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6 13:57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朱解放 点击次数:
三、处理好内含扩大再生产与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关系
1.扩大再生产的两种基本形态。
一种是外延的扩大再生产。即在生产技术不变的条件下,单纯依靠增加投资,增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所表现的扩大再生产。另一种是内含的扩大再生产。即依靠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而实现的扩大再生产。两种扩大再生产形态的区分,实际上只是理论上的一种抽象,在现实生活中,二者更多地表现为兼而有之的扩大再生产。但在生产技术落后的条件下,扩大再生产的类型主要是外延型;在生产技术进步的条件下,扩大再生产的类型主要是内含型。北大核心期刊不管是外延型的扩大再生产,还是内含型的扩大再生产,都要通过基本建设来实现。因此,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正确处理好外延扩大再生产和内含扩大再生产之间的关系。
2.内含型扩大再生产是扩大再生产的基本特征。
建国初期,我国的现代化生产几乎是一张白纸。为了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我国的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通过增加生产资料和劳动力来实现。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我国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和物质基础,现在完全有条件实行内含的扩大再生产。当前,我国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又提出了提高经济增长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经济工作方针。因此,内含型、创新型的发展道路将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主要途径选择。
3.选择符合国情的扩大再生产的方式。
我们主张和重视内含扩大再生产,但并不否定和轻视外延扩大再生产。在一般情况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不仅需要掌握新技术的劳动者,而且还需要集中更多的资金购买新的固定资产。但是,我国目前仍然存在着基本建设资金有限、劳动就业压力大、劳动者技能水平不高的现状。这种实际情况说明,除了主要采用资金和技术集约化的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外,还要采用适当的中间技术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法。因此,在重视内含型扩大再生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必要的外延性扩大再生产。
四、处理好两大部类之间的发展关系
1.处理好农、轻、重之间的发展关系。
农业、轻工业、重工业是按产业性质划分的三大产业部门。在现实生活中,农业、轻工业大体上相当于马克思讲的第Ⅱ部类;重工业大体上相当于马克思讲的第Ⅰ部类。所以,农、轻、重的发展关系,大致上反映了两大部类之间的发展关系。从基本建设的范围来说,对农、轻、重基本建设的投资也反映了两大部类在发展中的对比关系。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在处理农、轻、重三者之间的关系上是有沉痛教训的。当时虽然提出了“农业是基础、工业是主导”的正确思想,但这种思想并未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一是从工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比重来看,农业投资的比重不仅偏低,而且呈下降趋势。二是从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投资比重来看,轻工业投资的比重不仅偏低,而且呈下降趋势。
马克思指出:“有些事业在较长时间内取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在这个时间内不提供任何有效用的产品;而另一些生产部门不仅在一年间不断地或者多次地取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而且也提供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在社会公有的生产的基础上,必须确定前者按什么规模进行,才不致有损于后者。”[2] 一般情况下, 农业和轻工业具有投资少、资金周转快、为国家提供税利多等特点。重工业具有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特点。因此,必须处理好三大产业之间的发展关系。
2.处理好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的关系。
马克思指出:“他们(这里指第Ⅰ部类资本家)自己的直接活动,只是贮存为购买追加劳动力所必需的新的货币资本。一旦他们把这个劳动力并入他们的资本,货币对这种劳动力来说,就成为第Ⅱ部类商品的购买手段,因此这种劳动力必须找到现成的消费资料。”[3] 也就是说,任何社会生产过程都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的过程。任何一个企业的生产,不仅要购买到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物质要素,而且还要为企业所需要的劳动者准备必须的生活资料。因此,从整个社会生产而言,必须处理好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的关系。
所谓生产性建设就是指厂房、机器、设备、工具等方面的建设,这是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重要物质条件。所谓非生产性建设,就是指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住宅和城市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建设,这是提高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条件。从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来看,这两种建设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两大部类扩大再生产的比例关系。
我国经济建设的实践过程充分证明,如果两种建设的投资比例安排合理,不仅生产建设发展快,而且人们的物质和文化水平也会得到极大地改善。否则,如果两种建设的投资比例不合理,不仅生产建设发展速度慢,而且人们的物质和文化水平也难以提高。因此,在基本建设中,必须处理好生产性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38.
[2] 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396-397.
[3] 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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