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0-08 13:03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陈文斐 点击次数:
(二)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从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实现社会关系的平等
完善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是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正义事业的必然要求。第一,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在确保财富合理的分配同时,保证弱势群体最基本的生活医疗等各方面的需要。第二,政府在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中要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在这方面的过大差距。第三,政府要提高管理效能,改进公共服务质量,正确把握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就业和生活。
(三)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拓宽表达渠道
表达权是公民民主权利之一,构建和谐社会的政府绝不能忽略群众的表达权,更不能对群众行使表达权的行为置若罔闻甚至围追堵截,维护群众的表达权实现平等的社会关系必须建立健全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畅通表达渠道。一方面,要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反应灵敏,运作通畅有力,高效的工作链条。同时适应现代科技发展的大趋势,融入现代性的元素,在保留原有信访渠道的同时,创新融合,拓宽多样化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另一方面,要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为广大人民群众搭建起利益诉求的制度性平台,为完善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和制度支持。如信息公开制度、听证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实践证明都是群众利益表达的有效制度,应当在实践中尽快规范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邵诚,刘作翔.法与公平论.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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