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02 11:4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王灿发 点击次数:
3.救济性法律制度。救济性法律制度是主要作用于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救济领域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生态补偿、生态修复、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1)生态补偿制度。生态补偿是指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采用行政、市场等方式,由生态保护受益者或生态损害加害者通过向生态保护者或因生态损害而受损者以支付金钱、物质或提供其他非物质利益等方式,弥补其成本支出以及其他相关损失的行为。*依据补偿类型不同,生态补偿可以划分为增益性生态补偿(针对生态保护行为)和损益性生态补偿(针对生态加害行为)。生态补偿制度亟待从立法理念(受益者补偿理念的引入)和制度设计(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等)层面进行宏观塑造和微观构建。新修订《环境保护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瑔该法为全面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充分法律依据。
(2)生态修复制度。生态修复是指人类通过生态恢复和重建手段来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并通过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其发展机遇来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瑤依据修复对象不同,生态修复大体可以划分为受损生态系统(要素、结构、功能及其内外部关系)修复和受损关系(人与生态、人与人之间和谐均衡的利益关系)修复。
(3)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免受污染和破坏,与案件诉讼请求没有法定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对污染、破坏环境与自然资源者,违法或者不履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瑔依据公益诉讼类型不同,环境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而且《环境保护
法》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扩展到了生态破坏的公益诉讼。这一立法适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打开了一扇大门。
如果说体系框架是''骨骼"原则框架是筋络,那么制度框架就是“血肉”。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基本框架的融合性与开放性决定了上述各项主要制度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彼此支持,相互配合,_起作用的规范共同体,它是生态文明理念、生态价值理念、生态规律的具体体现。根据生态文明理念构建起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体系,以抽象原则为指引,以基本框架为依托,以主要制度为基点,呈现为协调统一,和谐融通的有机整体。
参考文献:
1.蔡守秋《环境法调整对象研究》,载周珂主编《环境法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页。
2.参见邓禾、韩卫平:《法学利益谱系中生态利益的识别与定位》,载《法学评论》2013年第5期。
3.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分为四类:供给服务功能、调节服务功能、文化服务功能以及维持这些服务的支持服务功能。参见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项目组《生态系统与人类福祉:评估框架》,张永民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8页。
4.参见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7年6月,第71页。
5.鲁道夫·冯·耶林语。参见美Eo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14页。
6.生态承载力可理解为使环境正常发挥其生态功能,某地区环境资源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作用的最高极限。参见冯嘉:《环境法原则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7页。
7.陈慈阳教授有"禁止现存环境受更恶劣破坏之原则"的类似表述,但内涵相对狭窄。参见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92页。
8.生态民主原则是公众参与原则的上位概念和价值源头。参见刘超:《"二元协商"模型对我国环境公众参与制度的启示与借鉴》,载《政法论丛》2013年第2期。
9.典型事件如云南怒江水电站项目事件、厦门PX项目事件、北京和广州居民反对建立垃圾焚烧厂事件、大连PX项目事件、天津PC项目事件、宁波镇海PX项目事件等。
10.我用该原则取代传统的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提法,因为这里的"损害者"包括利用者、开发者和破坏者。参见王灿发:《环境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3页。
11.参见陈慈阳:《环境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88页。
12.需要注意到,社会共同体的范围还可以逐步扩展到消费领域的单位和个人。例如《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就在_定程度上贯彻了这_理念。
13.有关论述可参见胡静:《环境法的正当性与制度选择》,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154459页。
14.《环境保护法》第24条"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的表述一般被视作''环境污染"的立法定义。
15.1972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自然资源"定义为"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提高人类当前和未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转引自韩德培等《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127页。
16.气候资源是指气候要素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包括阳光、热量、风力、降水、大气成分及其运动。参见曹明德《论气候资源的属性及其法律保护》,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17.《生物多样性公约》第2条将"生物多样性"定义为"所有来源的形形色色生物体,这些来源除其他外,包括陆地、海洋和其他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
18.生物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
19.野生动植物具有极为重要的生态价值,所以本文未将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归入自然资源保护法的范畴。
20.一般认为,生态破坏是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恶化现象,如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瑒该划分标准仍是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层次(主要是生态系统多样性)标准基础之上的。
21.需要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章中专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章中重申"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等提法。另,011年《全国主体功能区划》是我国首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相关论述可参见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25427页。
22.即《环境标准管理办法》所称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200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故改称"环境保护部标准"为宜。除环保部门颁发的有关环境标准外,其他部门也会颁布一些有关环境的标准,比如卫生部颁发的油漆厂、化工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
23.1999年《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环境标准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和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不过十余年间环境标准的类型有了较大程度的扩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发展规划》显示,截至''十一五"末期,我国现行国家级环境标准共1312项。其中,环境质量标准14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38项,环境监测规范705项,管理规范类标准437项,环境基础类标准18项。现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达63项。
24.政府环境信息、企业环境信息的立法定义参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2条。
25.在此需要处理好环境信息公开与保密的辩证关系。相关论述可参见王灿发、崔雾《论环境信息公开范围的例外情况规定》,载《环境保护》2008年第17期;崔篑、王灿发;《国外环境信息公开豁免范围述评》,载《环境经济》2009年第3期。
26.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章中也有"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的提法。
27.环境容量可以理解为某_环境单元的所有自然资源相互联系和作用形成的_种降解污染物的能力。参见胡静《环境法本体论范畴研究》,载《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28.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一章中也有"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提法。
29.生态权属的诸多基本法律问题并未取得学界共识,尚存争议。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可参见邓海峰《环境容量的准物权化及其权利构成》,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4期;税兵:《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双阶构造说》,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5期。
30.汪劲《论生态补偿的概念一以〈生态补偿条例〉草案的立法解释为背景》,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31.参见2014年4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31条。
32.《生态修复法制初探一基于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需要》,载《河北法学》2013年第5期。
瑔王灿发《中国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及其争议》,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
33.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54条。
34.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0条。
35.参见张新宝、庄超:《扩张与强化:环境侵权责任的综合适用》,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36.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2014年4月17日),第1页,
载http://www.mlr.gov.cn/xwdt/jrxw/201404/t20140417_1312998.htm,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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