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5 10:15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涂传飞,陈志丹,严伟 点击次数: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传统体育(traditionalsports)是指人类业已创造的和将要创造的能够经由历史凝聚而传承、流变的一种特殊的体育文化形态。目前,国内有许多学校都拥有自己的传统体育项目,或者有的地区某个体育项目水平比较高,而成为该地的传统体育项目,如湖北仙桃是“体操之乡”、湖南益阳是“羽毛球之乡”等,本文认为,这里的所指“传统”并不是学术研究意义上的“传统”在“传统体育项目”中的“传统”的意思更多是指这个项目的水平比较高,是一个优势项目。
(二)、民俗体育的概念辨析
民俗体育是民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民俗又是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民俗体育也是民间体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比较准确地把握民俗体育的概念,关键是要把握民俗体育的本体属性。民俗体育的本体属性在于民俗的本体属性,以钟敬文先生和乌丙安先生为代表的许多学者都认为民俗的本体属性在于其“集体性、类型性、继承性和扩布性(传统性)。所以,笔者认为民俗体育是由一定民众所创造,为一定民众所传承和享用,并融入和依附于民众曰常生活的风俗习惯(如节日、礼仪等等)之中的一种集体性、模式化、传统性、生活化的体育活动,它既是一种体育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文化。首先,民俗体育是集体性的,它存在于一定的民众群体之中,民众既是民俗体育的创造者、享用者和传承者,又是民俗体育的载体;其次,民俗体育是一种模式化的体育活动,民俗体育的结构、程式在一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不断重复,并被他们所共同遵循,如龙舟竞渡在我国已经成为一种模式化的民俗体育事项;再次,民俗体育是一种传统性的体育文化,它在时间上是可以世代延续的一种社会文化,在空间上也是可以传播和扩布的[39;最后,民俗体育是生活化的,它是一种生活文化,它依托于民众日常生活中的风俗习惯(如节日、礼仪等等)所传承的一种特殊的生活文化,民俗体育是民众日常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同一体育事项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属于民俗体育的范畴,在另外的环境条件下又不属于民俗体育的范畴。如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中,传统的风俗和仪式贯穿于荡秋千的整个过程始终,并且成为这些民族的一种集体性、模式化、传统性、生活化的体育活动,因而,这种条件下的荡秋千就应属于民俗体育的范畴;而现在许多小区和公园里的荡秋千活动由于它没有融入和依附于一定的风俗习惯之中,不具有集体性、模式化、传统性、生活化的属性,故这种条件下的荡秋千就应不属于民俗体育的范畴。民俗体育的传统性决定了民俗体育也永远处于不断制造和生成当中,新的民俗体育必将在民众中依附于一定的风俗习惯而不断产生、传承和流变。如上个世纪30年代传入江西永新的盾牌舞,由于它依附于每年的元宵节开展,其过程中有一套比较稳定的仪式,它具有集体性、模式化、传统性、生活化的属性,因而属于民俗体育,但它是一个典型的新近产生的民俗体育事项,且在不断的发生变异。民俗体育具有扩布性的特征,这决定了它并不1定仅仅由创造这一民俗体育的民众所传承和享用,它也有可能同时被其他民族和地域的民众所传承和享用,而成为他们的民俗体育事项。如龙舟竞渡虽然最早源于当地民众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但是经过几千年的流传和扩布,龙舟竞渡的传承者和享用者早已不仅仅是局限于当地民众,而为全世界中华儿女所传承和享用,并融入到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当中,是中国人的一种生活文化,具有集体性、模式化、传统性、生活化的属性,只不过各地的龙舟竞渡经过变异后增添了新的元素而各具特色罢了。国内有一些研究把民间体育和民俗体育都翻译为folksports,也有人把民俗体育翻译为folkloresports。“folklore”一词最早是英国考古学家汤姆斯在1846年提出以代替过去关于民俗文化的种种说法,他造出“folklore”一词的目的是来概括民俗学这一新兴的学科。通过检索国外对“folksports”的研究成果表明,国外学术界所指的“folksports”与我国的“民俗体育”一词相对应,所以,笔者认为民俗体育应该翻译成folksports。
(三)、民族体育的概念辨析
要对民族体育进行比较准确的定义,关键是要把握民族最根本的特征,由于民族最核心、最根本的特征是“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所以,无论是从时间的纵向层面还是横向的空间层面都难以对民族体育进行比较准确的定义。笔者认为,民族体育,即民族传统体育,它是反映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为该民族所传承和享用的一种特殊的传统体育文化。首先,民族体育是传统体育,因为民族体育的根本特征在于其民族性,而国内外学术界大多数认为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根本之处在于该民族的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文化所蕴涵和承载的深层次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如民族凝聚力,民族认同意识等。其次,民族体育之所以是民族体育是因为它反映并承载着的是该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传统文化,因为,在各个民族中,存在着诸多的体育文化形式,而只有反映并承载着该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传统体育文化才是该民族的民族体育,其他的已经存在于该民族的体育文化则不是属于该民族的民族体育范畴。所以,笔者也赞同一些学者提出的民族体育就是民族传统体育的说法。再次,民族体育的传统性也决定了它是一个动态的、不断生成的一种体育文化,在近代以前产生的并反映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体育文化是属于民族体育,在近代以后产生的、甚至是在将来产生的、只要能够反映并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传统体育文化也应属于民族体育的范畴。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当中民族人口数量所占的比重不同,可以将民族体育分为两类:一类是民族人口占多数的民族体育,如汉民族体育;另一类是民族人口占少数的民族体育,如蒙古族体育。在我国汉族人口将近占我国总人口的90%所以除汉族以外的民族统称少数民族,而所有少数民族各具特色的民族体育又统称为少数民族体育。我国许多学者将民族体育翻译成“nationalsports”尽管“na-tion”一词本身有民族的意思,但“ethnos”一词在国际上的民族学词典内却很通用,无论英、法、德、俄等西方的不同语种,全是一致的[40。特别是自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在西方研究民族问题的英文文献中出现最多的是“ethnicity”和“ethnicitygroups”[41]。而且,国外学术界也更多地使用“ethnicsports”来表示汉语中的“民族体育”这个术语,所以,笔者也主张将民族体育的英文翻译成ethnicsports。
在我国,“民族”一词是19世纪后半期从日文翻译而来的一个词语。据考证,“中华”一词,约在晋代已出现,“民族”一词出现不久就出现了“中华民族”一讨42]。“中华民旋’一词自出现以来,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论述和解读,但是把“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涵盖中国境内一切民族的观念始终是主流思想[43]。正如前面所说,民族体育是反映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为该民族所传承和享用的一种特殊的传统体育文化,传统性也是民族体育的一个基本特点。有学者认为,在“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这种提法里,体育是中心词,“中华民族传统”是对“体育”的限定。并从时间的纵向层面把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界定为“在中国近代之前产生发展、由中华民族世代实践并流传或影响至今的体育”[44。笔者并不完全赞同这个观点,其一,在“中华民族传统体育”这种提法里,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心词,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只不过是民族传统体育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而已;其二,对民族体育概念(包括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界定,应该牢牢把握“民族”这个词最为核心的特征(即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所以,中华民族体育,即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是指包括汉族以及其他55个民族在内的民族体育,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实际上是民族体育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对中华民族体育的定义始终是把她置于世界民族体育文化之中而界定的,是在思考中华民族体育和世界上所有的民族体育的关系中形成的。我国“少数民族”一词最早出现在孙中山先生主持下制定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宣言》中[45,目前,国内有一部分学者认为民族(传统)体育就是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笔者并不同意这个观点,笔者认为少数民族体育,也就是指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它也是民族体育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我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汉民族传统体育一起组成了中华民族体育。国外的研究更多的把本国或本地区的少数民族体育称为indigenoussports(土著体育),也有一部分的研究将少数民族体育称为minoritysports。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笔者认为,我国的少数民族体育应该翻译成minoritysports,因为minority本身就有少数民族之意,所以,没有必要将少数民族体育翻译成minorityethnics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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