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17 11:5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黄春梅 点击次数:
一、广西人口性别比问题的提出
广西是全国人口性别比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近年来普遍高于全国水平,将会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带来严重威胁,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造成严重干扰,任其发展后果堪忧。因此促进人口性别比协调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但综合治理任重道远。为此,针对这一问题作如下分析:
二、广西人口性别比现状分析
(一)广西人口性别比位居全国第五
人口性别比是指某一时点人口中,男性人数与女性人数之比,通常用女性人数为100时所对应的男性人数表示,用于反映男性与女性人口的对比关系。按国际上长期的观察,在没有认为干扰的情况下,生男生女完全由人的生理因素决定,男女数量的比值比较稳定,一般在103-107之间变化,期刊论文发表超出了这一范围则说明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或偏低。[1]据广西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1年广西常住人口为4645万人,其中男性2424万人,女性2221万人,性别比为109.97,比正常值高出了2.97,比全国性别比高出了4.80,在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中位居第五位。(
(二)广西与全国人口性别比差距较大2006-2011年广西人口性别比普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其中2011年广西人口性别比为109.97,比全国的105.17高出了4.8。
(三)广西人口性别比随出生率的波动而波动,随着2010年广西人口出生率由11.9‰上升到2011年的14.13‰,广西人口性别比也由2010年的108.26上升到了109.97,比2010年时上升了1.17。
(四)性别比由一孩向多孩逐渐升高
从桂林市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可以看出,除阳朔县高达114和灌阳县低至102外,其余的第一孩的性别比较接近正常范围,说明每对夫妻生育第一个孩子基本属于自然的正常生育状态。第二孩以后性别比显著偏高,特别是灌阳县和临桂县的二孩出生性别比分别高达150、173。(见表2.4)可见,分孩次的出生性别比随着孩次的增加而上升。这也说明在二孩生育中,人为选择造成性别比偏高问题较为严重。
(五)广西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且地区差异显著
广西人口性别比不仅居高不下,且在地区分布上存在明显差异。在广西14个地级市中有12个地级市的人口性别比偏高。其中人口性别比最高的是防城港市达到了121.96,比正常值(103-107)高出了14.96,其次是北海市为114.56,居于第三位的是钦州市为113.66。广西仅有2个地级市人口性别比处于正常值范围,即广西人口性别比最低的河池市,仅为104.43,与最高的防城港市相差了17.53。这不仅说明广西各地区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严重,且地区差异显著。
通过以上分析,广西人口存在严重性别比偏高,且居高不下,不仅干扰着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正常秩序,而且势必产生严重后果,影响到人口、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见,解决广西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问题的工作刻不容缓,任重道远。
三、解决广西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对策
(一)提高人口素质,倡导新型生育观
一般来说受教育水平越高,人口出生率越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11年我国大于等于15岁的男女文盲人口比重分别为1.76%和6.59%。因而提高人口素质,尤其是女性受教育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能降低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情况。
从本质上来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是男女不平等的突出表现,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祟,归根结底是一种落后的生育文化现象。因此,我们要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和服务,消除性别歧视,营造男女平等的氛围,普及优生优育,倡导"只生一个","男女都一样","养女也可防老","养女也可传宗接代"的新型生育观念。逐步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从而促进广西人口性别比的协调发展。
(二)建立、健全长效社会保障制度
我们要促进人口性别比的协调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真正意义上的长效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提供可靠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从而减少他们对子女的依附,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堵塞管理中的漏洞
从政策导向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奖励和政策推动为主的激励机制,一是加强对B超机等各种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二是建立群众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落实责任人,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对群众举报反映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和溺婴弃婴等行为,经查属实的,给予奖励,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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