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14:5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覃英志 点击次数:
[摘要]《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是通过”太史公曰”对于统治者施暴政、滥用民力的批评和对统治者行仁政、爱惜民力的赞赏体现出来。
[关键词]太史公曰;《史记》;爱民
一、前言
1、关于作者及作品的介绍。“司马迁(前145—?),字子长,生于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史记》代表了古代历史散文的最高成就,是西汉散文由前期向后期转变时出现的,其风格兼有前期的气势磅礴、感情激切和后期深广宏富、醇厚典雅的特点;其内容既有前期历史反思的余绪,又有后期沟通天地人的尝试。”[1]
2、关于本文的介绍。本文将立足《史记》原文,通过列举有关秦始皇、秦二世、项羽、刘邦、汉文帝、汉武帝的评论,来证明本文的论点。由于掌握的素材及能力有限,行文不当之处,恳请老师批评指正。
二、“太史公曰”对于统治者施暴政和滥用民力的批评、反对
1、秦始皇和秦二世施暴政、滥用民力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2]在此,我们可以这么认为,司马迁是赞成贾谊对于秦始皇父子的批评的,也就是说,贾谊的这一观点我们也能看成是司马迁本人的观点。
1.“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使”[3]
作者对秦始皇的批评来源于:“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仁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4]“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设五丈旗……隐宫徒刑者七十余万人,分作阿房宫或作丽山。发北山石,乃写蜀、荆地材皆至。关中计宫三百,关外四百余。”[5]“案问莫服。当时是,诏捕诸时在旁者,皆杀之。”[6]“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戍边。”[7]
2.“二世不行此术,而重之以无道,坏宗庙与民,更始作阿房宫,繁刑严诛,吏治深刻,赏罚不当,赋敛无度,天下多事,吏弗能纪,百姓困苦而主弗收恤。”[8]这一批评的根据在于:“法令诛罚日益深刻,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又作阿房之宫,治直道、驰道,赋敛愈重,戍徭无已。”[9]“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者为忠臣。二世曰:‘若此则谓能督矣。’”[10]“武臣等从白马渡河至诸县,说其豪杰曰:‘秦为乱政虐刑以残贼天下,数十年矣。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头簸箕敛,以供军费,才匮力尽,民不聊生。重之以苛法峻刑,使天下父子不相安。”[11]归结起来,秦二世的暴政体现在:继续甚至加重秦始皇时期的严刑峻法,视生民的性命为草芥;其滥用民力体现在加重老百姓的税收负担,以供养军队,不顾百姓死活,强迫百姓服徭役。“太史公曰”借贾谊的《过秦论》表明了对于秦二世这一系列做法的批评。
通过归纳“太史公曰”对于秦始皇父子施暴政、滥用民力的批评,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
2、项羽施暴政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自矜功伐,奋用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12]对于项羽这样的结局,孟子早有论断:“暴其民甚,则身杀国亡。”[13]让我们来看看作者这一评价的来源:“遂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皆坑田荣降卒,系虏其老弱妇女。徇齐至北海,多所残灭。”[14]“项王怒,悉令男子年十五已上诣城东,欲坑之。”[15]“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天下多怨,百姓不亲附,特劫于威强耳。名虽为霸,实失天下心。”[16]从原文的描述中,项羽这位英雄人物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另一面:对待老百姓的凶狠、残酷无情,也就是因为他的暴政使他丧失人心,最终身死国灭。“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就是针对项羽的暴政进行批评的。通过分析原文,我们可以从“太史公曰”体会到《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
三、“太史公曰”对统治者行仁政、爱惜民力的赞赏
1、刘邦行仁政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故汉兴,承弊易变,使人不疲倦,得天统矣。’”[17]作者评价的根据在于:“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无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18]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刘邦的仁政体现在:废除了秦朝的严刑峻法,保障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不给老百姓增添负担。“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19]这是刘邦行仁政后得民心的真实写照。“太史公曰”通过赞美刘邦行仁政,表达了其“爱民”的思想;
2、汉文帝行仁政、爱惜民力的表现及作者的评价。“太史公曰:孔子言‘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诚哉是言!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廪廪乡改正服封禅矣,谦让未成于今。呜呼,岂不仁哉!”[20]“太史公曰”做出这一评价的根据在于:“十二月,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而坐之,及为收奴,朕甚不取。其议之。……上曰:朕闻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见其便,其孰计之。”[21]“上立为后故,赐天下鳏寡孤独穷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儿九岁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数。”[22]“上曰:今纵不能罢边屯戍,而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卫将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23]“乃下诏曰: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其除田之租税。”[24]“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值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何以台为!上常衣绨衣,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帷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恶厌苦百姓。”[25]汉文帝做到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6]归结起来,汉文帝的仁政体现在听从缇萦的申述,废除了肉刑,并且进一步废除了苛政刑法;其爱惜民力体现在生活简朴,无论对于自己还是自己的宠妃都要求节俭,没有根据自己的所好大兴土木。“太史公曰”通过肯定汉文帝的做法,表明其“爱民”思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对比,发现“太史公曰”对秦始皇父子,项羽和汉武帝的暴政或滥用民力的批评、反对同对刘邦、汉文帝的仁政、爱惜民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此,我们可以通过“太史公曰”发掘《史记》中蕴含的爱民思想。
参考文献:
[1]袁行霈.《中国文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6月.第170页
[2]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1月.第184页
[3]同上,第192页
[4]同上,第150页
[5]同上,第162页
[6]同上,第164页
[7]同上,第166页
[8]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1月.第194页
[9]同上,第1746页
[10]同上,第1752页
[11]同上,第1774页
[12]同上,第250页
[13]陈蒲清.《孟子注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年5月.第115页
[14]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1月.第232页
[15]同上,第242页
[16]同上,第1818页
[17]同上,第298页
[18]同上,第268页
[19]陈蒲清.《论语注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年5月.第8页
[20]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1月.第346页
[21]同上,第326页
[22]同上,第328页
[23]同上,第330页
[24]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1月.第336页
[25]同上,第340页
[26]陈蒲清.《孟子注译》.广州:花城出版社,2008年5月.第258页
作者简介:覃英志,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研究方向:古代文学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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