的孝道观有这样的记载:“夫患水菽之薄,干禄以求养者,是以耻禄亲也。存诚以尽行,孝积而禄厚者,此能以义养也。”这一观点呈现了东汉的孝道观——“义养”。即孝敬父母重在诚心,贵在修德,以“义”来养亲、敬亲,不必担心“水菽之薄”,不必苛求“禄”的厚重,关键是能以“存诚”、“义养”的操守来尽孝。
一、“义养”观的曲变
东汉的孝行极端强调“义养”,便在某种程度上偏离孝的轨道而表现出极度的偏执和矫情,使孝趋于虚伪和形式化。
(一)摧残人性的孝
一些孝子为了尽孝,不惜牺牲生命。只要父母身体不适,就要压抑自己的情感与欲望。有牺牲自己以行孝的,如孝女叔先雄的父亲乘船湍水而亡,“雄感念怨痛……遂自投水死。”有牺牲妻子儿女以行孝的,姜诗“事母至孝”,“母好饮江水,水去舍六七里,妻常沂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其子后因远汲溺死”有为尽孝而杀人者,“安丘男子毋丘长与母俱行市,道遇醉客辱其母,长杀之而亡”。
有些人在对待父母逝世的态度上,更是近乎自虐。韦彪“孝行纯至,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赢脊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这种片面极端的孝为东汉社会所认同并提倡,其根深蒂固的思想已影响到年少之人,申屠蟠“九岁丧父,哀毁过礼”;王琳“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乡人称其至孝。”这样的例子枚不胜举,原本天真无邪的少年儿童却懂得“哀毁”,在欣慰他们孝敬的同时,不得不承认种种的愚孝使他们深受其害,本真的孝行已被掩饰和舍弃。
另外,孝道在东汉大肆宣扬的同时,社会也开始崇尚薄养、厚葬。他们认为要尽孝,丧事就要办得体面奢侈,为此他们大兴土木,“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单财,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
(二)形式虚伪化的孝
当种种愚孝发展到极端之时,必然走向它的反面,导致孝道的虚伪性、欺骗性。汉代的察举孝廉是选拔官吏的一条重要的途径,“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许多人为了博取孝子称号,往往弄虚作假,欺世盗名。汉代是讲究居丧之礼的,尤其对于东汉又重视三年丧来说,更讲究居丧期间“不饮酒食肉”,“不近妇人”,“不作乐”,“不取妻”,“不访友”。然而东汉民有赵宣服丧“二十余年,乡邑称孝”,而他有五子“皆服中所生”。可见,孝悌成了当时赚取利益的一种形式。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历代所谓‘举孝’和‘孝廉方正’都是为了换取官坐,‘孝’只是使坏人增长些虚伪,好人无端受些人我都无利益的苦痛罢了。”。
(三)神秘纲常化的孝
随着谶纬迷信思想在东汉的盛行,孝道观念也进一步神秘和迷信化。孝悌之至,就能感天泣鬼神。这一时期对孝的记载也极其古怪。“先是长沙有孝子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扦火,火为之灭。”又有蔡顺,“亦以至孝称”,“母年九十,以寿终。未及得葬,里中灾,火将逼其舍,顺抱伏棺柩,号哭叫天,火遂越烧它室,顺独得免。”如此对孝加以神秘化地描述对孝道的宣传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却使孝蒙上了一层不可抗拒的神秘与恐惧,使得一切以孝的形式表现出的种种行为都是合情合理的,以至于移孝于忠,从而为统治者稳固统治提供依据和条件。
对“义”的过分强调造成了孝的畸形发展,严重偏离了“义养”观的本意,歪曲了孝的指导意义。这种偏离并非全是孝道自身的曲变,而是受当时客观的社会条件所影响。
1、孝本来是建立在良心情感的自觉之上的,但良心情感的自觉无法通过政治强制而维持,“孔孟强调行孝之内在自觉,是一种应然倡导的主观逻辑,而在客观上,功利的诱惑和不孝的严惩则是一种社会生活的客观逻辑,激发并制约着为人子的行孝实践。”统治者为了自己的利益,便利用手中的权力以任何手段强制推行,起初也在一定程度上起了彰显孝道、稳定社会的作用,但是从长期来看,强权之下必然出现虚伪和欺骗。谶纬迷信用麻痹的思想来歪曲孝道观,举孝廉用精神荣誉鼓舞人们践行孝道,而授予官职则用功利来刺激孝行的偏激,便有了所谓的为了称誉而不择手段的违背“义养”的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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