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3-31 12:11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赵婷婷 点击次数: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的凸显,社会管理实践中要改变原来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在当代中国的社会管理模式中要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社会矛盾。
关键词:法治思维;社会管理
当前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结构全面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化、思想观念不断改变的新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社会维权问题时刻显现,如何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出答案,那就是:“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本文探讨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管理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尤其是使广大领导干部在解决社会问题时更好的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
一、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管理的意义
(一)对于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意义重大论文格式
法治浩荡,不可阻挡。法治将影响未来五年乃至更为久远的国家命运,对于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意义重大。当下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法治思维不是很完善,这就造成有些领导干部拍着脑门做决定,不顾法律的权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比如说,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依靠权力发号施令,甚至把个人权威凌驾于法律之上,导致矛盾高发多发,极大地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造成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增多的现象。十八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提出依法治国这一思维,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保证国家发展方向、促进国家繁荣稳定意义重大
(二)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求,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不断增长的需求,保障他们合法正当的权益,当他们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及时给予有效解决。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全面的小康社会——法治小康。“法治小康”的基本标准是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治思维,任何的社会管理存在的矛盾都要用法制的思维去解决,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
二、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意识不强
对于法治思维,有些领导干部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他们认为经济工作是硬的,上面看得见,是政绩,普法工作不是政绩,不是很重要,可抓可不抓;还有的认为社会管理中都是小事,通过谈话,劝导就能解决,根本不需要用到法律,一提到法律就是要到法院的事,所以用法制思维去解决问题的观念不强。这些思想上的误区,导致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意识不强。
(二)工作中不重视法律武器
在工作中,领导干部没有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表现在,一方面,有的领导做一些行政行为时没有想自己的做法是否符合法治思维或法治方式;另一方面,有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不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运用权力至上的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当公民或企业对政府的一些行政行为不服时,发生行政争议时,政府机关或领导干部不是鼓励行政相对人依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通过向司法机关打招呼,或发布指示指令不受理当事人的要求,所以领导干部不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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