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8-30 09:1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司玲玲 点击次数:
德国对罗马法的继受,是指中世纪特别是15世纪以后,德国通过对罗马法的研究、普及和推广,从而使罗马法在本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以确认,也就是对罗马法的接受,从而使罗马法成为德国的法律渊源之一;德国对罗马法的继受,使罗马法的规则由原来是欧洲各国的课程和教育培养的理想法,被接受并形成和发展成为具有正式法律地位的法。
中世纪德国对罗马法的继受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德国历届皇帝都宣布罗马法的效力遍及全国。上至帝国法院,下至地方普通法院,都普遍地适用罗马法。受过罗马法系统训练的法官和律师,都以罗马法为依据来开展工作。到了16世纪,法院要事先征求大学法科师生的意见,才对疑难案件进行作出判决。
联系方式
随机阅读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