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苏珊·朗格认为赋予作品以“生命”是艺术家的首要任务,每一件成功的艺术品都应是一个有机形式,在艺术评论中也常常把艺术作品比作“生命的形式”。苏珊·朗格巧妙的将其老师卡西尔的人类文化符号论与怀特海等人的符号逻辑加以融合,构建起属于自己的艺术大厦提出艺术的生命形式说。
关键词:苏珊·朗格;生命形式;艺术
中图分类号:J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17-0086-01
作为美国艺术史上迄今为止唯一的一位女性美学艺术家,苏珊·朗格认为,艺术本身蕴含着生命的意味,作为一种特殊的符号,艺术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生命形式,所谓“生命形式”是指有机体的基本结构模式,是从生命活动中抽象出来的一种共同特征,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生命形式,
核心期刊而生命形式的问题正是艺术的特质问题。
一、艺术形式是一种生命形式
柏格森指出,生命作为一个整体,是指一种创造进化,是一种永不停止的变化,但是生命只有借助于作为载体的生命个体才能完成这一转化。这是柏格森对生命的认识,他认为生命是蛰伏在生命个体中的一种冲动,是连续不断的创造进化过程。他从生命哲学的观点出发,发表了他对艺术的看法,认为艺术也是生命的创造进化,艺术创造过程也就是生命创造进化的过程。卡西尔曾把神话看作是一种生命形式,意在强调神话中表现出来的强烈的生命感和生命意识。他把神话比作一种思维形式,并认为神话是一种直觉创造形式,最后他把神话归结为一种人类内在的生命形式。英国的克莱夫·贝尔提出了“有意味的形式”说,“有意味的形式”不仅指对象本身的形式结构,而且突出强调形式结构仅有的表现情感的性质和功能,它是普遍存在于视觉艺术的基本性质。有意味的形式不同于一般美的形式,它追求的是不带功利的纯粹的美;它也不同于再现性形式,因为艺术只有成为这种纯粹的形式才能唤起审美情感,而艺术作品中的再现因素会干扰和破坏审美情感,再现成分的出现会像自然美和生活美一样,会使审美回到尘世,为某种功利性的需要服务。艺术家创造的艺术作品不是用来传递或再现某些知识,而是用来获取某种意味(情感)的。贝尔认为真正的艺术品应该以某种纯形式表达一种特殊的不可言传的审美情感。有意味的形式能够提示无意识深层中的情感生活。这些思想家都曾把艺术与人的有机生命联系在一起,朗格在吸取众家理论之所长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生命形式说”
朗格把有机生命活动的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称为“生命形式”,它是一切有机体具有生命时的形式。在朗格看来,任何一件成功的艺术品看起来都像具有生命一样,而艺术表现的正是一种具有有机整体性、运动性、节奏性和不断成长性的生命形式。艺术是表现生命形式的符号。她认为一个有机体的生命包含同化活动和新陈代谢活动两个方面,也就是说有机体实际上进行着生长和消亡这两种活动。这两种活动同时进行,当生长超过消亡时,整个有机体呈生长状态;两者平衡时,有机体维持原状态;当消亡超过生长时,有机体呈衰老状态;一旦生长停止,生命就会完结。一个看似恒久的生命形式是一个不断变化中的形式,生活活动也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朗格认为,作为有机体的人,除了这两种基本活动之外,还具有一种能够表现在情感、情绪和其它感觉能力之上的生命活动。她认为,人的情感或感觉能力并不是生命活动的结果,而是组成生命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生命机能的一个组成部分,情感就是生命本身。情感本身的生命形式也就是生命形式,情感所生长和消亡的形式,也是生命的成长和消亡过程所呈现出来的那种形式。她在生命与情感之间划上了等号,认为如果要想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比如一件艺术品)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以情感的形式展示出来。这样,艺术形式不仅表现了情感,而且使自己也具有了生命:一种有机的、生命的样式。既然所有艺术都表现了一种生命的形式,一个艺术品的结构形式也就是生命形式的投射,生命形式也艺术形式具有一种同构性,在逻辑形式上具有一致性。所有的艺术作品都包含了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
二、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
在朗格看来,生命形式具有有机性、动态性、节奏性、生长性这四个基本特征,与此相对应,一件艺术品也在逻辑意义上不同程度地生命形式的这些基本特征。
这些特征有:1、有机性。有机性是生命形式的第一个重要特征。她认为,一切能认识出来的和一切有生命的事物都是有机的,它们不断的补充营养、不断的进行消耗,有机体内的活动特征也就是它们的基本特征。一个有机体的存在方式实际上就是不断变化着的形式,是一个复杂、严密和深的有机的整体,整体中的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由于人的生命具有这种有机性,所以当人与外界环境发生关系时,有机性会投射到外界的客体中。当生命形式的这一特征投射到艺术品中时,就产生了艺术的有机整体性,整体中的各部分处于前后联系中。另外,有机性还表现为不可侵犯性。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艺术品和生物一样是不可侵犯的,如果硬将这个整体中的各部分拆开来,那它就失去了原来的整体形象。2、动态性。生命形式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形式,它只有在不断的运动中才能生存。生命活动是持续不断的,生命中的多种活动都服从于有机整体的统一安排。生命形式的这种动态特征在艺术品中也能体现出来。比如音乐,朗格把音乐喻为“活的艺术品”,我们在听音乐时或快或慢的节奏、或高或低的旋律都是生命形式运动的表现,它通过自己的动态结构的特长,来表现生命经验的形式,而这点正是难以用语言传达出来的。3、节奏性。一个有生命的有机体中的活动都是有节奏的活动。有机体中最明显的节奏活动是心脏的跳动和呼吸运动,朗格认为节奏的本质不在于周期性,而是“紧随着前一事件完成的新事件的准备”。在艺术中也存在着节奏性,比如音乐和舞蹈的节拍,诗歌的韵律等。4、生长性。朗格认为艺术作品也同样体现着像有机生命体一样的生长、发展和消亡的规律。比如音乐中的呈现、展开、重复、加强等,这些明显地反应了生命的这一特征;在静态艺术中,它则以一种心理效果表现出来。
在朗格看来,艺术形式与生命形式的同构性,仅仅是在逻辑形式上的一致性,并不是完全相等的,因为艺术品并不是一个真实的、有着生命机能的生命体。艺术形式是一种投影,而不是复制,因此艺术品的构成要素与有机体的构成要素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艺术品特征与生命本身的特征之间是一种象征性的联系。
三、艺术与逻辑形式
艺术具有生命形式的的特征,艺术品具有生命的意味,但艺术品的“生命”不同于生物有机体的生命,比如绘画本身就无法完成生物体所具有的呼吸功能;秦鸣曲也不能完成吃饭、睡觉等功能;置身于图书馆的小说也不能像生物有机体那样进行繁殖。艺术形式与人的情感之间具有的一致性不是彼此实体上的类似,而是逻辑意义上的类似,二者不是完全等同的,但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每一件艺术品,都是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与某种特定的情感相一致的逻辑形式,它们以静态形式复现了人的情感的动态性式样。朗格在逻辑功能上把艺术形式与人的情感形式统一起来,也就是使作为主观的、随意的、动态的情感形式与客观的、规范的、静态的艺术形式取得了统一。
艺术形式是人类情感的逻辑类似,通过艺术符号的逻辑类似,我们可更易于知觉情感的逻辑形式。在朗格的理论体系中,“类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范畴,她认为各种抽象就是借助于同类事物之间的形式上的类似性才得以进行的。所谓类似,就是用一种“逻辑图像”(来自于维特根斯坦的术语)去表现它所代表的事物的结构关系。比如一栋建筑的平面图,这幅平面图就是真实建筑的逻辑图像,它和实际建筑之间就是一种逻辑意义上的类似关系。因此逻辑类似首先具有直观表层的可理解性,在艺术领域可以体现在:艺术符号把情感形式化,以使人们更易于理解人类内在生命的普遍情感。还有,朗格认为类似的功能和价值在于:一件事物只有通过类似才能去表征另一件事物,也就是说通过类似,能够借助一件事物来理解另外一件事物的逻辑形式,比如可以借助一栋建筑的平面图去理解实际建筑的结构关系,因此在艺术领域中,一件成功的艺术作品,欣赏者可以通过类似的功能清晰地把握作品中情感的逻辑形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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