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29 14:5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张钰 点击次数:
摘要:关于新诗发生及意义的研究,已经有很多既定的成果,而值得关注的并非只有对新诗发生及其意义的评判本身,还有研究者们如何得出这一评判的思维方法、逻辑推演,以及其背后所能带给新诗研究者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启示,而姜涛、郑敏的新诗研究正能带来这种启示。
关键词:新诗发生意义姜涛郑敏
关于新诗的发生及意义的讨论,经常围绕某些核心的问题,如新诗究竟是对古典诗歌的传承还是断裂,能否以传统的诗歌评判标准来评判新诗的价值优劣等,当然对此也已经产生了很多既定的研究成果。而值得关注的并非只有对新诗发生及其意义的评判结论本身,还有研究者们如何得出这一评判的思维方法、逻辑推演,以及其背后所能带给新诗研究者或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者的启示。通过对新诗研究者姜涛“文学社会学视角”和郑敏“解构主义思维方法”的分析与反思,正可以获得这种启示。
一、新诗的发生——姜涛“文学社会学视角”的启示
传统的新诗史叙述,偏重线性的描绘,勾勒整个新诗从发生到发展的过程,但如温儒敏所说:“这种线性叙事对于文学史知识的积累传授可能比较实用而奏效……也往往忽略了文学史上共时情况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对于像诗歌创作这样格外依仗个性、灵感等偶然因素的文学现象来说,线性描述和规律抽取的方式就会牺牲更多‘文学的丰富性’。”因此姜涛在《“新诗集”与中国新诗的发生》一书中就引入了新诗的结集、出版、传播、阅读等环节,以“新诗集”为切入点,尽可能回到新诗发生的原点,展现复杂丰富的原初历史,而这就为新诗研究提供了一些有别于传统的启示。
1.新诗发生的历史叙述:片面单一的历史——丰富饱满的历史
关于新诗的发生,有许多到如今已成“公论”的叙述。首先,最著名的就是胡适的“逼上梁山”的故事,这样一来新诗的发生就成为了一个“个人化事件”;其次,是把新诗的发生仅仅当作是古典诗歌向现代诗歌的转变,这样一来就仅仅强调了诗歌形式的变革,而新诗的发生也只能具有“不成熟”的“过渡”意义;此外,目前的新诗研究多从文学“内部”视角出发,这样一来必然只能整理出一条理想化的线性发生发展路线,对于初期新诗的评判也必然产生“美学”和“历史”的冲突。
而姜涛从“新诗集”入手对中国新诗发生的研究,正是对以上“公论”所存在“盲点”的一个“清扫”。姜涛将新诗的生产、传播、接受纳入考虑范围,还原了一个丰富饱满的历史现场。1)胡适的新诗创见最初不过是两三人间的书信交流,正是通过报刊等大众媒介才使其从“个人化事件”上升为影响广泛的“文学革命”,是“《新青年》的刊载”“打破了以‘书信’为主的阅读,为‘私人讨论’提供了一条社会化的途径,使个人的诗歌构想得以进入公共的阅读,并吸引一批北大教授参与到实验中来”,最终更通过“五四前后新出版物的激增”扩张了新诗的传播空间。2)姜涛主张的是绕过“仅在传统与现代关系(或继承或反叛)中思考新诗前途的模式”,希图在“历时性的断裂(或连续性)框架之外”,“从一种‘共时’性角度,展示‘另一个审美空间’的内部构成”,即不将新诗的发生局限在历时性的传统诗歌到现代诗歌的新旧交替上,而是从“共时性”的外部视野“展现出新诗开创时期的复杂表象”,强调新诗发生自身的价值意义。3)关于新诗的发生发展,如姜涛所举的例子,必然经历一个“登高一呼”、“四远响应”到“正统”确立的过程,而从文学的生产、接受和历史评价角度看,后两个阶段尤其重要,更多强调的就是发表、传播、阅读、评价等多种文学内外部因素的作用,还原复杂历史原貌的同时,也才能真正全面地认识新诗的发生,也许“这一时期新诗的美学成就不及后来,但‘新诗’的社会传播、接受模式,以及有关其合法性的历史想象,都在此一时奠基成形,其中包含的研究可能性,也要比一般理解的远为丰富。”
2.新诗合法性的建构:“新与诗”的对立——“新”与“诗”的融合
从新诗合法性建构的角度看,新诗发生被描绘成这样一个过程:胡适等人声势浩大地提倡白话诗,是对传统古典诗歌的反叛,在“传统/现代”、“文言/白话”的二元对立的理论前提下,以打破传统、文言诗歌标准来确立新诗的合法性,但过度强调了“新诗”的“新”,而忽略了“诗”所必须具有的审美性;而在这之后,到了郭沫若等人,则反过来重新通过强调“新诗”的“诗”性来建构其合法性,“这似乎又是一个回归的过程,从最初对‘诗’的冒犯,到‘诗’品质的重获。在‘进化’与‘循环’的交织中,新诗的发展似乎是依据艺术内在规律的、向某种‘诗’本体趋近的过程。”
姜涛正是对这一传统看待新诗发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这种将新诗的发生“描述为一种朝向某种目的运动的过程,比如‘从白话诗到新诗’”,“是对新诗发生的‘张力性结构’的忽略,把内部的紧张对话化解成‘艺术’对‘工具’的扬弃,最直接的后果是,早期新诗的特殊抱负——通过逾越‘诗’的规范,来恢复写作与现代经验间的清新关联——也很少被正面讨论。”即看到了新诗内部张力的意义,新锐性和诗意都是新诗的价值意义所在,而非一个取代另一个成为标准的价值判断。
这正是姜涛从“文学社会学”视角看中国新诗的发生所带来的启示,在新诗研究领域,“从20世纪20年代的穆木天到90年代的郑敏,中国新诗已经习惯了接受普遍性的‘诗’话语的质疑,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他们质疑的其实不是‘新诗’本身,而是在上述这个线性叙述模式中建构出来的关于新诗的‘想象’。”只有还原历史的丰富性,摆脱传统“想象”的桎梏,才能真正认识新诗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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