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02 14:00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洪子诚 点击次数:
在这里,“真实性”被作为统一、“整合”文学的政治性与艺术性的对立关系、消解其矛盾的支点,成为衡量文学的政治倾向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标尺。在“真实性”的维护者那里,现实主义文学的这一叙事成规,被看作是对文学的普遍性特质的概括:以真实反映生活作为根本性特征的现实主义传统经过长期的文学上的连续的、相互的影响和经验的积累”,“已经成为美学上的具有客观规律性的一种传统”;也正如胡风所说的,“作为一个范畴,现实主义就是文艺上的唯物主义认识论(方法论)”“真实性”的要求也就是文学的“客观规律”的要求。就这样,在年代,对文学的真实性的强调被作为试图将文学从政治的过度干预、控制中摆脱的策略。对这一“策略”的表达,同样也以一种“真理性”表述的方式来进行。
秦兆阳、陈涌等都充分地论述了文学的“真实性”的重要,论述“真实地反映现实的问题”,“应该成为文学艺术创作的第一个和基本的”问题。不过,他们都多少忽略或回避了“真实性”的内涵,忽略和回避对如何才能达到“真实地反映现实”进行解说。在实际上,他们所理解的“真实”并不完全一致。对秦兆阳等来说,他可能认为这指的是对客观生活的尊重,按照生活的本来样子来“反映”生活。而对胡风等来说,则认为是主客体的拥抱、肉搏,主体对客体突人中感觉、情绪的真实(“文艺不能不是自身的东西”)。“真实论”者在阐述中留下的吞晡,也便是1957年下半年之后反右派斗争对他们展开反击时的论题:真实地反映生活并不错,但是,要的是什么样的“真实”7怎样才能达到“真实”7问题的前半,涉及衡量标准,以及有关现象与本质、细节与规律的区分;问题的后半,则又回到“真实论”者竭力想加以“掩埋”的世界观与创作方法的关系这一陈旧的话题上来。
批判者提出的这种驳诘并非没有道理。生活的“真实本质”既然不能自动呈现,创作又是一种“书写”行为,“真实”便是人的陈述和揭示,自然与创作主体的思想、心理、艺术能力等有关。不过,这也并不使“真实论”的批评者站到更有利的位置上。既然是否真实反映生活有赖(决定)于作家的思想立场、世界观的状况,那么,也就不可能确立一种“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对“真实”的判断的尺度。因而,作家写作时就必然遇到“很难有信心地自已为已经能够正确地解决”的难题:“我所感觉到的是怎样的?应该是怎样的?实际是怎样的?”有关某一作品是否真实反映现实的争论,因为无法确证而在当代文学过程中,演变为因人因时而异的无休止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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