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02 11:3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杨新敏 点击次数:
大陆超文本实验很少见,东北的诗人阿红可算一个。在朦胧诗大争论的年代,他曾尝试用电脑进行随机诗实验。他把许多诗句都输入电脑,然后让它们随机排列,创造新的诗篇。不管成功与否,荒诞与否,这种实验总应该在我国超文本文学实验史上写上一笔.第二层意见:读者不仅有阅读的自主权,而且还有批评和再创作的自主权。读者随时阅读,可以随时进行评点,大量的回应文字,使网络作家甚至在这种对话中激发灵感,作品越到后来便越见精彩而不像我们一般所见到的印刷类作品一样,续作总是不如原作,甚至可能狗尾续貂。《第一次亲密的接角砂在写作过程中,就有许多读者纷纷回应,为其中的女主角“轻舞飞扬”向作者求情,担心死亡结局的来临。不仅如此,读者与读者之间还就这篇作品展开网上讨论,它构成了网上文学评论的一道令印刷类作品的作者羡慕不已的风景.网络文学的这种对话,有时甚至发展到读者不是给作者提意见和建议,而是索性站出来为作者改上一部分或续上一部分,这时,网络作品就变成了一种接龙游戏,作者与读者也很难分得清了。接龙小说在大陆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象《地铁》-篇,就有多人在不断地接续。小挚的《聊天室的故事》主体写完之后,请人来写结尾,结果许多网络写手摩拳擦掌,纷纷应试,加上小挚自己所安排的结尾这篇小说就成了类超文本小说的多结局小说了。这个时候,一方面是接龙者各人的文学功底不同,使接龙小说的整体质量受到影响,整体网络也很难协调,搞得不好,成了卡拉OK文本走向零散化。但另一方面,有那么多热心的修改者,又会使作品的质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提高,风格也会逐渐走向统一。当然,这时很难谈论个人风格,因为它成了一种集体创作,类似民歌或民间文学了。事实上,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网络文学也确实是一种民间文学。集体创作、集体修改,在流通的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永无定型,因而要说版本,既可以说有多种版本,又可以说根本不存在版本。许多网络文学作家现在还缺乏这种自觉,还以印刷类文学的版权来要求网络原创文学游戏规则,结果是自己一方面面对别人的肢解和改动大光其火,另一方面又对之束手无策、头疼心烦。邢育森就对自己的小说被人篡改大不以为然:“我感觉我的作品没有完整地被世人所了解,而且我还看到了被别人篡改过的文章,比如《网上自有颜如玉》,本来是写的北京高校的事情,却被改成了什么南宁某科什么什么的,而且这个版本四处都有,我看了真是哭笑不得。”其实干吗要哭笑不得呢?你的作品已经成为大家共有的民间文学,在时空流动中版本不断发生变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刚刚在网络上爆响,就出现了众多的改编版本,在最重要的一些段落,做出最令人解顾的改编,有许多网络写手不是像邢育森所气愤的那样把痞子蔡的作品转贴后署上自己的名字,恰恰相反,是把自己的作品都署上痞子蔡的名字,以使自己的作品被人所注意。在网络上能不能保有版权呢?能。这便是,把自己的作品用密码锁起来,谁掏了钱就给他把钥匙,就像卖软件一样。担心被人篡改,正如耽心被别人署上另外一个名字重新发表一样,是一种名利心在做怪。即便有人署上了他的名字又能怎样?你把那个名字当成你自己的另一个笔名好了。既然追求名利,就不该在这个虚拟世界中游荡,因为在这个世界中,名字只是一个标志而已,与现实生活中的人没有多大关系。既然谁都可以将自由软件加以修改,为什么自由共享的网络文学作品不可以被人修改呢?“就理论上而言,在网络中,文学作品的焦点已从’作者中心’、’评论者中心’移到’读者中心’、’文本中心’”,作者已死。
与其为印刷世界的游戏规则费尽心思,不如在网络技术与文学的结合可能性上多动动脑筋。如今在中国大陆,依靠网络技术支撑而形成的文学新形式还很少看到。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已经有人在实验,超文本文学实验却难觅踪影。这可能跟我们的电脑与网络发展技术水平有关,也与网络技术和文学的分离有关。如果我们稍加留神便会发现,如今在网络上,有相当多的作家是有着理工尤其是计算机知识背景的。邢育森的职业是网络技术,李寻欢、残剑等人则在搞网络站维护。大批职业作家都不懂网络技末因而只能以传统的方式写作。这种网络技术水平与写作水平的分离,使网络文学中依靠技术支撑所形成的新形式发展很慢。未来的有实力的网络文学家恐怕将是那些兼跨两个行当的人。
当我们说网络文学即与网络有关的文学时,同时也意味着从表现内容上来分类可以分出与网络无关的文学和与网络有关的文学。
当一篇作品表现的是网络生活或体现的是网络文化时,我们有理由称它为网络文学作品。这样的作品也许是发表在网络上的(如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触》)也许没有发表在网络上,而是发表在印刷媒介上的(如《网络时代的爱情》)但它并未改变表现网络生活的事实。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的接角触〉现在已经被知识出版社用书面形式出版,还加了一个醒目的眉题:“网上第一部最畅销小说”。事实上,它并不是网上最畅销小说,因为它一开始就是被自由阅读的。我们且不打这样的官司,我们要说的是,它虽然已经变成了印刷形式,但它仍是一部网络小说。
问题是,这样一来,事情就被搞得复杂化了。许多网络文学的阅读者都有这种感受:网络文学的表现领域太窄。有的人还认为,网络文学不一定要表现网络生活或网络文化,只要是发表在网络上的文学作品就算是网络文学。我持一种较宽泛的界定态度,即表现网络生活(网络文化)的作品和虽不表现网络生活(网络文化)但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都将它们归入网络文学。这正体现了网络的兼容并包精神。剩下不能算做网络文学的就只剩下发表在印刷媒介上,又没有表现网络生活(网络文化)的文学作品。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避免网络文学题材过于狭窄,又可以使网络文学的核心性的东西--网络文化不至于被排除出网络文学之外。
确实,现今的网络文学题材非常狭窄。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网上爱情。其实这很正常。首先,爱情是永恒的题材,无论在网上还是在印刷媒介中,爱情文学作品都是最受欢迎,写的人最多的题材;其次,网上爱情题材多,是因为网络文学大多出自BBS而在BBS中最多的便是青春期少男少女。他们渴望在网上能够实现自己的浪漫爱情理想。网上恋爱是最为热闹的一个角落。恋爱本身就是青春型、激情型的,少男少女在恋爱中的感伤、痛苦、欢乐、兴奋,都需要借助文学形式加以发泄,所以网络爱情文学蓬勃生长。痞子蔡写了《第一次亲密的接触》,宁财神又以戏拟的形式写了《第二次亲密的接角触〉,《无数次亲密的接角触〉,李寻欢写了《迷失在网络与现实之间的爱情》,小挚的《聊天室的故事》也是写网络爱情,漓江烟雨的《我的爱漫漫飘过你的网》、蓝冰的《相约九九》,无不是写网络爱情。网络恋爱本身的浪漫与痛苦,)疑结成了一篇篇纯情的小说和一首首死去活来的诗,那份真情打动着网上网下的无数人。反过来,这种爱情的单纯与贫乏,也造就了网络爱情小说内容的苍白与模式化。你看过痞子蔡的小说,再看那些后来者所写的小说,总觉得他们都跳不出痞子蔡的框子去。事实上,网络恋爱者都是面对一台电脑,与另一个人产生好感,然后是彼此迫切想要见到对方,是相见或相处后理想的光环隐去,爱情破灭。它与现实生活中的恋爱相比,毕竟本身就内容太少,形式太简单,要让这些网络写手们写得不一样一点,真是难为他们了。由于他们往往是凭着一腔激情去写,许多写手写的还都是真事,或者大部分是真事,所以往往感情真挚、热烈,带给读者的情感冲击力比较强。不过,这种情感故事正象少男少女本身一样没有多少沧桑,所以又总让人觉得浅薄,让走出豆蔻年华的人不屑一顾。与之相应,这类作品往往文笔上比较唯美、抒情,却缺乏力量,不够老到。除了极少的网络写手之外,大部分人都是将一腔爱恋烧制成一篇作品,恋爱季节过去了,也就投笔从商了。一批人老去了,又换上一批新人类,再继之以新新人类,青春节拍将会被一代代人轮替叩响.而那些慢慢把网上写作当成一项爱好的人,往往文笔越来越优美,但激情却慢慢退潮了。所以,要继续写作,他们就不能总局限于网上爱情,而要扩大题材范围,并增大思考生活的深度。其中一批与当下社会主流意识产生认同的网络写手就将转移阵地,进行诺曼底登陆了,而剩下的一批被称作另类的作家则将逐渐成为网络文学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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