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科的研究还是在问题的研究中,更不用说跨学科的研究,都要留下更多学术自由的空间,营造良好的学术自由的氛围。实际上,学术自由有其内在规定性,最主要的有以下方面。一是,学术自由是以宪法为基础和圭臬的自由。二是,学术自由是通过自己的诚实研究,对自己探索真理结果的自由表达,它不同于一般的言论自由。三是,学术自由中包括对学术问题进行平等的学术讨论,而不能以行政的、政治的或者宗法的权力来压制学术的发展。学术民主是需要的,而学术自由更应该成为与跨学科研究并行的科学研究导向。
环境导向主要是指,高校的院系要形成学科的稳定性与团队研究的多样性并行的环境。高校应该实行“双轨”的研究方式:一个是以院系的学科的研究为主体的方式;一个是学校内跨院系的以问题的研究为主体的方式。这两者的稳定性与多样性应该是统一的。另外,在课题研究的指南上,既要有学科的研究的课题导向,也要有问题的研究的课题导向,而且应该逐步形成以问题的研究的课题导向为主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部门,要跨越学科的限制,超越学科分类的局限,形成以问题的研究为导向的课题指南,对跨学科研究作出积极的引导。
第五是研究结果的评价体制与机制。其中包括对学术内涵的理解、学术的分类、学术评价的分层和分解等问题。首先是学术的内涵,学术的内涵并不只是纯粹的论文和专著,而应该把它看成是对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发展有意义的所有研究和探索的结果,包括咨询报告、政策建议等等。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学术内涵,应该有现代意义上的突破。学术的分类也不应该等同于学科的分类,学科的研究不等于学术的分类。跨学科研究要突破以学科为学术分类标准的做法,形成适合于问题的研究的、现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类标准。关于学科评价的分层、分解问题,应当注意对不同学科研究的内容作出不同的评价。对于在书斋里花费20年时间写成的一部高水平的学术巨著,应该有一套评价办法;对于200人用一年时间完成的一份不足万字的同样高水平的咨询报告,应该另有一套评价办法。如果把这两个成果用同一个标准来评价,就难免会产生学术上的不公正和不公平。学术成果的评价应该分类和分级,至少应该区分学科的研究和问题的研究这样不同的评价标准。
先从上述这五个方面推进,跨学科路径可能会越走越宽。跨学科研究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也是一个世纪性的难题。我们既要看到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性,又要找到当前走向跨学科研究的路径。我们也寄希望于《中国社会科学》,能为此作出自己的特殊贡献。
参考文献: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13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