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鉴别 论文检测 免费论文 特惠期刊 学术答疑 发表流程

浅析新形势下反腐斗争的举措

时间:2013-08-18 11:32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秦强 点击次数:

  一、财产公示制度

  众所周知,财产公示制度的推行受到很大的阻力,至今仍没有成功推行的地方案例。

  财产公示制度的目的是对公职人员在心理上进行有效地阻吓,使其在积累个人及家庭财富的过程中,注意不要利用个人的公权力来谋取私利。首先,该制度并不反对公职人员拥有巨额的财产,而是反对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如果公职人员能够对其及其家庭拥有的财产来源予以合法、可追溯的解释,该制度对上述财产将予以保护。例如,公职人员通过下列手段增殖财产将受到保护:1.利用现有的合法财产进行合理合法的投资,包括投资股市等金融市场、投资房地产市场等等;2.合法地继承或受遗赠;3.偶然的合法收入如彩票中奖等等。第二,该制度要求对被公示对象及其近亲属财产的公示必须是全方位的,包括可以设想到的各种财产和利益而不能有所遗漏,否则,制度的推行会导致财产置换到不被公示的领域而导致制度流产。例如,对违建而无证的房产这种不合法但能不断带来孳息的财产,就不能遗漏。第三,该制度要求公示必须是全社会的,不能只对部分人员公开而对另一部分人员不公开;必须给予全社会成员对公示内容进行验证的权利,例如对官员发表论文房产的公示,必须给予任何人到房管部门对被公示对象拥有房产情况进行查询并获得真实结果的权利,否则,不能验证的说法与谎言无异。第四,该制度要设置社会舆论管道,让被验证为伪的公示结果通过社会新闻舆论进行“第二次”的公示。第五,对被验证为伪的公示结果,要对被公示人进行惩罚,以阻吓造假的心理冲动。

  财产公示与保护公职人员个人及家庭隐私的矛盾如何调和?有一种观点认为,一定层级以上的公职人员,掌握相当的公共权力,其个人权利必然要受到“合法地”侵害,目的是保护公职的廉洁性。笔者赞同这一观点。

  财产公示对象的范围如何设定?笔者认为,不能一股脑地将现有的庞大的公务员体系全部纳入公示对象的范围,因为工程浩大且没有必要。可以从国家级领导人,到省级,再到地市级,自上而下逐步进行公开,最终目的是达成乡镇级地方首长纳入到公示范围内。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何财产公示制度受到很大的阻力而无法推行?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相互关联的几点:

  1.当前部分官员及其近亲属的财产,确实大大超过合法收入及合法合理积累所得的财富程度。

  2.超出的原因是:

  (1)以权谋私得来的;

  (2)利用公权力带来的信息资源谋取的;

  (3)其他原因。

  3.上述官员害怕因公示导致的社会质疑以及接踵而来的惩罚而对公示制度的推行进行阻挠。

  4.这样的人不在少数,而且权力足够大。

  针对上述原因,有一种观点认为:可以设定时间节点,对节点以前的“超出部分”进行“特赦”,既往不咎,也就是所谓的“一刀切”、“一切向前看”,并举出香港廉署治贪的成功案例。笔者认为,这样的观点有可采之处,也不失为顺利推行财产公示制度的有效路径。但也存在相当的问题:(1)“一刀切”意味着只能“切一刀”,不能现在“切一刀”,过几年又“切一刀”,否则会引发政府信用破产。(2)“如何切”的问题。是对时间节点以前的贪腐行为予以合法化?还是对时间节点以前的财产状况予以合法化?合法化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是宪法的特赦制度?还是通过特别立法解决?毕竟这样的做法与刑法的追溯时效制度有冲突的可能,只能通过人大立法的方式,才能解决与刑法冲突的问题。另外,对“超出部分”的合法化,是否意味着对该部分在时间节点以后的各种“孳息”亦合法化?对“超出部分”进行“时间特赦”,是否会造成社会的动荡不稳或对政府的不信任?笔者建议,可以通过提前退休制度或者辞职制度,结合财产公示制度,对“超出部分”进行“一刀切”。如果被公示对象不愿其财产被公示,那么请他主动辞职或者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政府亦通过立法承诺对以往可能的贪腐犯罪不予追究;如果被公示对象不愿辞职,那么请他接受财产公示制度,将相关财产进行公示,凡属应当公示而没有公示的财产,一律没收国有,并予以处罚。

  即使上述“时间特赦”得以推行,财产公示全面展开,如何保障全社会对公示结果的有效监督?是否需要开放所有各类新闻媒体对公示结果的毫无顾忌的质疑?哪一个部门有权对相关质疑进行验证并给予权威答复?是地方党委、政府、纪委还是检察院?哪一个部门有权对验证为伪的公示结果进行惩处?如何惩处?笔者认为,上述问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予以解决。

  二、贪腐零容忍制度


  •   论文部落提供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SCI期刊和EI期刊等咨询服务。
  •   论文部落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端专业的编辑团队,可帮助您指导各领域学术文章,您只需提出详细的论文写作要求和相关资料。
  •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863358778 论文投稿2316118108
  •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

联系方式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863358778
  • 论文投稿客服QQ: 论文投稿2316118108
  • 论文投稿电话:15380085870
  • 论文投稿邮箱:lunwenbuluo@126.com

热门排行

 
QQ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5380085870
微信号咨询:
lunwenbuluo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