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14 11:4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奚宾 点击次数:
3.新国际贸易规则将影响我国粮食进口
由亚太经济合作会议成员国中的新西兰、新加坡、智利和文莱等四国发起和美国正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rans-PacificPartnershipAgreement,简称TPP)谈判正在进行。2013年6月,美欧正式宣布启动“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ransatlanticTradeandInvestmentPartnership,简称TTIP)的谈判。这些新的贸易组织的谈判内容已超出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原有框架,尤其是关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内容更是各国近期博弈的结果,可以预见的以粮食净出口主导的TPP农业贸易谈判必定会使粮食净进口国处于不利地位。虽然TPP协议声称将采取开放的态度,欢迎任何APEC成员参与,非APEC成员也可以参与,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并没有接收到谈判邀请,若我国被排除在TPP谈判之外,将来粮食进口将受制于新的贸易规则,我国必将支付更高的贸易成本。
4.粮食消费结构变化提高粮食消费数量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粮食消费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粮食>植物性食物>动物性食物”的饮食结构逐步向“动物性食物>植物性食物>粮食”的饮食结构演化,而养殖业的饲料主要是原粮,将消费更多的粮食,这对于我国农业生产、贸易和粮食安全都将产生显著影响。因此,不难理解为何我国粮食十连增的同时进口数量仍呈上升趋势,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肉类需求不断增长,必然会提高对原料的消费数量,国内粮食增产的数量已远不能满足对作为饲料的原粮的需求,粮食对外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粮食金融化对粮食供给的影响
过度粮食金融化会导致粮食价格偏离价值,粮食价格波动幅度提高,种植粮食的风险加大,但粮食金融化不足同样会导致粮食价格无法通过金融市场分散和规避,加大种植粮食的风险,因此,只有适度的粮食金融化才能提高粮食产量,降低粮食交易和加工风险,增加粮食有效供给。
1.适度粮食金融化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
粮食生产是决定粮食产量的决定性因素,粮食单产和播种面积共同决定粮食产量,适度粮食金融化可以促进粮食生产企业发展,提高科技投入,规避价格风险,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生产资料和人工费用的增加,粮食种植的成本在不断增加,而粮食的价格并没有与成本同步提高,使粮食生产利润越来越低。不仅如此,粮食价格波动幅度越来越大,种植粮食的风险也越来越大。随着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的全国推开,土地集约化经营将产生规模效应,然而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粮食金融市场更不能满足农业的需要,大量农产品还没有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其他的粮食金融衍生品更加缺乏,从而导致农户无法通过粮食金融市场分散或规避粮食价格风险,无法保证稳定的收益。发达的粮食金融市场可以通过期期货、保险等金融产品为家庭农场化解粮食和价格风险,锁定收益,从而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
2.适度粮食金融化有利于保障粮食流通
卖粮难一直是困扰粮农的一大难题,粮食流通领域的粮食金融化程度过低是主要原因。粮食金融化程度过低还会导致粮食流通领域无法分散和规避价格风险,直接影响到粮食收购供应。粮食金融市场为粮食流通企业提供了规避价格风险的平台,粮食流通企业可以借助期货、远期等金融工具对冲粮食价格风险,获得稳定收益,从而保证粮食收购;另一方面,通过成立专项基金,培植粮食流通企业,扩展粮食储藏容量,也有利于保障粮食流通。
3.适度粮食金融化有利于促进粮食贸易
适度粮食金融化可以培植出更多管理水平高、效益好的民营粮食进口企业,节约进口成本,提高粮食供应效率。2012年我国三大主粮进口猛增,据海关总署统计,玉米、小麦和稻米进口数量分别为521万吨、369万吨和231.6万吨,同比分别增长了197%、195%和305%。而2013年玉米和大米三大主粮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提高至2215.6万吨,关税配额数量的具体分配情况为小麦963.6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90%,玉米720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60%,大米532万吨、其中国营贸易比例50%。从以上数字看,国有企业占有了大部分粮食进口配额,显然违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这一准则,也不利于培育有竞争力的粮食贸易企业。通过成立粮食产业基金,培植有潜力的粮食贸易企业从事粮食贸易,不仅可以节约粮食进口的成本,也可以提高粮食供应的效率。
三、基于粮食金融化提高粮食安全的对策建议
1.发挥市场对粮食金融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发达的粮食金融市场是粮食产品对冲、规避价格风险的基础。我国应扩大粮食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开发新的粮食交易产品,完善粮食期货交易机制,加强粮食期货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的行为,保证粮食期货市场稳定运行,使其成为粮食生产、流通和加工企业进行套期保值和对冲的主要场所。除了期货外,粮食金融市场从业者应加快金融创新,开发新的粮食金融衍生品,满足不同类型市场交易者的需求,分散粮食生产、流通及加工环节的风险,保证粮食安全。粮食主管部门应积极进行粮食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粮食金融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政府除了利用中央粮食储备库从总量上调控不同区域市场和不同季节的临时性粮食供需缺口外,其主要职责和作用应是完善粮食金融市场体系,保障粮食交易公平竞争,加强对粮食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2.完善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者利益补偿机制
加大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保证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较低,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非常有限,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期相对落后。若不能对其进行利益补偿,必然会影响粮食生产与供应,威胁粮食安全。国家应对粮食主产区进行利益补偿,对粮食主产区的县或镇进行奖励,在此基础上,根据粮食的生产能力及粮食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测算安排转移支付额度,缩小粮食主产区与工业相对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差距,保证粮食主产区稳定粮食产量。在土地流转背景下,家庭农场逐步取代农户成为粮食生产的主体,政府应与时俱进出台相应支持政策,安排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如对农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等进行担保、提供低息贷款或直接财政补贴,提高家庭农场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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