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27 10:2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姜亚楠 点击次数:
一、绪论
现代符号学起源于瑞士语言学泰斗索绪尔的结构主义和美国哲学家皮尔斯的实用主义,并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法国和意大利为中心重新兴盛至欧洲各国。目前,符号学在西方的研究方兴未艾,作为跨学科的方法论吸引着众多领域的研究者,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文化现象的研究中。
文学评论深受符号学的影响。传统文学评论往往采取望远镜或显微镜的分析方式,简单地根据作者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或作者的生平对文学作品做出绝对的、唯一的阐释。而罗兰·巴特认为,语言符号与其所指之间的紧密联系随着历史环境的转移而发生变化,文学中的语言符号会越来越多丧失许多最初的指称意义。基于这种认识,巴特提出“作者之死”的观点,对作品和文本进行区分,并创造了文本这一新概念,认为写作开始于读者,开始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每一个文本都是永久进行的、此时此地的写作。这样的文本分析采取开放的思路,否定作者赋予作品唯一阐释的权利,注重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将阅读过程由传统的演绎过程发展为意义的生产过程。本文从《猫与鼠》所受的争议和文中的空白点出发,从罗兰·巴特的文本论角度对《猫与鼠》进行阐释,从侧面解释了小说在评论界引起歧义的原因,同时揭示了小说的多重意义,肯定了小说的美学价值。
二、罗兰·巴特的文本理论
1.作者之死
1968年罗兰·巴特的一篇题为《作者之死》的文章首次在报刊上发表并在文学研究领域引起了轰动。文章的核心论点是:文学作品的作者对于其作品的意义远没有今天人们认为的那么重要,作品一经完成,作者便再无发言权。《作者之死》犹如一颗投放在文学领域的炸弹,引发了文学届的思考与争论。罗兰·巴特首先对作者的身份进行怀疑,他认为,在中世纪并不存在作者,作者诞生于现代社会。在远古社会,故事从来不是由某个人创造的,而是来自于中介者(萨满或者讲述人)。人们最多会赞赏中介者掌握的正确的叙述规则,却从来不会将其视为天才。中世纪末期,当人类社会在英格兰的经验主义,法国的理性主义和个人对改革的信仰中发现个体的价值时,作者便诞生了,作者是近现代社会的产物。对于作者的过多关注导致了传统的文学评论对作品的阐释都是围绕作者展开的,人们认为作者是作品的源泉,作品是作者的派生物。论文投稿所以传统文学评论总是将解读作品的视角局限在作者的个人、历史、爱好和激情上面,而忽视了读者存在的价值。它认为是作者赋予了作品以唯一的意义。所以“在多数情况下,文学批评在于说明,波德莱尔的作品是波德莱尔这个人的失败记录,梵高的作品是他的疯狂的记录,柴可夫斯基的作品是其堕落的记录:好作品的解释总是从生产作品的人一侧寻找,就好像透过虚构故事的或明或暗的讽喻最终总是唯一的同一个人即作者的声音在提供其秘闻。”①
传统文学评论的这种解读方式限制了作品的内涵,是对作品的粗暴干涉,完全忽视了阅读行为的实施者——读者的地位和作用。巴特认为,作者的霸权应当被剥夺,作者应该作为配角退居到文学舞台的边缘,因为在巴特的眼中,作品是一部庞大的语言符号系统,能指与所指结合在一起共同构成了符号。但是能指与所指并不是一一对称的,能指代表的不是某一个概念,而是能指指群。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联系是任意的,不是固定的。能指与所指的分离否定了作者君临读者之上的权力,巴特真正恢复的是阅读这一行为。他认为阅读是读者参与的一种积极的活动,阅读过程实际上是“语言来回穿越身体,形成句子之类的波光粼粼的深渊”的过程。阅读是一种发生在当下的,并且永无止境的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巴特“作者之死”的观点将读者从阅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给予读者自由阐释文学作品的权利,是文学评论领域里的一次革命。
2.互文性
巴特认为,能指和所指共同构成符号,众多符号构成作品这一符号系统,而一个符号系统可以延伸到另一部文本中,作为另一个符号系统的能指和所指。由此,巴特提出文本具有互文性。巴特认为文本不是由单一的一行行字组成的,而是一个多维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多种写作相互结合,相互争执,但没有一种是原始写作:文本是由各种引证组成的编织物,它们来自文化的成千上万个源点。”②看似是原创的文本,实际上混合了人们在时间的长河中传承下来的约定俗成的观念和套路,看似是独立的创作,实际上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与转化。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在本身就不是一种原创,而是一部包罗万象的字典,作者的创作活动也变成了一种混合各种写作的能力。这样一来,文本就变成了一种多人参与在共同写作,作者失去了他的神圣光环。文本是一个庞大的符号织物,符号系统,这一符号系统的原创不是作者,对它的解读更加不会止步于作者。
3.作品与文本
作品在传统意义上被视为是客观世界在作者脑中的反映,作品由作者构思创造出来,作者规定了作品的意义和思想,读者只能被动地接受作品。作品是封闭的、固定的系统,反映在实物上作品可以是一个可以接触的实体,譬如纸张、书籍。文本是罗兰·巴特提出的新的文论概念,他认为文本是一个开放的、处在不断编织过程中的系统,参与编织行为的人有作者也有无数的读者。在对文本的编织过程中,不同时代的读者加入自己不同的理解,赋予文本以新的内涵和意义。而文本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它是一种不断运动的过程,是一种富有创造性的活动。作品是“单数”的,而文本是“复数”的。
文本在罗兰·巴特的文论中被分为可读之文和可写之文。可读之文是作者用描绘的手法创造出来的意义确定的、供读者阅读的文本。可写之文往往是作者采用开放性的写作手法创作出来的、意义不确定的文本,读者可以参与到可写之文的再创作过程中。“正如《小说修辞学》中所说:传统小说是在telling,作者对作品做出了评价,读者往往按照作者的思路去阅读;现代小说是在showing,小说的道德判断越来越复杂,作者只是陈述一个事实,不同的读者会作出不同的判断。”③阅读可写之文就像在观赏一部拥有开放性结局的电影,结局令读者浮想联翩,读者允许根据自己的道德判断对可能存在的故事结局进行想象。所以阅读可写之文带给读者的是能够参与文本编织,即文学再创作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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