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篮球教学现状调查研究
时间:2013-12-20 11:2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孙自敏 点击次数: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对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篮球教学现状进行调查,并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发现河南省示范性高中从事篮球教学的师资队伍的最高学历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教学年限和运动经历基本合理;学校篮球教学改革进展还不甚理想;个别学校领导对体育教学不够重视;从事篮球教学的师资队伍参加专业培训较少。
【关键词】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篮球教学
1前言
河南省示范性高中是经河南省教育厅验收,达到《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基本要求》评估先进的学校。其办学方向、学校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办学条件都是河南省一流的高中学校。在评估过程中要求学校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体育活动场地,有体育馆或风雨操场。体育设施和器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学校主要分布在河南省各地市或部分县城中。因此,研究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篮球运动开展现状,找出适合中学篮球运动发展的良好对策,对完善当前示范性高中篮球教学、课余锻炼、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是十分及时的、迫切需要的;对推动河南省篮球运动的可持续发展和全民健身的实施具有全局性意义。
2研究对象与方法
2.1研究对象
本文以河南省17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依据河南省地理位置,分为东、西、南、北、中五个调查区,对各区位于城市和县城的学校各抽取5所进行调查,共调查50所学校)篮球教学现状为研究对象。
2.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逻辑分析法进行研究。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篮球教学现状与分析
3.1.1篮球教学中实施新课程标准现状
2002年教育部颁布实施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试验)》。"新课标"将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内容划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内容是对全体学生学习体育与健康内容的共同要求。对于选修部分,"新课标"要求:学校体育教学应根据多样性和选择性的教学理念,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允许学生自己选择运动项目进行学习,学生每半个学期、每个学期或每学年选一次。学生再次选择时,既可以选择相同的项目,也可以选择不同的项目,但总计不宜超过五项,以便加深对运动的体验和理解,发展运动爱好和专长。同时要求进行必修和选修的单项运动技术每学期教学时数要达到18学时或18学时以上〔8〕。
3.1.1.1篮球课程安排现状
通过对河南省示范性高中开展篮球教学的现状调查,目前仅有12%的学校能够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把篮球作为选修内容,让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有84%的学校把篮球作为必修内容进行教学而无法让学生自主选择,还有4%的学校既不能让学生自主选修篮球,也不把篮球作为必修内容进行教学(见表1)。在篮球教学的具体形式上,把篮球作为选修内容的学校实行的是兴趣分班教学形式,而作为必修内容的学校,其篮球教学形式多以男女生同班教学为主,只有极个别学校实行男女生分班进行篮球教学。
3.1.1.2篮球教学时间现状
学校开设篮球课的时间方面,目前仍有4%的学校三年内不开设篮球课程,有28%的学校三年内仅开设一年篮球课程,32%的学校开设两年,仅有36%的学校能三年全部对学生开设篮球课程。在每学期篮球课教学时数上,20%的学校每学期开设篮球课为18学时或18学时以上,38%的学校开设12~17学时,26%的学校开设6~11学时,还有16%的学校每学期不开设篮球课程或者开课时数不足6学时(见表2)。结果显示,篮球教学时间能完全符合新课标要求开设三年篮球课程且学期篮球教学在18学时以上的学校为20%,其余80%的学校在篮球教学时间的安排上还达不到新课程标准的要求。
3.1.1.3篮球教学内容现状
篮球教学内容安排上,《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试验)》(高中部分)要求篮球教学应包括篮球基本技术、战术、教学比赛、竞赛规则和篮球理论五部分内容。而通过调查,河南省示范性高中目前有36%的学校在篮球教学中能合理安排篮球技术、战术、教学比赛、竞赛规则和理论知识,42%的学校在篮球教学中安排其中2~4部分内容,有18%的学校仅安排篮球技术教学或者篮球教学比赛一项内容,剩余4%的学校则没有安排篮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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