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4 16:59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径范唯,郭扬,马树超 点击次数:
4.职业教育科研支撑系统十分薄弱。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明显缺乏强有力的科研支撑。一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缺乏顶层设计;二是职教科研机构数量不足、地位不高;三是职教科研人员严重不足、结构不合理;四是职教科研缺乏集中度,包括就业需求、职业资格标准、职教专业标准等都缺乏基础性标准研究,难以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如北京和上海作为两大中心城市,其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水平都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同时也堪称全国职教科研的两大高地,但与发达国家城市的职教科研力量相比依然十分薄弱;而且在现有的职教科研机构组织和研究成果中,来自经济界、企业界的还很少,与树立“大职业教育”观念的要求很不适应。
5.政策上仍有差距,缺乏相应的国家制度。要解决职业教育重大体制机制建设的问题,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善的国家制度加以支撑。但是,目前我国还未能够形成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国家制度,急需设计和建立一整套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操作性和保障性的,国家层面的制度和一系列相应的政策安排。
三、借鉴发达国家建设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多年来致力于积极推进国际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其主要观点包括:职业教育体系必须是开放、灵活而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成为对终身教育的最大贡献;在劳工界与教育界之间必须建立新型伙伴关系,建立相互协调的机制;要使学生平稳过渡到就业,就要理论实践结合、知行统一、手脑并用等等[6]。而许多发达国家在建设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方面,更是为我们提供了非常有益的经验借鉴。
1.德国建设“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借鉴。“德国制造”的成功在于职业教育的成功,而职业教育的成功则在于其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开放。近年来德国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一是组建国家级“职业教育创新团队”作为职教改革创新的指挥部,由职教界公认的知名人士组成,为职教发展提出对策意见和行动建议,重点是构建“双元制”与其他形式职业教育之间,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之间的通道;二是建立4个“改革创新工作小组”,涉及“现代化与灵活性”、“通融性”、“过渡期管理”和“欧洲开放”等专题,工作重点包括职业教育体系的结构改革和职业教育模块开发,以及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衔接、与高等教育的融通、分层递进培养就业能力、全日制学校与企业合作机制的改进等;三是针对新兴的、创新的和高科技的行业,以及增长迅速的服务行业等,引入和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文化,使企业皆以能够成为“教育企业”而自豪,社会各界与私人皆以资助职业教育发展而自豪;四是开拓职业教育后的教育,提高职业教育的通融性,主要是支持建立实践导向的高校,通过与经济界共同制定的入学资格认可、折算办法或过渡方式与高校衔接,“双元制”高等教育成为一种合适的模式。
需要指出的是,德国的所谓“教育企业”,指的是具有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企业。在德国,所有企业都可以搞培训,但并非所有企业都有资格办教育。由“功利性”的企业来承担举办教育的“公益性”社会责任,意味着这类企业成为一种具有特殊社会形态的教育机构。凡有资格从事职业教育的“教育企业”,就如同一所公益性的学校一样,必须以承担教育为己任而绝不允许通过教育来营利。目前,德国有资格实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大约只占企业总数的1/4。这种“教育企业”大大扩展了教育机构的内涵和外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一大创新[7]。
2.瑞士建设高等职业教育框架下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借鉴。由于各国国情与职业教育模式的不同,很多国家并不像我国如此强调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分界。而瑞士是少数认可“高等职业教育”这一基本概念的国家之一,其2004年起实施新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一是提供新的有区别的职业教育途径;二是促进职业教育体系与其他教育体系的通融性;三是除学校形式的中等职业教育之外,还应为那些对学校形式的学习感到困难者提供合适的以获得相应资格的职业教育;四是定义高等职业教育为非传统高等学校形态的高等教育;五是引入绩效导向的包干形式的经费机制;六是给予职业教育更多的投入;七是赋予地方办学者更多责任[8]。瑞士的做法对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行政管理,瑞士联邦政府设有直属联邦议会的高职联邦委员会,各州则设有高职理事会。在质量管理方面,每所高校都需按要求进行自我评估,评价结果还要接受外界的监督,文凭的承认则取决于相应学科的全国委员会,同样由外界的专家来决定。这些特定的全国性学科委员会要参照行业要求和欧洲标准,尽量使有关要求规范化以便对照、检查和监督。各高校必须符合与遵守有关标准的要求,达不到要求者将被撤消其办学资格。而学生取得高职教育文凭后,可继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还可继续参加普通本科后相当于研究生水平的学习,如想获得学位则需提交有关的专业技术知识证明;而取得了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文凭或学士学位后,也可继续参加高职教育中相当于研究生层次的学习,如想获得学位则需有职业经历[9]。
3.新加坡建设“立交桥”式职业教育体系的经验借鉴。新加坡中学后除大学预科外,还有2年制的工艺教育学院作为职业教育的第一层次(高中教育阶段);第二层次是3年制的理工学院与技术学院(专科教育阶段),直接从中学招生或选拔工艺教育学院的优秀毕业生;第三层次则是4年制本科大学教育。这种可以上下衔接的“立交桥”式职业教育体系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创造了一条深造的道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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