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命题,我国理论界对它有着各种各样的看法和解读。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其思想实质来说,它是指在中国形成和建立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并将其应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具体实践的过程。本文将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过程为切入点,分析探讨内含于这一过程的一些主要的、重要的环节,使这一过程更加具体化、明确化,以此彰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本质与特征。
一
我们认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对于马克思主义实践目标的选择和确立,乃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起点或者说首要环节。
在论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条件时,几乎所有的研究者都要谈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翻译与传播情况。表面看来,这似乎很有道理,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名副其实的“舶来品”,没有对马克思主义著作的翻译,没有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学习、传播,生活于中国这片土地上的中国人就不会知道马克思、恩格斯究竟是什么人,更不可能知道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问题在于,早于马克思主义传入我国的达尔文进化论,为什么没有“中国化”呢?杜威的实用主义、萨特的存在主义等等,同样是“舶来品”,同样在我国得到翻译与传播,他们为什么也没有“中国化”呢?由此可见,翻译与传播是一切“舶来品”的共同的特征,它与一种思想理论是否被“中国化”,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因此,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翻译、传播,作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要环节,依据并不充分。还有一些研究者把中国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和认同,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获得中国先进分子接受与认同的并非只有马克思主义,比如,鲁迅、茅盾、李石岑等一批进步知识分子,就十分崇尚尼采的思想,他们不仅热心致力于翻译、传播尼采的著作,而且不遗余力地为尼采思想进行辩护与张扬。然而,为什么只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而没有出现其他同样为一些中国先进分子所接受、认同的思想学说如尼采思想的中国化呢?显然,接受和认同马克思主义,也并非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独有要素和逻辑起点。马克思主义的翻译与传播,中国先进分子对马克思主义的接受与认同,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虽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换言之,这些条件和因素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来说,虽具有一种理论上的形式上的可能性,但不具有实质性的现实的可能性,因而它们都不能成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初始环节或逻辑起点。
人类思想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只有适应社会现实需求的思想学说,才会真正扎根于社会现实。一种思想学说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产生作用和影响的广度与深度,主要取决于该思想学说满足这个国家或民族客观现实需要的程度。因此,只有当一种思想学说能够提供和满足一个
国家或民族的社会论文发表现实需要、并成为特定实践主体的实践目标时,它才可能成为用以指导实践和改造现实的指导理论、行动指南。正如毛泽东同志所精辟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来到中国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作用,是因为中国的社会条件有了这种需要,是因为同中国人民革命的实践发生了联系,是因为被中国人民所掌握了。任何思想,如果不和客观的实际的事物相联系,如果没有客观存在的需要,如果不为人民群众所掌握,即使是最好的东西,即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不起作用的”。[1]因此,选择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造和改变中国社会现实的指导思想,乃是中国社会客观需要与马克思主义能够提供满足这种需要的两相契合的结果。
人们的需要通常总是包含着对当前现实的某种不满足,包含着一种要求超越当前现实的愿望,包含着一种创造更为美好现实的理想。中国近代社会,内忧外患,民族濒危,国家贫弱,民不聊生,因此,救亡图存成为了当时中国社会普遍渴望解决的最大的也是最根本性的现实问题。为挽民族于危亡,救民众于水火,中国的一些先进分子纷纷寻求救国、治国的妙方良策,并为此前赴后继,上下求索,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然而,“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即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到1919年的五四运动的前夜,共计七十多年中,中国人没有什么思想武器可以抗御帝国主义。”[1]直到1917年俄国的“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1]以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积极投身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学习与研究,致力寻求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的思想武器,以期为中国人民找到一种“新生活、新秩序”。随着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告成立,随着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作为观察、分析世界和改造中国社会的理论工具,马克思主义也就由此开启了它的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选择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改造中国现实社会,这也就意味着把马克思主义(当时主要是指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改造中国现实社会的实践目标。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说,这种选择只是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了一种现实的可能性,但从今天看来,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所作出的这一历史性选择,乃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为关键的具有决定性的一步。
二
形成和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要环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始于社会实践,而在实践和感性认识基础上形成的理性认识,是以抽象概括性为基本特征的。因此,通过认识的第一次飞跃所形成的理性认识成果是对客观事物一般属性、内在本质和普遍规律性的认识。而作为抽象的理论形态,理性认识要完成第二次飞跃即转化为人们的具体实践,其中必定要经历一个将理性认识具体化的中介环节,即形成和建立特定的实践理念。换言之,由于理性认识具有高度的抽象概括性,理性认识的成果是不能直接应用于具体实践活动的,它必须经过建立实践理念这一中介环节,并通过实践才能使之实在化、对象化,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成果。
作为一种理性认识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揭示的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本质和普遍性规律,而作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的实践对象即中国现实社会的实际,不仅非常具体而且个性特征鲜明,无论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的国情都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创立的原生态的科学社会主义,存在着很大的差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力量,就在于它是和各个国家具体的革命实践相联系的……离开中国特点来谈马克思主义,只是抽象的空洞的马克思主义。”[2]因此,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于中国社会实践,就必须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和建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念。这是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二个重要环节,也是我们大多数研究者往往忽略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