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4 11:1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杨桦,任海,王凯珍,熊 点击次数: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周登嵩等(2006)的“论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协调发展”、李建国等(2005)的“社区体育服务标准和保障的研究”和韦广忠等(2005,对城市社区体育健身服务的研究)等。这些研究成果不仅为我国城市社区在社会转型中的体育的改革、发展探索了一条可操作和控制的路径,同时对我国体育组织、管理行为和群众体育的开展也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2.2.4体育人口的研究关于体育人口的研究,学者们阐述了体育人口构成问题、我国目前体育人口现状问题、体育人口增长量和增长率问题、体育人口的测试指标问题,以及我国排球人口的判定标准、南北方的排球人口差距、学校排球人口问题等等。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卢元镇等(2006,慎用“体育人口”)认为,“体育人口”和“国民体质测定与监测”都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群众体育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前者主要用来评价群众体育的参与程度,后者则用来检验群众体育的实际效果。近年来,“体育人口”这项指标被广泛运用,对推动群众体育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任何一项科研指标都有一定的局限性,特别是将它用来作为行政工作的业绩指标时,可能会出现很大的偏差。
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何建文等(2006)的“体育人口理论研究评述”、苗治文、秦椿林等(2006)的“当代中国体育人口结构的社会学分析”和仇军等(2004,体育人口测度指标体系的研究)等。这些研究至力于用事实和数据说话,从不同角度论证了我国传统体育人口计算方法的失误,及测试指标的不合理,探索和论证了新型测试指标和体育人口的真实意义,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较高的现实意义和实际价值。
2.2.5体育社团的研究关于体育社团的研究,学者们分析了体育社团在中国体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问题,我国群众体育社团面临的总体发展、管理机制、基本功能、活动经费、人员配备、理论研究等主要问题,体育社团组织评估因素的构成问题,我国体育社团组织的发展趋势问题,以及中国健身气功社团发展中存在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滞后气功社团的发展、多头管理,多头审批、内部管理问题等等。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祝莉等(2006,体育社团在中国体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研究)认为体育社团主体地位的确立其根本是体育组织重构,重构是体育政府部门与体育社团组织权力的一次真正划分,权力划分并不意味着政府与社团此消彼长,而是确立政府该管和不该管的范围,把体育社会组织应该拥有的权力归还给社会组织,形成政府与体育社团组织合作的新组织架构。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赵巍(2005,体育社团的组织评估与发展趋势的研究)、邹积军(2005,中国气功社团组织发展的研究)和黄亚玲(2004,我国群众性体育社团的研究)等。这些研究成果试图通过对我国体育社团的特征、性质、现状、发展前景的分析以及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探讨如何确立新时期体育社团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使其真正成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我国体育改革与发展和体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探出一条新路。研究对深化我国群众体育事业的改革、重构我国体育社团的组织管理行为、促进我国体育社团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完善体育社团机制,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2.2.6全民健身的研究关于全民健身的研究,学者们分析了我国全民健身场地设置需求情况;全民健身服务应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当地具体情况的健身休闲场所;加大健身效果的反馈调查,并且根据反馈调查的结果继续完善现有的全民健身市场服务体系;平民化的健身模式;构建开放场地型、专家指导型、单项俱乐部型、企业赞助型和合面合作型的全民健身联网服务工程以及北京奥运会对全民健身活动的促进等问题。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王春香等(2006,我国城市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研究)认为,全民健身服务应建立适应我国国情和当地具体情况的健身休闲场所,因地制宜,多建立一些能符合大众需求的平民化健身场所;经营群众喜欢的体育项目是全民健身市场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要加大健身效果的反馈调查,并且根据反馈调查的结果继续完善现有的全民健身市场服务体系。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赵文杰(2004)关于学校—社区全民健身联网工程研究和林建华等(2006)的“论文化传统对我国全民健身进程的影响”。这些研究成果从实际出发,以为全民健身提供现实途径和战略与策略选择为目标,注重宏观构架与微观阐释相匹配,整体和具体之间相区别和联系,并合理地探寻了将我国全民健身机遇转变为现实和将挑战转化为机遇的途径,对加强我国全民健身的认识及全民健身的战略实施具有较大的指导作用。
2.3我国奥林匹克学研究进展目前,我国学者就奥林匹克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奥林匹克教育研究、奥林匹克文化研究、奥林匹克与中国研究、北京奥运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人文奥运”研究和奥运会志愿者研究等方面。
2.3.1奥林匹克教育研究奥林匹克运动作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与教育也是紧密结合的。这部分研究中,学者们主要阐述了我国的奥林匹克教育向大、中、小学扩展和奥林匹克示范校问题,奥林匹克教育与创新教育理念关系问题,以及奥林匹克教育促进现代教育手段丰富的问题等等。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何振梁等(2006,奥林匹克与青少年公民教育)认为,奥林匹克运动将为我国的青少年教育提供最生动的课堂和最沁人心田的教材。它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奥林匹克运动会体现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相结合;第二,奥林匹克运动帮助青年建立规则意识和平等观念;第三,通过举办奥运会可以提高青年的公德意识;第四,通过奥林匹克教育和各类实践活动可以增强广大青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第五,通过举办“绿色奥运”培养青年公民的生态意识。
在这部分的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任海等(2006,奥林匹克教育的价值)、孙葆丽(2006)的“全球化背景下奥林匹克教育的多元化趋势”和杨志成等(2006)“奥林匹克的教育价值与学校奥林匹克教育”。这些研究从奥林匹克运动独特的人文价值出发,探讨了其对身心和谐的人的培养问题。研究者从不同角度,思考了奥林匹克教育的实施以及奥林匹克教育与创新教育的问题,从而为宣传奥林匹克精神,倡导奥林匹克理念,传播奥林匹克知识,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素质做出了重要贡献。
2.3.2奥林匹克文化研究关于奥林匹克文化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分析了具有浓厚西方文化烙印的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内核问题,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理性问题,奥林匹克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问题,借助奥运会的开、闭幕式向世界展示举办国的悠久文化、历史和日益增长的综合国力,以及奥林匹克价值和理想的认同等问题。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肖天等(2006,对奥林匹克深层文化内核的阐释)认为,具有浓厚西方文化烙印的奥林匹克运动,其基本内核秉承了西方文化一脉相承的理性主义思想,充分吸收了西方理性主义的丰富成果,吸纳了自柏拉图、亚力士多德以来理性科学的精华。但奥林匹克运动毕竟还是脱胎于体育,它同时尊重人类身体至高无上的价值,具有身体本位的天然素质,具有非理性的一面。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熊晓正(2006)的“对北京奥运会独特文化遗产的理解”和卢元镇(2006)的“东西文化对接中的奥林匹克运动”等。这些研究成果明确了奥林匹克文化的基本概念,提出了较为合理的奥林匹克文化理论分析结构;同时,也明确了古代和现代奥林匹克文化的异同,辩证地认识了奥林匹克文化和文化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丰富了国际奥林匹克研究的理论体系。
2.3.3奥林匹克与中国研究关于奥林匹克与中国的研究,学者们讨论了奥林匹克运动当前面临有限资源与无限超越的矛盾、奥林匹克理想与生存发展的矛盾、参与主体不同利益冲突的矛盾等问题,中国文化精神为解决奥林匹克运动当前面临的困境提供了新思路、新方法和新的价值取向问题,奥林匹克运动将进一步对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问题,以及奥林匹克运动将促进体育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壮大和体育事业的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的等问题。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杨桦等(2006,2008年奥运会提升中国国际地位和声望的研究)认为,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能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声望表现在: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举办奥运会,在国际社会产生巨大影响;中国社会的优越性,将通过举办奥运会得到极大体现;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将通过举办奥运会得到充分展示;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将通过举办奥运会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反映中华民族精神内在本质的中华体育精神,将通过举办奥运会得到弘扬;我国与国际社会良性互动和实现国内民族团结的政治平台,将通过举办奥运会得到扩大等等。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还有古柏(2006)的“新世纪中国体育发展理念的思考———以奥林匹克宗旨为参照”和崔乐泉等(2007,奥林匹克运动在中国的发展)。这些研究成果,比较全面地总结了以往奥运会影响主办城市国际形象的基本特点和一般规律,现实地构建了奥运会影响主办国家国际地位和声望的主要领域,提出了通过北京2008年奥运会提升中国国际地位和声望应该注意和处理的现实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尤其是2008年奥运会组织管理部门的实际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2.3.4北京奥运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关于北京奥运会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学者们分析了北京奥运会备战、参赛的若干重大问题,确定北京2008年奥运会人文奥运内涵和实践体系的依据问题,绿色奥运理念与我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融合问题,北京奥运会的参赛目标问题,以及群众体育或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计划问题等等。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崔大林等(2006,对北京奥运会理念的探索和实践体系的确立的研究)认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人文奥运实践体系应该包括将奥林匹克运动的精华融入中国社会的实践;将中国的文化遗产融入奥林匹克运动的实践;中国社会需要奥运会来改变的内容;奥林匹克运动需要中国文化补充的内容4个维度。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田麦久(2005,我国竞技体育参赛策略和准备的研究)、杨桦(2006,竞技体育与奥运备战若干重要问题研究)、池建等(2006,2008年奥运会我国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备战策略)。这些研究成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实效性,注重应用研究,切实能帮助解决2008年奥运会我国备战、参赛的重大现实问题和为我国运动员在北京奥运会比赛中竞技水平发挥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能够更好地为08奥运会我国参赛与备战服务。
2.3.5“人文奥运”研究关于人文奥运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分析了当代奥林匹克运动面临“内源”性和“外源”性冲突以及政治家与企业家的介入等的人文危机问题,“和谐”为核心理念的“人文奥运”思想是奥林匹克人文精神的巨大补充问题,人文奥运的以人为本的奥运、文化的奥运和文明的奥运三层含义问题,以及在中国举办奥运会具有提升我国国际声望、强化民族认同感、增加民族凝聚力的功能的问题等等。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孙葆丽等(2005,北京人文奥运理念的研究)认为,人文奥运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奥运,是体现优秀文化的奥运,是追求文明向善的奥运,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灵魂。人文奥运有3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人文奥运是以人为本的奥运;第二,人文奥运是文化奥运;第三,人文奥运同时又是文明奥运。
在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研究成果还有田麦久(2006)的“推展`人文奥运'的三个有机融合”、金元浦等(2006)的“北京奥运会的人文理念与和谐思想”等。这些研究成果,着力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东西方文化交流和融合,并为中国传统文化融入奥林匹克文化,弥补奥林匹克文化的缺陷架设了一座桥梁。研究不但丰富了“人文奥运”的理论内涵,而且对北京市城市规划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
2.3.6奥运会志愿者研究关于奥运会志愿者研究,学者们阐述了奥运会志愿者的定义、工作特点和组织特色等问题,奥运志愿精神对人的身体素质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提升的问题,北京奥运会的志愿者的职责和特殊任务的问题,奥运会志愿者在赛会期间应注意等问题。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宋玉芳等(2004,奥运会志愿者管理研究)认为,奥运会志愿者作为奥运会必不可少的人力资源,其价值的多元性体现在对奥运会的价值、对社会的价值和对志愿者自身的价值二个层面上。其管理是指围绕着奥运会志愿者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其主要特征是:管理系统庞大复杂、管理环境难以控制、管理主体与客体错综交叉、管理目标立体多维、管理过程动态多变、管理评价难以量化。
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还有周启迪等(2006)的“奥运会志愿者服务行为和待遇分析--兼论2008北京奥运会志愿者行为和待遇”和孙葆洁等(2005)的“奥运会志愿者活动的历史回顾及其对北京奥运会的启示”等。这些研究成果,从奥运会志愿者的特征及其对管理的影响入手,全面而深入地探讨了奥运会志愿者的管理过程,评述了历届奥运会志愿者管理的得失,结合中国志愿者活动的概况,分析了北京奥运会志愿者管理的优势与劣势,并针对核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奥运会志愿者的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与现实依据,并为奥运会组委会的相关人士以及其他领域的志愿者管理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2.4我国体育法学研究进展目前,我国学者就体育法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国体育法的实施研究、我国体育法的完善研究和国际体育法的比较研究等方面。
关于我国体育法的实施研究,学者主要分析了我国体育行政执法的涵义、我国体育法的应用价值及领域和我国运动员商业活动中的法律等问题。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是:于善旭等(2004,体育行政执法的研究)认为,体育行政执法的建构具有维护体育秩序的功能和实现体育权利的功能,体育行政执法方式是一般管理性体育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性体育行政执法。
这部分的研究中,代表性的最新成果还有李捷(2006)的“我国体育法律问题的事例分析”、龚文东(2005)的“体育运动伤害的法律责任”和蒋新苗(2005)的“我国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等。以上成果集中反映出,体育法学的研究已经逐步从单纯理论性研究走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领域,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体育法的实用空间,提高了研究的实际应用价值,为我国体育法的实施和体育事业管理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2.5我国体育美学研究进展关于体育美学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分析了体育美学的内涵表现、人与自然竞争的感性象征形式和人的主体性的审美实践形式问题,中国的体育美学研究的发展历程问题,以及体育美学脚踏实地、直面体育运动的实践研究方法问题等等。
在研究成果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林琳(2006,我国体育美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研究)认为,我国现有的体育美学学科体系的构建还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学科体系的整个理论结构不够严密,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分界不清,逻辑联系不强。第二,作为一门交叉学科,目前我国体育美学引入了审美发生学、审美心理学和审美教育学等理论,主要体现在对体育美学的建立、体育美感和体育审美欣赏以及体育审美教育的分析。第三,当代美学审美实践与美学理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思路,体育美学作为美学的一个分支,应该时刻关注母学科的新状况,以便使自身得到及时的更新和完善。然而,我国的体育美学研究者没有用当代美学新视野去透视体育运动,这导致了我国体育美学学科体系的建构仍停留在上个世纪末的水平,没有注入新鲜的血液。
这部分研究中,有代表性的最新成果还有马飞等(2006)的“竞技体育悲剧的美学内涵”、金雯等的“体育美学在学校体育中的作用”和马鲁生等(2004)体育美学学科建设的研究等。
这些研究成果,运用文献资料法,从社会学、美学等不同的角度,分析了体育美学研究在国内兴起的社会人文背景,继而从体育运动这种研究对象来探讨体育运动审美过程的主客体关系,为提高人们的审美意识,挖掘体育的美学价值,促进体育的发展等方面提供了较为重要的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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