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3 10:5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殷国伟 点击次数:
公交司乘人员紧缺问题,特别是驾驶员招聘难问题已成为湖州公交行业加快发展的瓶颈。据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不完全统计,按照最低标准配备,湖州市公共交通紧缺200名公交驾驶员。例如,湖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驾驶员357名,往年每年要流失10%,流失的原因:一是驾驶员待遇低,驾驶员平均月收入只有2800元。二是心理压力大、工作环境恶化、工作时间长、工作压力大、劳动强度增大。
三是好多原在市区的单位外迁到郊区,需要大客车驾驶员,而这些单位的驾驶员待遇普遍比公交驾驶员待遇要高。四是由于培养一个大客车驾驶员需要很长时间,一般需要8年的时间,培养的成本也比较大,现在很多驾驶培训学校不培养大客车驾驶员了,很多家庭也都不想让自己的独生子女去当公交驾驶员。五是外地驾驶员增加了,管理难度也加大了。由于外地驾驶员生活的成本比较大,劳资关系也容易出现紧张的问题,所以,外地驾驶员流失也比较多。
(三)公交路权和信号优先落实难
要真正解决公交优先,必须要在市中心的道路上让公交有优先权,路权和信号优先,让公交快速跑起来。但到目前为止,在湖州市区因为没有公共汽车专用道、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所以,公交车行使缓慢,市民出行仍不把公交车作为首选,如有急事,还是选自备小汽车或者乘出租车。公交的营运效率和准班率还是比较低,市民乘公交出行的时间还是比较长,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也比较低,中心城区的交通严重拥堵状况仍得不到缓解。这些问题之所以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原因在于:一是目前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中对公交专用道只有“量”的刚性,而没有“质”的要求,没有明确公交专用道的设置范围。二是湖州市政府虽然在《湖州市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专门提出了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设置城市公共汽车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中也没有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设置范围。三是《湖州市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规定公安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规划、建设部门,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设置城市公共汽车专用道、优先通行信号系统。但这个规定没有明确哪些道路才是具备条件的,规定比较灵活,不具体,所以,这些部门在实际操作时没有刚性的要求,缺乏主动性。
(四)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缺乏公共资金的配套投入
公共交通设施包括综合换乘枢纽、换乘中心、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招呼站、停车场、保养场等公共交通场站以及调度(控制)中心、乘客服务信息系统等保障公共交通运营的设施。湖州市公共交通服务主要是由两家民营公司承担,政府是购买服务,这种模式有它的益处,就是利用政府财政杠杆,引入民营资本,从而盘活公共交通事业。但是,湖州政府财政购买的服务主要是补贴公交运行这一块,每年5000万元左右,而公共交通设施建设这一块,特别是公交枢纽场站建设、BRT建设等必须要有公共资金的配套投入。
目前,湖州的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已经落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也落后于周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如果完全靠两家民营公司自己去建设公交枢纽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是比较困难的。也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重点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综合交通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的要求。
三、提升湖州市公共交通服务的对策和措施
(一)要牢固树立“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理念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一是要政策“优先”:公交优先的前提是政策优先,要配套一系列政策,如土地政策、道路政策、资金政策、管理政策和投资政策等。公共交通,带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又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发展公共交通中的重要作用,也决定了“公交优先”必须要由政府来推动。真正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一个政府的战略决策,作为一个社会的共识。二是要规划“优先”:公交优先也体现在规划优先,城市发展建设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规划和发展的原则,要科学规划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方便衔接换乘,落实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三是要技术“优先”:纵观目前国内外的公交行业正在运用和将来可能运用的一些新技术,将会对湖州的城市公交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目前杭州主城339个设有电子站牌的公交站点均已经实现WiFi信号覆盖,占主城区400多个智能公交站点的85%。所以,湖州建立快速公交系统BRT和建立完善的公交智能系统都需要技术“优先”。
(二)要适度加大公交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
未来几年,市区公交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所需资金量巨大。尤其是近三年平均每年需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00辆以上,除既定车辆购置补贴外,每家企业在车辆投入和成本支出方面每年需投入1亿元左右。加上公交行业微利特点以及有关补贴落实滞后等原因,企业将面临着巨大融资压力。政府应在资金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及优惠,帮助企业以较低成本完成融资任务,以满足发展需要。同时,伴随公交线网的逐步扩大、加密,运营线路数量逐步增加,相应的运营费用支出也随之加大,而且从市民普遍反映的公交票价过高、优惠额度不足的角度看,政府每年5000万元的购买资金不足以为公交持续、良好发展提供保障。建议政府适度加大购买公交服务的资金额度,满足公交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降低公交票价,让市民享受到更低廉的公交服务,提高市民公交出行满意度,扩大公交分担率,改善市区交通拥堵,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三)要着力解决公交司乘人员紧缺的问题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离不开广大公交司乘人员。而要解决公交司乘人员紧缺的问题,市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建议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协调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一方面,出台相应政策,加快大客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度放宽公交车驾驶员的准入条件,以增加公交车驾驶员的供给;另一方面,出台公交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建议把驾驶员列入特殊工种,享受国家和省、市对特殊工种的优待政策。公交企业要切实关心公交车驾驶员的心理和身体状况,帮助他们解压,努力改善驾驶员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提高公交车驾驶员的待遇,既要用情留人,也要用实实在在的待遇留人。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公交车驾驶员的合法权利。广大乘客也要尊重公交车驾驶员的劳动,对侮辱、谩骂、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的不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以保护公交车驾驶员的人身权利和乘客的安全。
(四)要着力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
要提高湖州公共交通的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改善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和便捷性,必须着力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增加公共交通的优先车道,扩大信号优先范围,逐步形成公共交通优先通行网络。政府需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重视力度,在中心城区人流量较大路段由交警、城建等部门开辟公交专用道,同时设置公交优先通行信号,为公交快速、准点运营提供可靠保障。鉴于前几年“畅通城市”达标建设过程中,许多城市为达标而在无需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设置专用道,而急需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却没有专用道的先例。
要对公交专用道不仅有“量”的刚性规定,而且还要有“质”的要求,要明确规定公交专用道的设置范围。建议对《湖州市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一些补充修改,进一步明确公共汽车专用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设置范围。并对公安部门会同交通运输、规划、建设部门设置城市公共汽车专用道、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实际操作时,要有刚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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