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4 10:14 文章来源:http://www.lunwenbuluo.com 作者:何万一 点击次数:
合作母体(学校、企业)保持相对独立性。学校和企业是两类承担不同任务、具有不同发展优势的社会组织,由于基本属性的不同而始终保持着融合与拒斥,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融合成一个整体。
组织功能的横向一体化。学校和企业通过建立办学共同体,跨越了教育与经济、学习与工作的界限,实现了教学、培训、科研等功能的横向一体化。校企通过组织创新,以资产或契约为利益纽带,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在组织内部实现校企人财物等各种优势资源的整合、开发、共享。由于校企利益的紧密关联性和内部信息传递的便捷性,校企一体化办学可最大程度降低合作成本和交易风险。
二、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前提条件
通过实地调查、访谈和文献搜集等方式,特别是对江苏和浙江两省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就实践层面来看,开展校企一体化办学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包括形成各方利益交汇点、校企优势资源互补依赖、合作平台(或合作项目)支撑、合作关系稳定、第三方力量的积极推动等。其中,利益结合点是基础,优势资源互补依赖是关键。如果从更为深层次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来看,校企一体化办学则是产业发展、市场机制、职业教育内在发展规律等多因素作用的结果[5]。
(一)形成各方利益交汇点
合作行为的产生是利益驱动的结果,合作方利益结合点越多,重叠程度越高,合作关系就越趋于稳固。按照产业经济学理论,技术和人才是构成教育和经济两个部门的重叠和交叉要素,是联结两个部门的根本纽带。高职院校寻求企业合作办学的主要目的在于准确把握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寻求企业设备、技术与资金支持、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兼职等。企业参与合作办学的动力表现为获得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提升在职员工的职业能力、利用高职院校科研优势解决企业技术难题等[6]。校企利益结合点主要为技术与人才的供需关系。从深层次来看,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利益结合点在于相同的行业(产业)文化背景,校企双方文化的互动与融合是校企合作的最高境界[7]。在高职院校与企业长期合作过程中,双方文化不断交流、吸收与渗透,各自原有文化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变,文化产生一定的趋同性。同时,由于校企双方大多具有相同的行业(或产业)背景,在合作过程中,双方易于形成推动行业(产业)文化创新的内在驱力。从产业发展的视角俯瞰校企利益结合点,不难发现校企共同体就变成了教育对接产业并支撑产业发展的人才链、技术链和文化链上的重要节点。由这个利益结合点出发,校企共同体通过人才链、技术链和文化链将产业领域的上下游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各方利益的交汇点。
(二)校企资源互补依赖
校企资源的互补性,是促成校企一体化办学的重要前提之一。在人才培养和培训方面,高职院校相对于企业都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拥有专业化的师资、丰富的课程资源、规范化的教学管理以及相对完备的实训条件;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拥有大批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条件,与高职院校的互补性更强,从而使得高职院校更倾向于寻找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开展合作办学。在技术研发方面,高职院校通常建立了一支具有稳定研究方向的科研团队,拥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实验条件;企业则对技术研发提出现实需求,并能为技术研发提供大量资金支持。校企在技术领域的合作,可以实现从研发到生产的直接转化。与大学相比,高职院校技术储备相对不足,特别是在高新技术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因而与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很难开展深度的科技合作。但是,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高职院校以应用技术开发为重点的科研导向,较为适合解决大量一线技术难题。校企的优势互补性越大,资源整合利用程度就会越高,校企之间也易于形成越强的资源依赖关系。
(三)合作平台支撑
校企一体化办学必须建立一定的合作办学平台,通过一定的合作项目驱动双方关系的发展。校企合作办学平台包括:校中厂、厂中校、职教集团、校企共建二级学院、产学研结合基地等。校中厂,通常按照两种方式组建,一是学校投资兴办的具有教学功能的校办产业;二是引企入校模式建立的校内生产性教学工厂。厂中校,是指在合作企业挂牌的校外培训基地,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主要指企业培训中心(基地),一般具有见习和顶岗实训功能。职教集团,是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政府、社会组织等所共同组建,以推动校企合作、城乡合作、区域合作与校校合作为目标,可实现教学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教育集团。校企合办的二级学院,是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典型形式。以江浙两省为例,大多由一所高职院校联合一家行业龙头企业或数家大中型企业,以单一专业群或多个专业群为依托,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共建二级学院。产学研结合基地,主要有校企共建的技术研发与应用中心、高职科技园、产业园、创业园等,集教学、生产、技术研发、创业、产业孵化等功能为一体,涉及地方政府、高职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多个建设主体。校中厂、厂中校的办学功能相对单一,以实训功能的发挥为主。目前多数职教集团呈“集而不团”现象[8],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运行成本和难度都比较大,因而推进实质性的集团化办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校企合办的二级学院由于对办学者利益界定清晰,企业介入程度深,合作成本优势突出,在现阶段是校企一体化办学最佳的选择。产学研结合基地,生产、科研、创业功能突出,教学功能相对弱化,而且很多处于初创阶段,但是由于与地方产业发展结合紧密,所在地政府扶持力度大,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作用明显,强化了高职院校的科研与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校企合作关系长期而稳定
校企一体化办学代表校企合作的高级阶段,是校企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由单领域、浅层次向多领域、深层次推进的必然结果。通常,在合作的起始阶段,学校单主体办学,以订单培养、企业员工培训、横向课题等单一合作项目为主,企业很少介入办学。在合作的中间阶段,校企合作项目由单一项目、单一领域,向订单培养、员工培训、技术研发、文化建设等多个领域拓展,此时学校单一主体的力量明显薄弱,很难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要,企业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参与办学。在合作的高级阶段,由于校企利益的契合点不断增加,企业需要拥有更多的办学话语权,以切实有效影响高职院校的办学行为,这时就需要通过创新合作体制,建立新的办学载体,构建基本利益分配框架,进一步筑牢校企双方的利益基础,让办学者愿意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办学。
此外,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形成也离不开政府、行业、社会组织的支持。当前我国校企合作“一冷一热”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尤其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法规、财政、税收等手段来调动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的积极性,发挥行业组织的指导作用,建立常态化的产教对话机制,以及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协调作用,形成推动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发展合力。
三、高职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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