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21 13:47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唐汉卫 点击次数:
【论文摘要】公民社会在我国的迅速成长已是不争的事实,学校道德教育应当根据紧密结合中国公民社会的特点做出自己的选择。从"传统与现代、积极和消极、形式和内容、封闭和开放"的角度来看,公民社会的迅速发展使公民道德教育成为学校道德教育的当务之急、首要之选;合作型的公民社会取向要求培养公民的合作意识、协商和对话精神;我国公民社会的文化传统为公民道德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内容选项";我国公民社会的初始性、差异性决定了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开放性、实践性品格。
【论文关键词】公民社会;道德教育;公民道德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民社会在不断成长和发育。中国公民社会的出现,应该说既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必然趋势,也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根本标志。正是这一重大的、带有鲜明的历史转型意义的社会变革应该成为我们思考当下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社会历史前提,新时期的教育实践应该在积极面对和参与这一变革的过程中成为新的社会历史的重要推手。然而,在言及中国的公民社会和公民教育时,就不能一般而论,或者是把西方语境中的公民社会、公民教育概念、理论和实践范式直接引人并宗为经典,因为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公民社会除了在类的、全球的意义上具有一般性、普遍性、共同性的特征外,还都具有鲜明的历史性、文化性和区域性特点,在尊重共性和历史规律的前提下,中国的公民教育也应当紧密结合中国公民社会自身的历史进程和特质,创造性地做出自己的选择。
一、合作型的公民社会取向要求培养公民的合作意识、协商和对话精神
不同国家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公民社会既有其共性的一面,但又不完全一致,甚至差异很大,不同形态的公民社会给中国的公民社会建设提供宝贵历史经验、启示的同时,也昭示着中国公民社会的建设必须顾及自己的历史和现实,走自己的路。"无论是公民的理论还是实践,都是永远随着特定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可以令人信服地认为,公民概念与制度的正当性,正好有赖于其实际的弹性"。[1]我们需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公民社会,也是迫切需要关注的、值得深思远虑的现实课题。
建设合作型的公民社会,是实现善治的切实需要,是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公民社会建设的共同选择。善治,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治理过程,而要想实现公共领域的全面治理,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单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仅靠市场也不能解决问题,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的全面有效合作。因此,目前世界各国提倡建设公民社会,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社会治理、为公共领域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每个公民自身的价值。从各国的经验来看,包括东亚的韩国、新加坡、日本,还有欧洲大多数大陆国家,如德国、瑞典、意大利,以及多数拉美国家,均是采取法团主义或者说是合作主义的路径来建立公民社会的。显然,建设合作型的公民社会理应成为我们未来的选择。
建设合作型的公民社会,对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对公民人格提出了宏观上的、方向性的要求,即新时期的公民不仅要具有独立人格、追求自由平等、具有批判和反省精神,同时,更要具有合作的愿望、意识和能力,具有协商和对话精神。这既是建设合作型公民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个体成长的基本要求,人只有在与他人的合作中才能更好地改善自己的生活、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实际上,自由和合作并不矛盾:积极的自由总是和高层次的合作相勾连,真正的合作一定是基于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合作。无可置疑,权利和自由是现代社会中公民之所以为公民的基本标识,"正是这种自由使得公民区别于臣民(subject)。相应的,公民的本质特征就是警惕地捍卫他的权利与自由。道德就在于个体的人的充分发展,而公民身份则为之实现而提供了必要的自由。"[2]但权利总是和责任联系在一起,自由也不可以滥用,更不是个体的任性。同时,合作也不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简单的依附、无原则无底线的附和,而是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的、在现代契约理念下的积极配合、沟通和协调,共谋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最优化。所以,培养合作型的人格,倡导协商、对话的价值取向至关重要,它直接事关公民社会的成败,关系到公民是否能真正成为一个理性的、积极的"好公民"。
具体来说,合作、协商和对话,意味着尊重、理解、耐心、宽容、节制、表达等要素,不仅是一种或一组价值观、态度,也是十分重要的技巧和技能。在现代成熟的公民社会和公民教育中,上述价值观、态度及相关技能已在中小学通过课程设置、学生管理、学校文化等方面得到系统的贯彻,成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核。在我国,合作、协商和对话在中小学道德教育、传统文化教育中有所体现,但作为现代公民教育的要件,和自由、平等、公民责任联系在一起,和公共空间与公共领域的维护相关联,进而作为公民道德教育的方向性要求进行系统把握和思考、进而落实于实践还比较少见。
二、我国公民社会的文化传统为公民道德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内容选项"
如果说,对以独立人格、自由平等为特质的现代公民道德教育的推崇为学校道德教育指出了根本的方向,对合作、协商、对话精神的强调则是要表明这种独立人格不是用于简单地为我或对抗,而是需要与他人的合作与共存,那么,对我国公民浸润其中的文化传统的关注、对美德的寻求则为公民成为一个有深度、有教养的人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内容选项"。
在某种意义上,自由、权利都是对现代公民人格、公民特质的形式意义上的表达,每个公民究竟要运用这种自由和权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追问什么样的人生才有意义,虽然个体可以独立选择,但选择从来都不是空穴来风、无中生有,选择本身也需要依托、需要选项,即便是创造,也需要在原有的内容基础上的更新和拓展。人总是生活在历史和一定的文化谱系之中,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剥离了人所处的文化传统任由公民自由的选择和创造。换句话说,没有超越历史的抽象的自由。这一方面是指,历史为人的自由的运用、选择提供了内容。人总是在历史传统中做出选择,人没法离开自身生于斯长于斯的文化传统,人在精神情感上、生活方式上首先是特定文化的继承者,任何自由的选择都必然是在自己的文化传统基础上做出的。人无论做出任何选择都会打上自身文化的烙印,人从生下来就与自己的文化融为一体、无法分离。另一方面,历史为人的自由选择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同时也提供了一定的规约、限制和边界。在这个意义上,作为现代公民道德教育之核心关注点的自由、权利等固然重要,乃至必须作为首选,但要时刻关注特定国家的历史进程和历史文化传统,只有这样,前者才有实质性的内涵、意义和可能,后者也有了新的历史方向和时代坐标。所以,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生活和公民教育无不打上各个国家的历史和文化烙印。无论从文化遗产的继承、文化传统的延续,还是从公民生活的开展、公民个体内在人格修养的需要来看,文化传统中的传统文化和美德的滋养都是极为必要的。
一是对传统文化和美德的取舍和鉴别。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不仅从体量上讲是一个极为复杂、庞大的体系,而且从内在价值取向上看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应该承认,以儒家文化为典型代表的传统文化和美德尽管从学理上、从根本上难以开拓出、自然地生长出现代性价值观,但我国社会的传统美德有许多和现代性价值观并不矛盾,反而能为现代公民道德教育所倡导的价值观提供重要的文化支撑和历史借鉴,像民本、贵生、自强、担当等;有的则可以为现代性价值观的缺陷提供重要的弥补和纠偏,比如和谐、重义、克己等思想。对那些与现代性价值观从根本上相矛盾的、冲突的部分,有些需要做出新的解释,而有些可能的确需要抛弃。明辨是非、为我所用,应该成为对待传统美德的基本立场。"其中有些是不可调和的,那就应明辨是非,以符合现代生活为准。"[3]当前对文化复兴的倡导、对传统文化教育的强调固然是好事,但要在批判、鉴别的意义上予以取舍,使之成为公民意识生长的积极因素,而不是阻碍历史进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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