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24 12:0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田震 点击次数:
笔者认为,在违法收集证据侵犯公民隐私权的案件中,法律不仅应当赋予受害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而且要明确受理机关、受理条件、审查期限、赔偿义务机关等程序性问题。
四、结语
电子证据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成为侦查破案的利器,也可能成为侵害公民隐私权的帮凶。在电子计算机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的大环境下,完善电子取证制度是大势所趋,我国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制定一部集电子证据收集原则、收集步骤、收集措施等于一体的电子证据收集法,侦查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操作,切实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参考文献:
[1]http://baike.baidu.com/view/499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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