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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是为了不教”之探究

时间:2014-03-28 14:46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吴明露 点击次数:

  摘要:文章对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模式进行了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哲学思考,认为双语教育模式的选择应该考虑国家的需要,同时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我选择,并结合当地的语言情况选择适合的双语教育模式。

  关键词: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模式;哲学思考

  在双语教育中,双语模式选择是否科学,直接影响着双语教育的成败。当前双语教育中,科学、理性地选择模式是提高双语教育质量的关键。本文拟从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两种公平理论出发对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模式进行哲学上的思考。

  一、我国的双语教育模式

  我国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是指实施民族语和汉语的双语教育。双语教育模式是指在一定教育思想或理论指导下,针对民族地区制定的较为稳定的教育教学计划。①从两种语言在学校各科教学中使用范围划分,在我国民族地区目前实行的双语教育模式可归为三种:第一、以民族语为主的教学模式。即各科都用民族语授课,使用民族文教材,另外单科加授汉语文,称为一类模式。第二、以汉语为主的教学模式,即各科都用汉语授课,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另外加授民族语文,称为二类模式。第三,各科用汉语与民族语双语授课。

  从两种语言的相互关系划分,我国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可分为两种:第一,平衡双语教育。指在义务教育中学生发展本族语技能的同时,也发展汉语技能,熟练掌握两种语言(文)。这种类型的教学着力于解决在什么环节,什么课程使用何种语言,使两种语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最终使学生具有使用两种语言的能力。双语者地两种语言能力相当。第二,辅助性双语教育类型。教学中使用民族语文,其作用主要是使学生获得较好的汉语读写能力和智力发展的基础。当然,学生的民族语文水平在教学中也得到提高。在教学中本族语只用于初等教育的最初几年。有文字和无文字的民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类型。②

  二、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哲学分析

  (一)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认为公正就是最大化功利。所谓功利,是指快乐减去痛苦,幸福减去苦难,而功利主义认为国家的立法依据应该是全方位最大化地提升幸福,也即“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往往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权衡苦乐,将幸福最大化。

  但是功利主义有其值得争议的地方,那就是:第一,追求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幸福,实际上忽略了个体和少数人的权利;第二,在其成本效益分析的过程中,默认所有价值是同质的,所有价值可比,将所有道德问题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功利主义认为每个人的偏好都有意义,重要的是快乐或痛苦的强度和持续时间。“只要快乐的总量相等,针戏与诗一样好”。

  概言之,功利主义的公平观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多数人的幸福,就是公平的。功利主义的代表边沁和约翰·穆勒认为,求乐避苦是人性之所在,道德上的善恶、政治上的优劣、法律上的权利,都是以这种减轻痛苦、增加快乐为惟一的判断标准。对于社会而言,其行动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推进群体的福利,最大程度地实现包括它的所有成员的欲望的总的欲望体系。功利主义反对社会组织的功能主要在于满足一小部分精英的利益,而为社会的大多数人争取权益,以便达成社会幸福总量的最大化。

  根据功利主义理论,应该使最多数人的功利最大化,在教育中,就是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国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模式选择,应该符合社会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掌握和运用少数民族语的人越来越少,有一些少数民族语言已经面临着消失的困境。从国家角度来说,需要有人继续学习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因此,少数民族保持本民族语的学习,是保存我国文化多样性的必然要求。但是这样对于很多要求学习汉语来为将来更好的发展做准备的人,可能就是不公平的。他们需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学习和传承本民族语言,来保存中华文化多样性,保留宝贵的文化遗产。

  (二)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认为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由权,独立存在的个体不能被利用去追求总体的幸福感。家庭式的立法、试图树立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以及任何为了劫富济贫进行的财富再分配的税收政策,都违反了自由权。

  只要造成不平等的因素是通过公平途径所产生的,那么就是符合公平的。社会公平就是按照自由交换的规则进行分配,人的权利是分配的基本依据。自由市场本质上是公平的,而再分配是对人们权利的侵犯。自由主义认为判断财富分配是否公平的两个原则是:人们是否公平地获得生产资料以及财富分配是否基于自由市场的买卖。如果是基于公平地获得的生产资料,并且通过自由市场买卖,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征税就等于是强占了富人的一部分劳动果实,因此征税就等于是强迫劳动或奴役。

  因此自由主义认为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我们只属于自己。人是本身的目的,所以人是自我的所有者,这是平等的核心。

  约翰·洛克是自由主义的强力盟友,但是他的观点与自由主义有有所不同。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不能随便违背自然法则。人不能自杀,也不能给别人权利来决定我们的选择和命运。人的自然权利是不能放弃或交易的,也是不可剥夺的。任何施加了我们的劳动的无主物品就是我们的财产。洛克与自由主义的区别在于:自由主义主张自我绝对所有权,人们可以按照的意愿去做事;而洛克则认为要认真看待自然权利,承认某些权利是不可剥夺或放弃的,建立政府后,经多数人通过正当的程序后征税等不是剥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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