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4 10:1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何万一 点击次数:
摘要作为一种重要的办学制度创新,校企一体化办学为校企需求对接、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提供了有效组织形式。开展高职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前提条件是形成较强的利益交汇点、校企资源互补依赖、合作平台(项目)支撑、合作关系稳定等。通过管理一体化、资源一体化和功能一体化,使校企结成利益共同体和发展共同体。
关键词高职教育;合作办学;校企一体化;前提条件;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3219(2013)29-0068-04
近年来,随着校企合作探索的不断深入,校企一体化办学充分考虑了企业的现实利益需求,扩大了企业在办学中的话语权,为校企资源整合、利益对接、协同发展提供了有效载体。在研究领域,学者初步界定校企一体化办学的载体—校企共同体(校企利益共同体)的内涵与外延[1][2];分析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历史逻辑与动因[3];明确校企一体化办学的主要功能包括校企共同育人、共建实训基地、共建专业和课程、共同开展科技研究等[4]。为高职校企一体化办学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基本属性
“一体化”是指两个及以上相互独立的主权实体通过某种方式逐步结成单一实体的过程。校企一体化办学是指学校和企业围绕共同发展目标,以资产或契约为纽带,以人才培养、员工培训、技术研发、文化传承创新等合作项目为载体,整合双方或多方资源,共建办学实体,实现深度融合,结成利益共同体的过程。
以育人为根本目的。一方面,校企共同体是一种新型教育组织,以教育教学、培训为主要功能,企业参与办学出发点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了多出、快出人才;另一方面,校企联合开展的对外培训、技术服务会带来丰硕的经济利益。
多元主体办学。校企共同体以单个学校和企业为主体建立,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吸纳其他学校和企业加入,形成校企合作联盟。为了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办学资源,校企共同体会通过建立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形式吸纳政府、行业、科研机构、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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