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07 11:5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黄慧 点击次数:
【摘要】本文从新环保法所起到的作用、实施新环保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新环保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等问题出发,对新环保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进行探究。
【关键词】新环保法;实施;问题;对策
新环保法的出台对于改善我国的环境质量是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的,在改善后,它的作用能够更加的突出,然而,其中存在的问题也是十分明显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使用一定的措施来使环保法实施的质量得到一定的提高。我们可以大量吸收外国的先进经验,再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借鉴或是改良,加强环境立法,使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得到不断地完善,进而能够适应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情况。
一、新环保法所起到的作用
1、使基本法的地位得到彰显。新环保法将传统环保法中的漏洞进行了逐一的完善,也将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以及原则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为相关部门所应负的权责关系进行了梳理,使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科学发展、困扰环保系统以及影响环保事业的各种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同时也在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地位、公众参与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等问题上取得了十分重大的成果,这为我国在法律方面构建起环境法律秩序起到了核心以及基础的作用[1]。
2、使底线思维得到了强化。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一定要制定最严格的生态保护的制度,在实践中可以得知,如果想保证环境能够得到可持续的发展,就要在发展的过程中符合资源环境所能承受的承载力,并充分考虑到环境自身的容量。在法律中明确地规定出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在制度上使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能够得到落实,同时也为全国各地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并能够严格遵守提供了根本性以及基础性的保障。设立生态保护红线,能够促进环境资源与区域人口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的统一以及生态环境系统的快速发展,进而也可以达到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以及生态安全的目的。
3、使民生思想的到了突出。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环境问题是对其产生制约的关键因素,同时它也对人类社会的全方位发展起到一定的威胁。在新的环保法中,对于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也对组织进行环境质量及公众健康的影响等方面的研究进行了一定的积极鼓励,在公益诉讼以及信息公开等问题上明确地提出了对公众环境权益的保障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解决较突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环境的诉求以及有效对环境质量进行改善等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支撑,使科学发展观中的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以及改善民生的相关思想得到了充分的体现[2]。
4、对责任意识进行了一定的强调。在新的《环境保护法》中,对于地方的关于环境保护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强制性地要求有关的监管部门需要大力加强自身的监管力度,并且给予环保等部分监管部门一定的强制权,使环境监察部门的法律地位得到了明确,在企业中实行按日计罚等相关处罚手段,使地方政府的责任得到了有力的强化,为监管部门树立起一定的权威,就可以在解决一部分的机制性以及体制问题的时候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实施新环保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执法缺乏针对性,执法力度不够。我国的环境法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这一问题,这一问题在环境立法的相关领域中尤显突出。在现阶段,在各部门所颁布的各种规章制度之中,都能够看到我国所颁布的环保法中存在的各种程序性的规范,所以,它存在着十分大的任意性以及变动性,这种情况不利于对环境执法的有效性进行确保。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环境质量也随之不断恶化,经常能够看到各种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出现,同时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污染问题的纠纷,但是真正由于对环境资源造成破坏而承担了刑事责任的人却非常少。这种情况也证明环保法所使用的执法方式仍然比较软弱,缺乏应有的权威性以及直接性[3]。
2、实施过程中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比较大,无法实现其约束性。有时候,政府所下达的命令没有在地方上得到充分的传达,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会因为自身的一己私利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进程进行一定的干扰,同时,执法与司法体系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对于这一工作中的行政主导来讲,在其中的隶属关系相对其他部门的工作而言是比较严格的,通常会出现部门分割以及条块分割的现象,另外,将行政作为主导,会使环境司法的功能以及地位出现大大的降低,与之相应的,环境执法的相关功能也会出现降低,对司法的作用造成一定的影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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