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问题事关建筑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员工的生命安全,是建筑企业能否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安全生产也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经济稳定的基本条件。
一、我国工程建设的安全现状及特点
经济发展带来建筑业的繁荣,建筑安全也受到广泛关注。工程建筑业是一个事故高发行业,是由该行业自身特性所导致的。其特点是:
1.高处作业多。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施工中有90%以上是高处作业。
2.立体交叉作业多。建筑产品结构复杂,工期较紧,必须多单位、多工种紧密配合,立体交叉施工。
3.露天作业多。建筑物的露天作业占整个工作量的70%,受到四季不同气候以及日照、风、雨、冰雪、雷电等自然条件的影响。
4.手工作业多。建筑业多数工种目前仍是手工操作,容易使人疲劳、注意力分散、误操作多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5.临时工多。目前在工地第一线作业的人中,临时工约占50%-70%有的工地高达95%。
二、工程事故的形成及其发展过程
为了预防和控制工程事故的发生,还必须了解事故形成和发展的三个阶段。
一是孕育阶段。事故的形成必然有其原因,施工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差;机械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缺陷等安全隐患,就会孕育工程事故。人们可以感觉到事故隐患的存在,估计到事故会发生,但无法得知事故发生的确切时间和具体形式。
二是发展阶段。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和企业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
的发生和物的论文发表不安全状态的出现,就会构成施工中的事故苗头。此时事故已处于萌芽状态,人们可以预测到它发生的形式和时间。
三是发生阶段。工程中的事故隐患被某些偶然因素触发时,事故就会发生。这些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等。事故的发生必然产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阻碍正常工作的进行。
三、工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齐全,工艺技术是否合理,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生产带来安全隐患。
2. 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范措施。大部分工程实行低价中标。由于建筑市场是卖方市场,迫使施工单位互相竞争,相互压价,恶性循环。虽然安全措施费在招标时有所规定,但多数费用欠缺,加之中标价低,施工企业往往通过挤压该费用,以达到企业正常盈利水平。
3.参建各方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缺失。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只重视工程进度而忽视施工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人员,现场职工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4.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5.建筑人员素质不高。建筑工大多来自农村,学历较低,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同时维权意识很差,出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
四、改进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的基本方针,但必须把“预防为主”放在首位,才能将事故消除在发生之前。消除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和错误认识,看准过程中的不安全时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将加强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相结合,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施工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1.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贯彻生产全过程,有效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员工,层层有责任人,形成安全管理网。
2.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和工程安全档案,明确培训内容、培训人群、培训岗位,培训内容必须具有针对性,具体包括:
①新进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岗位工作。
②转岗、换岗、待岗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新岗位工作。
③职工每年度必须接受的安全培训:包括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员工应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
④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二)施工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
1.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2.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3.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方法。
②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③应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企业一级部门人员、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按季度考核一次。
4.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特别是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逐步使起重机械的管理规范化。
总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重点在于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以及安全管理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