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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左传》战争中的“和”观念

时间:2015-05-04 11:57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王晓敏 点击次数:

  摘 要:“和”是先秦时期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左传》在其战争记述中突显了对“和”观念的重视:重“和”者必胜,失“和”者必败。究其实质是《左传》对“人”的重视,对“神”的弱化,这种思想一定程度上可以纳入先秦人学范畴,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殷周时期的文化转型。 

  关键词:《左传》 战争 和 

  《左传》战争记述中蕴含的思想历来受后人关注,其“遵礼”“民本”和“重视谋略”等思想已被学界广为论述,本文不再赘述。本文着重论述的是《左传》战争记述中隐含的“和”观念,这一点学界少有论及。本文就在解读先秦“和”与“同”这两个概念的基础上,论述《左传》作者在记述战争时所表现出来的“和”观念以及其思想实质。 

  “和”,《说文解字》解释为“相应也”,乃互相应和之意,它的出现和音乐有密切的关系。《礼记·乐记》云:“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此处的“和”突出的是“乐”的重要作用,即“调和”。《礼记·乐记》还有类似记载,其言曰:“是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由此可知,“和”这一概念的起源和音乐有密切的关系,是先王调和社会关系的手段。但后来,“和”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延伸,跳出了音乐的范畴,进入了政治生活。这个时候,“和”往往是与“同”这一概念并举的。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和”与“同”在音乐范畴中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礼记·乐记》中除了以“和”来表示“乐”之追求外,“同”也可以表达同样的意思,比如“乐者为同,礼者为异”,此处“同”与“和”有着相同的意思。但政治范畴的“和”“同”却有了不同的含义。可以看以下两个例子。 

  《国语·郑语》记载了西周史伯对郑桓公的一段对话,在分析当时周幽王的时政状况时,史伯表现出了深深的担忧,言“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馋慝暗昧……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史伯的意思很明确,“和”的实质是容纳万物,而“同”排斥异己,只取同类。正因为周幽王摒弃异己之说,只取悦己之声,所以史伯表现出了深深的忧虑。 

  而《左传·昭公二十年》中记载的齐国晏婴和齐景公的一段对话则更进一步明确了“和”“同”之别。 

  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晏婴所论的“和”与“同”的内涵与史伯所论是一致的,“和”有容纳众物之意,“同”乃只取同类之意。只不过在将“和”引申到君臣之意时比史伯所言更加明确。晏子最著名的言论就是:“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所论之意即“和”在君臣之道的范畴中指的是臣子要有积极进谏之胆识,君要有容纳臣子异论之胸怀。言外之意即只有臣子勇于进谏、国君善于纳谏,方能称其为“和”。 

  而孔子对“和”也非常重视,将其引申到了个人修养的范畴,《论语·子路》篇记载了孔子的一句话:“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在此,孔子很明确地把“和”“同”视为区别君子、小人的标准之一,是对晏子理论的一种引申。 

  由上述三则材料可以看出,史伯和晏婴将“和”运用到了政治生活中,孔子将其引申到了个人修养中,虽然应用范畴不同,但其内涵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一个团体而言,既要敢于表达不同意见,又要善于容纳不同声音,二者缺一不可,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 

  综上可知,“和”应是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种思想也隐含在《左传》的战争记述中,虽然作者没有直接的文字表述,但细观其战争记述,不难发现其中隐含着一个规律,即:重“和”者必胜,失“和”者必败。这主要表现在君臣、将帅之间的关系上。凡将士积极献策,主帅善于纳谏者必胜;而上下离心,主帅刚愎自用者必败。 

  比如《左传·庄公十年》所记的“齐鲁长勺之战”便是《左传》作者“和”观念的明显体现。面对齐国的进攻,鲁庄公和曹刿之间展开了一场平等的对话,鲁庄公说出了自己的作战方案,“财物分人”“取信神灵”和“以情断狱”,曹刿毫不留情否定了前两种方案,言其为“小惠”“小信”,作战不足依凭,只有第三种方案才是鲁国真正所需,以此可以征得民心,取得胜利。而鲁庄公亦欣然接受并且让曹刿跟随作战,在战场上对于曹刿的策略也一一接受。最后,君臣民同心,取得了此战的胜利。在此,鲁庄公和曹刿之间的融洽,其实质就是“和”观念的一种体现。曹刿地位卑微却能勇于进谏,鲁庄公贵为国君却能屈尊和曹刿平等对话,从谏如流,形成了上下同心的局面,从而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恰恰暗合了晏婴所言:“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在君臣共同的商讨中制定出了合理的方案,最终促成了事情的成功。 

  再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记的晋楚城濮之战,战前晋国上下表现出的就是“和”的局面,各位臣子纷纷献计献策:如何激怒楚国,促其先战从而陷其于不义;如何把齐国、秦国拉入作战集团,从而加强自己的力量;如何施恩惠于曹卫,笼络小国,获得广泛的支持等等问题都经过了君臣广泛的商议。后来当晋文公犹疑不定,想退缩时,大臣又积极劝说、鼓励,最终坚定了晋文公开战的决心和必胜的信心,为晋国此战的胜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可以说,正是因为晋国君臣表现出来的“和”,使晋国有了取胜的可能。而《左传》作者不惜笔墨地描绘战前晋国君臣的商讨,就是竭力突出自己的战争思想——重“和”者必胜。

  与重“和”相对的是失“和”,失“和”者必败这一观念在《左传》中亦多有战例,其中最典型的是僖公三十三年的秦晋崤之战。僖公三十年,晋国、秦国围攻郑国,秦穆公在郑国烛之武的游说下撤兵,与郑人结盟,留下杞子、逢孙驻守郑国。僖公三十二年,杞子掌管郑国北门钥匙,派人通知秦穆公偷袭郑国,里应外合郑国可得。秦穆公大喜,决定出兵,而蹇叔极力劝阻,并根据自己的经验预测秦国必定惨败,而且把战败的地点都说得明明白白,但秦穆公一意孤行,拒绝了蹇叔的劝谏,坚持出兵东征,结果大败。虽然蹇叔恪尽职守、勇于进谏,但秦穆公刚愎自用,不纳善言,导致秦国君臣“失和”,结果致使秦军在崤山几乎全军覆没。 

  另外,僖公二十二年的宋楚泓之战,文公十二年的秦晋河曲之战,均是君臣、将帅“失和”导致失败的战例,不再赘述。 

  由上可知,《左传》作者已将“和”视为决定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这只是表面现象,更深层次中隐含的是作者对人的智慧和力量的肯定,对神灵作用的弱化,尤其是对于战胜国一方,《左传》作者的这种倾向尤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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