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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的“无”与“有”的二元辩证思想(2)

时间:2015-09-29 09:4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论文部落 点击次数:

  下面,我们转入对老子“无为”思想的讨论中,从侧面来对老子在这一阶段中表现出来的“崇无抑有”的思想进行更为深入的说明。
  那什么又是“无为”呢?在谈论“无为”之前,先来讨论一下“为”。
  “为”字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母猴也,引伸遂为凡有所变化曰为。[24]就是说,“为”是引起事物变化的行为。任继愈先生说,“无”具有“有”所不具备的“实际存在”,号称“无”,并非空无一物,而有总括万有的特点。[25]因而,“无”并不是消极的存在,在老子的《道德经》中“无”不仅具有日常生活中的功用,而且还是指导政治生活和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
  《辞海》中关于“无为”的解释是:老子认为宇宙万物的根源是“道”,而“道”是“无为”而“自然”的,人要效法“道”,也应以“无为”为主,顺应自然的变化。老子的“无为”是从“道”出发的,因而与其后的孔子的“无为而治”大不同矣。[26]可见,老子的“无为”是合乎“道”的,要顺应自然的变化。
  在笔者看来,老子的“无为”指的并不是无所作为,而是指不妄为,不胡作非为。不仅要顺应自然的变化,还要在遵守事物发展规律的前提下,认识规律,运用规律,对于能够提升人类福祉的事有所作为。也就是说,“无为”不是毫无作为,它强调的是要有作为,但是统治者的作为不能超出事物发展的规律,总的来说,还是要从“道”出发,在“道”的基础上有所作为。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
  “为无为,则无不治。”(第三章)
  如果人的行为是出于“无为”,就没有什么是治理不了的,只有统治者按照自然规律地有所作为,才能治理天下。即是倡导“无为而治”[27],就是要让按照自身的规定性而发展,使其处于符合道的自然状态,不妄加干涉。万物的生化是道按照一定的规律在展现自身、检视自身,但万物最终要“复归于无极”。[28]老子教导我们应以自然无为为本而不妄为。因此,老子在《道德经》第三十八章中说:“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拥有“上德”的人,即思想崇高者(圣人),常常是“无为”,是无所表现,不是为了表现而表现
  又曰: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
  道常常是“无为”的,它总是顺应自然,而天地万物无不由“为”生成。正因为顺应自然,虚静恬淡,道的“无为”才能无所不为,才能生出天地万物。不仅天道是如此的,而且人事也是如此。[29]因此,老子说:
  “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好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
  魏朝王弼注曰;此四者(指“无为”“好静”“无事”“无欲”),崇本以息末也[30]。
  仅就“无为”来说,“统治者”做到“无为”,民众则可以得到教化。老子建议统治者要顺从民意,不能因一己之私而弃民意于不顾。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第六十四章)
  在此,“无为”与“无执”并举,而劳思光先生认为“无为”所包含的意义更广,应包括“无执”,自觉心驻于无为,遂无所执,无所求。[31]要想成为圣人,就要通过不断地改正自身,以身作则,“正己而物自正”,这样做了,虽不主动去取得天下,天下也是莫之能属,天下将自归于为“无为”者。
  总而言之,从“无为”这一哲学范畴中,更能清晰地窥视老子在此阶段对“无”这一哲学最高原则的推崇。
  在这一阶段,老子哲学思想中的“无”与“有”的关系是“无”高于“有”,“有”是从“无”中产生出来的,“无”上升为老子哲学的最高本源,“无为”也成为了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所有人的行为规则与做事规范。如果说,从第一个阶段来看,“无”与“有”有些许相似性,例如复旦大学的聂中庆认为道是“无”“有”的统一体,两者同处于一个哲学层面,也就是从宇宙之本原、本体之形上层面诠释“道”的,从另一个角度讲,“无”即是“有”;“有”也即是“无”,两者“异名同谓”,[32]而在这第二阶段,“无”与“有”则是有根本不同之处的,因此聂老师的办法过于偏激,不足取也。
 
  【结论】
  综上所述,从“有”与“无”的关系即可看出,老子的哲学思想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向前发展的。在第一阶段(“有无相生”),“有”与“无”的关系是平等的,“有”与“无”相互形成,相辅相成。在第二阶段(“有生于无”),“有”是从属于、根源于“无”,“有”从“无”中生成,“无”优于“有”,高于“有”,这恰好与西方哲学传统中崇有抑无的观念相反。
  “有”与“无”的关系的变化发展启示我们:要用一种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老子的哲学思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老子为我们铺就的阳关道路上不断地向前迈进。
 
 
 
  参考文献
  书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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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1月
  ②.任继愈.《老子绎读》[M].第一版.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12月
  ③.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M].第一版.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
  ④.(宋)范应元(著)黄曙辉(校)《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M].
  第一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3月
  ⑤.张世英.《哲学导论》(修订版)[M].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6月
  ⑥.(美国)S.E.Stumpf,J.Fieser(著)匡宏,邓晓芒(译)《西方哲学史——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修订第八版)[M].第一版.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2月
  ⑦.《辞海》[M].197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
  ⑧.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M].第一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
  ⑨.河上公.《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M].第一版.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8月
  ⑩.《哲学大辞典》[M].第一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年5月
  ⑾.庄子(著)方勇(注译)《庄子》[M].第一版.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6月
  论文类:
  ①.任继愈.《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J].《教学与研究》,1962年第2期
  ②.滕复.《黄老哲学对老子“道”的改造和发展》[J].《哲学研究》,198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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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第6期
  ⑤.陈鼓应.《从郭店简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J].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C].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⑥.任继愈.《中国哲学史的里程碑——老子的“无”》.[J].《中国哲学史》,1997年第1期
  ⑦.胡茜.《“无为”并非“不为”——为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之辩护》[J].《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7期
  ⑧.赵艳婷《天道无为人道无为》[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2期
  ⑨.王光辉《“无为而无不为”如何可能?老子无为思想新探》[J].
  《人文杂志》,2008年第3期
  ⑩.聂中庆.《辨“有生于无”》[J].《求是学刊》,2003年第6期
  [1]任继愈先生在《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一文中说,老子的哲学体系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现在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至于老子的哲学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则是没有争论的。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是春秋末期阶级矛盾在哲学思想上深刻地反映,它系统地揭示出世界上的事物不是各个孤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
  [2]所谓“二元论”即是指存在两种独立的、不可通约的实体,如心与身、观念的精神世界和可见的物质世界,或者善与恶的力量。与一元论和多元论相对。(见《西方哲学史——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修订第八版)第457页)“二元论”这一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被提出也是晚近的事,最典型的是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的“思维与广延”。
  [3]参见孙通海(译注)《庄子》一书第377页
  [4]参见滕复著的《黄老哲学对老子“道”的改造和发展》,在他看来,就世界本原层次来说,“道”是指物质世界的开端,万物产生的根源和始基;在世界存在层次来看,“道”是世界存在自身;就事物的发展规律层次来看,老子的“道”是指世界生化的内在秩序和必然联系。
  [5]见魏朝王弼所著《老子道德经注》一书第202页。老子在《道德经》第十四章中说:“视
  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6]见于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1979年版第315页
  [7]见于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汉)许慎撰(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1981年10月第一版146页
  [8]见于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1979年版第315页
  [9]见于任继愈先生的《老子绎读》一书前言第6页
  [10]见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赵文娟的《老子哲学中的“无”》
  [11]此说见于张世英先生所著的《哲学导论》第95页与第101页
  [12]在《老子道德经注》一书中(第113页),魏朝王弼注曰: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
  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
  [13]宋朝范应元在其《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中(第73-74页)将此句解释为“万物生于有
  形,而有形生于无形。大道无形,动则生物……惟知物生于有,而不知有生于无,罔察
  根本,弗洞变化,焉能虚通而得老氏长生之道哉?”在此,范应元先生将“有”“无”理
  解为有形与无形,“大道”是无形的,只有通晓了老子的“有生于无”,才能体察道之根
  本所在,洞穿万物之变化。
  [14]出自陈鼓应先生著的《从郭店简本看老子尚仁及守中思想》一文。值得一提的是,笔者本文的目的并不是否定前人的观点,而是提出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的方法。
  [15]出自《说文解字》第626页下
  [16]出自《老子道德经河上公章句》正文第二页。
  [17]参见老子(著)(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M].第一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1月,第143页。对于王弼所著内容中的“舍”字,楼宇烈先生校释曰:“舍”通“捨”,弃也。
  [18]参见老子(著)(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M].第一版.北京:中
  华书局,2011年1月,第29页
  [19]出自陈鼓应先生的《老子的有无、动静及体用观》
  [20]同上
  [21]参见老子(著)(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M].第一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1月,第113页
  [22](美国)S.E.Stumpf,J.Fieser(著)匡宏,邓晓芒(译)《西方哲学史——从苏格拉底到萨特及其后》(修订第八版)[M].第一版.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9年2月,第73页
  [23]见于冯契主编的《哲学大辞典》第42页。
  [24]参见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M].第一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10月
  第419页
  [25]见于任继愈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的里程碑——老子的“无”》
  [26]见于《辞海》第113页
  [27]见于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胡茜的《“无为”并非“不为”——为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之辩护》
  [28]见于王光辉所著《“无为而无不为”如何可能?——老子无为思想新探》
  [29]见于赵艳婷所著的《天道无为人道无为》
  [30]参见老子(著)(魏)王弼(注)楼宇烈(校释)《老子道德经注》[M].第一版.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1月,第154页
  [31]见于劳思光先生的《新编中国哲学史》(第一卷)第179页
  [32]见于聂中庆所著的《辨“有生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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