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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子·说剑篇》透露出的武术文化信息

时间:2015-09-23 08:48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申国卿 丁建岭 点击次数:

  论文关键词:《庄子·说剑篇》;剑士;武术文化;燕赵武术文化
  论文摘要:以《庄子·说剑篇》为研究对象,对其中与武术文化有关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探讨。从庄子的生卒年和《庄子·说剑篇》的真伪考证入手,肯定了该文在剑术以及武术理论发展方面所具有的重要地位;分三个方面论述了文中所反映出的战国时期燕赵武术文化发展概貌;从继往开来的角度,讨论了《庄子·说剑篇》对当今武术文化发展的积极启发意义。
 
  在中国文化的浩瀚星空中,《庄子》无疑是奇特而光辉的巨星之一,它对秦汉以来的中国文化发展影响极为深远,“其成就,在先秦著作中,是无可争议的第一名。《庄子》一书中,亦包含有丰富的与传统武术文化有关的内容。《庄子·说剑篇》中提出的“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的用剑之道,对后世武术理论的发展更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长期以来,人们对《庄子》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其哲理和文学方面的阐述,对于该书中蕴含的丰富的武术文化内容的阐发却极为有限,即使是著名的《庄子·说剑篇》,当前的有关理论也还主要局限在“用剑之道”等局部的认识层面上,把《庄子·说剑篇》作为独立的篇章进行全面武术文化探讨的专门研究,目前仍似没有。这对于博大精深的《庄子》理论的阐扬和历史悠久的武术文化的发展而言,都不能不说是一个“暂时的遗憾”。正是基于以上认识,本文拟以《庄子·说剑篇》为研究对象,力图阐述其中富含的武术文化内容,揭示《庄子·说剑篇》的武术文化研究价值,并对当前武术文化的发展进行探讨。
  1关于庄子的生卒年和《庄子·说剑篇》的真伪
  今本的《庄子》分为内篇、外篇、杂篇三大部分,《庄子·说剑篇》列于杂篇。目前,关于庄子的姓名、籍贯、生平、著作等都仍存在一定争论,《庄子》外篇和杂篇皆有庄子后学所为之疑。庄子的生卒年代,史籍中没有明确的记载。能够据以判断的主要文献资料,一是《史记》的大概说明,二是《庄子》的有关内证等。对《史记》的研究表明,“庄子大概主要活动于公元前370一前324或者前301年。但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时间坐标,并不能以此确定庄子的生卒年,其生卒年显然需要向前向后推”;根据《庄子》的内证研究,“庄子之卒最早不得早于赵惠文王元年(公元前298年),至迟不得晚于宋之亡(公元前286年)”;近代学者关于庄子生卒年的各种主要观点中,马叙伦的公元前369一前286年之说则较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统观以上各种论断,我们可以产生这样一种认识:庄子在有生之年与赵惠文王的相见应该存在着历史年代上的可能性;因此,《庄子·说剑篇》系庄子所作,也存在着这样一种历史可能;而无论如何,《庄子·说剑篇》中所反映的赵惠文王时期的历史风貌都应该是具有相当信度的。这也就为我们透过《庄子·说剑篇》,探讨当时的武术文化状况提供了可能。
  2《庄子·说剑篇》对剑术以及武术理论发展的重要意义
  《庄子·说剑篇》中保存了一些春秋战国时期有关剑的形制方面的重要资料。赵惠文王见到庄子时问道:“夫子所御剑长短何如?”庄子日:“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然后,分别以“锋”、“锷”、“脊”、“镡”、“铗”等剑的不同部位为喻,向赵王描述了治国理天下的道理。这些内容,至少可以反映出春秋战国时期长剑已开始出现并得到了普及,而且至迟在赵惠文王时期剑的形制已经定型。而这种状况又是战国时步战逐渐代替以戈、矛等长兵为主的车战,从而需要相应短兵的出现,同时冶炼技术的发展又使铁兵取代铜兵的实现成为可能。“春秋时代的剑一般在50cm左右,个别也有60cm稍长者;而战国剑则常常在70~100厘米左右,个别还有长达100cm以上者。长短变化如此显著,非常引人注目。”剑身的加长必然带动技术的变化,长短剑并存的格局积极地促进了剑术的丰富和提高,“锋”、“锷”、“脊”、“镡”、“铗”等剑的不同部位名称的出现,则标志着剑的形制已趋于定型。“从春秋末期到两汉间的数百年间,长短剑并世而存,出现了风行海内的‘击剑热’.形成了为士大夫所尊从的‘剑崇拜’,这个时期可称为我国历史上的黄金时代。”
  《庄子·说剑篇》里,庄子借用斗剑的道理来劝说赵惠文王放弃“日夜相击于前”的斗剑,励精图治,治国兴邦。其关于剑术的阐述异常精辟一一“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短短数言,不仅反映出当时的斗剑技术已发展到很高的水平,而且体现出对斗剑经验的深刻领会和技战术理论方面的深入总结。“这段击剑要领,被视为武术技击理论的纲领,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击剑,可以看成是整个武术的一种战略战术理论。它的基本思想是:故卖破绽,诱敌来攻,因敌应变,后发制人,夺取胜利。这是中国武术的基本理论之一,至今仍是指导武术发展的重要原则。”
  3《庄子·说剑篇》所反映出的燕赵武术文化发展
  《庄子·说剑篇》描述的大背景是战国赵惠文王时期的赵国,从其中所反映出的文化内容中,我们还可以了解到战国时期有关燕赵武术文化的一些基本情况。
  3.1尚武好勇、性情耿烈的燕赵剑士
  燕赵武术文化是在燕赵区域内产生的一种地方武术文化。燕赵区域的主体是南至黄河,东临大海,西抵太行山,北以燕山山脉为界这样的一个四至范围。燕赵区域在文化上的特征就是慷慨悲歌,好气任侠。历史上,燕赵区域的人们擅长骑射,惯见刀兵,性情耿烈,尚武好勇,具有不同于中原、关陇,又不同于齐鲁、江南等地的特点。而这一点,在《庄子·说剑篇》中也得到了鲜明体现。文中描写赵惠文王有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这些剑士身着独特的衣服,头发蓬乱,鬓毛突出,圆瞪双目,声大气粗,见面时互相用语言攻诘责难;他们在斗剑时“上斩颈领,下决肝肺”,虽“死伤者岁百余人”仍“日夜相击于前”,且“好之不厌”,表现出英勇无畏的气概;剑士们性情刚烈,受到怠慢,便纷纷自杀而死,“皆服毙其处也”。这些剑士的性情豪行,基本反映了当时燕赵武术人士的真实特点。
 
  3.2“侠”的出现与娱乐性武术竞技活动
  “士”是先秦社会极为重要的社会群体,是从平民中分化出来的一个长于勇力与武艺的特殊阶层。他们平时为卿大夫家臣,战时则执干戈卫社稷,并无严格的文武之分。春秋末期,士阶层开始分化。惮用力者归“儒”,好用力者归“侠”,即儒者专于文,侠者专于武J。《庄子·说剑篇》中,赵惠文王门下三千剑客以及“剑士”名称的出现,表明当时养士之风的盛行,并积极促进了“侠”的产生和发展。被称为“私剑”、“剑士”的侠士们,见义勇为,敢为知已者死,他们以剑技受人恩荫并为之效命,因为其肩负的任务而不能不专心于剑术武技的演练,并在不断的“斗剑”交流中总结完善,从而积极推动了剑术在技术层面上的提高,并形成了理论方面的积累。这也是《庄子·说剑篇》中能够提出“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的精妙剑术理论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正是在这种历史大环境下,任侠尚武之风在战国时期遂成为普遍的社会风尚,燕赵大地上因而上演了一曲曲“豫让吞金”、“荆轲刺秦”等雄壮的“慷慨悲歌”。
  从《庄子·说剑篇》中赵惠文王喜欢“斗剑”娱乐的内容可以看出,战国时期武术文化的发展中已出现了以娱乐为主的竞技性武术表演活动,至少在赵惠文王时期,以“斗剑”为主的娱乐性武术竞技活动在燕赵地区已相当流行。庄子“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赵惠文王听庄子“后发先至”的剑论后,“令设戏请夫子”,“校剑士七日,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见庄子”。从此处描写中可知当时的斗剑已有较为完备的体制,有了专门的剑服、正规的选拔制度和明确的比赛方法,而且斗剑活动规格相当高,大型的斗剑活动还常要以“戏”等娱乐活动作铺垫,深受官方重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武术与以集体阵战为主要特征的军事武技已有了很大区别,以“斗剑”为代表的各种娱乐性武术竞技活动,逐渐促进了各种以个体活动为主要表现特征的武术技术形态的发展,并有力地推动了军事武艺与民间武术的分途。也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不妨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武术的整体发展特征通过《庄子·说剑篇》这个窗口,在燕赵武术文化的发展脉络中得到了生动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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