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25 10:5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江董玉 点击次数:
【摘 要】在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今时今日,环境保护被提到了一个空前重要的位置。社区作为社会的重要单位,对于环境保护的意义在于“各个击破”和“重要抓手”。社区环保既是一个环境保护的重要切口,也是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的良好契机。文章强调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整合各方资源,促进社区环保和环境权益的保护,规避和消除一定的以往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治理方式的风险和弊端,以达到多方联动,事半功倍之效果。
【关键词】社区环保;社会工作;多方合作
环境问题一直是社会和谐及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和威胁。在经济大发展的今时今日,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同时也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人们对环境的要求、环保的意识以及自身环境权益的维护意识都日渐提高和加强。
社区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进入人们关注和讨论的范围。社区作为一个既是中观又是微观的层面,对于环保的意义非凡,它可以作为一个全社会环保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又可以作为一片试验田。同时,将环保事业着眼着力于社区环保对社区本身也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环保必然需要政府的协调、市场的调控及社区内公众的全民参与,也就是说社区环保是将几者关系有力协调的良好契机,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切口,特别是相关硬件设施及人文环境的建设。
对于社区环保,我们的态度是治标治本,我们的思路是从环境污染的预防治理到社区环境建设,我们的落脚点在于“建设”,怎样创新社区管理以最终创新及完善社区建设,包括社区环境的规划、管理、监督和执法,包括自治组织、基金会的创立等等。
一、社区环保的现状及其弊端
(一)现有社区污染治理主要方式
从污染治理的方式看,以政府主导的行政治理方式是最为传统的方式,但以市民环境维权为主要目的其他治理途径也同时存在,构成了目前社区污染治理的总体结构,概括如下:
1. 行政治理方式。目前各类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都为行政环境执法提供了制度标准。由于单个社区的微观环境污染对整个城市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有限,影响范围较小,因此难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而主动采取治理行动,以至于一贯被动地采取措施,政府被“赶着”治理社区环境。比如说环境信访,就是市民通常采用的方式。但是就当今社会大部分市民的环境意识而言,只要这些污染不危害到个人利益,甚至说不严重危害到个人利益,市民们是很少会选择“向上反映”的。
2. 直接交涉途径。指污染受害居民直接同污染者进行交涉,要求停止污染行为和进行赔偿的单方面维权行为。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双方直接博弈的过程,博弈者的个人因素对博弈的结果有直接的影响,一般而言,由于污染受害居民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且受到个人知识水平、信息获取、能力水平等方面的限制,治理的效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说较为有限。
3. 司法诉讼方式。指污染受害居民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污染者停止污染侵权和进行赔偿的方式。由于诉讼途径一般需要当事人较多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加之目前社区污染方面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的不尽完善,以及客观污染取证方面的困难,诉讼成本较高。
4. 第三方调解方式。指通过第三方出面主持,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消除污染、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目前污染纠纷调解的第三方主体主要为司法部门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调解方式多发生在居民之间的污染纠纷上,以自愿为原则,在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缺乏相应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治理效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行政治理、直接交涉、司法诉讼、第三方调解方式构成了目前社区污染治理方式的总体框架。从社区层面污染治理的方式看,以行政管理和执法为主,由行政系统推动执行的政府包办模式仍然在现有社区污染治理体系中占了绝对主导,市民对环境污染矛盾解决主体的认知存在着明显的“政府依赖性”。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环保的必要性
目前苏州的环保工作也是以行政治理为主,主要依赖政府。同时,政府对环境的保护主要侧重于从整个城市出发,针对社区层面来开展环保工作的意识较薄弱,工作较欠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那么社区层面的环保对于社会的环保则在一定程度上有“各个击破”的意义。
面临以上现状,首先需要提高对于社区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其次需要建立一个社区环保的体系,一个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体系,“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来代替政府所唱的“独角戏”。因此,社会工作的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社会工作这样一个做“人的工作”的职业,有利于联络各方资源,将社区环保的“资源网络”构建起来,协调各方关系,以形成一个居民、政府、企业以及第三部门共同参与的多元环保体系,搭建一个汇聚“生旦净末丑”的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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