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同时,开展“区域科技合作示范区”试点[6]。鼓励具有共同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就环境保护和民生领域等,在京津冀区域内具有相似技术的城市进行联合试点申报,支持科技合作、产学研联合、创新人才流动等在区域内进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进一步推进各具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争取在若干领域内形成科技体制的制度性突破。同时,选择邻近区域,以产业结构互补、互利共赢、经济水平相近原则,通过协商制定优惠政策并吸引各企业、研究单位到实验区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进出口加工贸易、现代物流等合作,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向示范区转移。
(六)加强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是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首要问题。一是建立多层次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本地区的科技重点产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加强本地人才的培养,合理调整京津冀高等院校的学科领域和结构,做好科技人才的“定向”培养工作;二是用待遇、事业、项目和政策等多种方式吸引和留住人才,通过挂职等方式激励一批科技、经济和管理人才交叉任职;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采用调动、兼职、咨询、合作等以及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投资创办企业等方式,鼓励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人才共用共享;三是健全跨区域人才多向流动机制,充分利用京津冀一系列合作平台,以项目为纽带,积极吸引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专家来京津冀从事研发和技术服务工作,推动首都高端科技人才到津冀进行创新创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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